杨晓渡兼任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据澎湃新闻22日报道,官方媒体近日披露,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杨晓渡已兼任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晓渡 东方网资料图
据2017年1月22日出版的《北京日报》报道,1月21日上午,北京市监察委员会成立暨区级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受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岐山的委托,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杨晓渡出席会议并讲话。
澎湃新闻注意到,这是杨晓渡首次以“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身份公开亮相。
官方简历显示,杨晓渡出生于1953年10月,上海人,1973年9月入党,1970年5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他曾先后担任过西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上海市副市长,上海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上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中央第三巡视组组长等职。2014年1月,杨晓渡出任中央纪委副书记。2016年1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杨晓渡为监察部部长。
2016年11月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部署在北京、山西、浙江3省市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根据该《方案》要求,中央成立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对试点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服务。
目前,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一职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兼任。
个人简历:
杨晓渡,男,汉族,1953年10月生,上海人,1973年9月入党,1970年5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现任中央纪委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
1970.05-1973.09 安徽省太和县宋集公社高庙大队知青;
1973.09-1976.12 上海中医学院药学系药学专业学习;
1976.12-1984.01 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医药公司股长、副经理;
1984.01-1986.09 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医院党委书记;
1986.09-1992.12 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行署副专员;
1992.12-1995.07 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委副书记、行署副专员;
1995.07-1998.05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1998.05-2001.05 西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
2001.05-2006.10 上海市副市长(1998.09-2001.07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
2006.10-2012.05 上海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2012.05-2012.06 上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统战部部长;
2012.06-2013.10 上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13.10-2014.01 中央第三巡视组组长;
2014.01-2014.03 中央纪委副书记;
2014.03-2016.12 中央纪委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
2016.12- 中央纪委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监察部部长
第十八届中央纪委委员,2014年1月增选为中央纪委常委、副书记,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