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农民“收购玉米被判刑案”今再审 将择日宣判
今日上午9点,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应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开庭再审农民王力军因收购玉米被判非法经营罪一案。记者了解到,再审辩护律师将为王力军做无罪辩护。
据封面新闻消息称,2月13日上午,经过一个半小时的开庭审理,内蒙古农民贩卖玉米获刑案再审庭审结束。据检方指控,王力军收购玉米行为,具有行政违法性,但不具备刑事处罚性,并希望法院依法给予判罚。王力军的代理律师王殿学指出,王力军行为应该无罪。
整个庭审进行了一个半小时,主审法官宣布,择日宣判,暂时休庭。
庭审上,王力军作了自我陈述。据王力军妻子张美丽介绍,这份一页半纸的陈述词,系王力军在庭审前夜手写的。
王力军接受媒体采访
王力军在陈述中表示,“我提供脱粒机及运输工具为农民减轻了体力劳动,以及运输和到粮库排队等麻烦,为粮库及时回收农民的玉米起到了桥梁与纽带的作用,我世世代代是农民深有体会,应该是件好事,咋就犯罪了?”
王力军说,直到去年12月29日下午,“我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审决定书,让我看到了希望”,“我恳请法院能改判我无罪,让我轻轻松松做一个守法农民,让我闲置在家两年多的脱粒机以及农用车再响起来,为我们家庭和周边的粮农忙碌起来……”
王力军的代理律师王殿学表示,尽管法院没有当庭做出判决,不过,他对王力军将被改判无罪持非常乐观的态度。
去年7月7日,封面新闻以《探访贩卖玉米获罪农民:干这行的上千人 都没有证啊》为题,报道了内蒙古农民王力军因贩卖玉米,被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刑。该案引起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关注,并于2016年12月16日依法指令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
2月13日清晨7点半,王力军就从家里出发了。早8点零5分,距离开庭还有一个小时,他与妻子已来到巴彦淖尔中级人民法院大楼下。“今年春节过得不错。今天改判我无罪,我有信心。”
原审法院以被告人王力军没有办理粮食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而进行粮食收购活动,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为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5条第(四)项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判处王力军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此前报道:
据新华网报道,2014年11月至2015年3月间,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白脑包镇永胜村农民王力军从周边农户手中收购玉米。2015年底,经群众举报,王力军因无证收购玉米被工商局等相关部门查获,随后他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2月11日,王力军在自家门口的玉米堆里
2016年4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王力军没有办理粮食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而进行粮食收购活动,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为由,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判处王力军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2016年12月16日,最高法就此案做出再审决定书,指令由巴彦淖尔中院对此案进行再审。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据人民法院报报道,最高法认为,就本案而言,王力军从粮农处收购玉米卖予粮库,在粮农与粮库之间起了桥梁纽带作用,没有破坏粮食流通的主渠道,没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且不具有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非法经营罪前三项行为相当的社会危害性,不具有刑事处罚的必要性。
王力军的再审辩护律师王殿学告诉新京报记者,王力军案一审时的适用法律错误是非常明显的,一审时有多个国家机关均未根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办案,也没有遵循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人为扩大了兜底性条款的适用条件。他将为王力军做无罪辩护。
“如果判我无罪,今后还要继续收玉米”
另据新京报消息称,2月12日晚8点,巴彦淖尔市的天空布满星星,46岁的王力军还在屋里忙着接记者打来的电话,今天上午9点,他的案子将再审开庭,各地媒体都在关注。
王力军大半辈子都在务农,皮肤被太阳晒得黝黑。他身材高大,不善言辞,说话时带着浓浓的当地口音。
“是不是可能会判我无罪”
新京报:什么时候得知要重审你的案子?
王力军:去年12月29日上午,巴彦淖尔中级法院的人给我打电话,让我下午去中院拿再审决定书。下午,我打了车,3点到中院,中院的法官把决定书递给了我。
新京报:当时心情如何?
王力军:我心里觉得有希望了,是不是可能会判我无罪。之前我都没想过能再审。
新京报:你判刑之前,日子过得怎样?
王力军:没这事以前,我自己有个农用车,自己做点买卖,收购玉米、蔬菜、哈密瓜啦,一年能有七八万块钱贴补家用。
2008年开始收购玉米,做了6年,家里条件改善了,供女儿读大学,供儿子去天津学美发,买了台4000块钱的电视机。父亲2014年得癌症,如果不收玉米,医院都去不成。
新京报:判了刑之后呢?
王力军:自从判了以后,我不能做买卖了,经济来源受到了挺大的损失。现在只能靠种地,家里40多亩地,如果收成好,一年挣三四万块钱,能解决基本的温饱。今年收成不好,种地几乎没挣到钱。还得付车的保险费和年检费,不管跑不跑这车,一年得交4000多块钱。
“不觉得我犯罪了”
新京报:当时怎样找到的律师?
王力军:开庭前,我去区法院,看到法院对面开了一家律师服务所,我就花了100元咨询。律师说非法经营罪可能要判3至5年,罚款非法获利的1至5倍。这时候我才开始害怕了,就请个律师帮我辩护,总是比我会说,因为他懂法。
2016年4月5日开庭,15日拿到判决书,当时挺冤枉挺委屈的。请的律师在法庭上的辩护词就5个字:无意识犯罪。
新京报:为什么不上诉?
王力军:律师觉得结果挺好的,不用坐牢,我自己不懂法律问题,也这么想,缓刑能回家种地,人生还自由一些。
当时家里没有经济条件,这是一个原因;我也认为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要是上诉就像是和政府打官司,我觉得打不赢。
新京报:打官司前后花了多少钱?
王力军:罚了2万块,交了6000元的非法所得,雇律师花了5000,经侦大队、检察院这些部门要我去接受调查,来回车费,加起来花了四五万。
新京报:缓刑期间,你要做什么事情?
王力军:每个星期要给镇司法所打一个电话,汇报最近这一个星期在做什么。每个月要去司法所报到一次。还要手写这一个月对法律的认识,学习了什么法律知识。
新京报:你会怎么写?
王力军:写对法律的认识,有什么感想。比如说,写因为自己不懂法,触犯了法律,对社会造成了危害这些话,还感谢司法人员保住了我,给我在外服刑的机会,在家种地,赡养老人。每次写三四十个字。
新京报:你心里是这么想的吗?
王力军:我心里还是不理解。司法所给我发了一本《社会服刑矫正人员学习手册》,按照学习手册来写我的认识,我没看。因为我不觉得我犯罪了。
新京报:你和身边其他收购玉米的人怎么看待这件事情?
王力军:在巴彦淖尔市,还有上千人在收购玉米,都没事,没被判刑,因为大家心里都觉得这不违法。
我自己也是种玉米的,我们拖玉米去排队卖,这是好事情,给农民节省了很多体力劳动,农民们欢迎我们这样收玉米的。
我们挣的也就是辛苦钱,一直都是谋这样的营生,怎么就犯罪了呢?心里受委屈,但是没办法,忍着吧。
“心情总是不好,憋屈得不行”
新京报:判刑之后,街坊邻居对你的态度有变化吗?
王力军:他们会说,不知道我干了什么坏事,还判了刑。有的以前关系很好,因为这个事情不再理我。我也不愿找邻居说这事,我本来话就少。
新京报:家人什么态度?
王力军:去年元月初八,我女儿出嫁,当时案子还没开庭,我不敢告诉亲家我的案子,直到案子判了,亲家离我这里不远,就知道了。他们对我的态度没变化,他们也觉得这不犯法。一家人都这么觉得,我没犯法。但想到这个事情心里都不好过,我爱人一想到我被判刑就哭鼻子。
新京报:你这两年心情怎样?
王力军:出了事,心情总是不好,憋屈得不行。经常睡不好觉,脑子里一直想我自己的案子。我老母亲给我从大夫那儿买了安神补脑液和维生素C,一直在吃,有点作用。
以前一天抽一包烟,这个事情以后一天抽2到3包,烦躁的时候就喝白酒,一次喝7两到1斤,喝醉了就睡过去。
“如果判我无罪,我今后还要继续收玉米”
新京报: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很多媒体关注你?
王力军:以前不能理解,现在能理解了。自从媒体采访了以后,去年国家粮食局规定农民今后想收购粮食,不用再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了。
新京报:如果再让你选择一次,你会去上诉吗?
王力军:我现在懂这么多了,如果再判我犯罪,我会上诉。
新京报:你现在怎么学习法律?
王力军:我看电视,以前都只看打仗的好看电视剧,自这以后,我会看中央十三频道的新闻,还有法治在线、社会与法这样的节目。
新京报:你对再审结果有什么期待?
王力军:我现在不知道结果,心里还是没底。
新京报:若被判无罪,你今后有什么打算?
王力军:如果判我无罪,我今后还要继续收玉米和其他农副产品,不能让我的车和机器烂在院子里,赚些钱养家,让日子好过些。
新京报:如果再审无罪,你会去申请赔偿吗?
王力军:会。这两年,买卖做不成,车每年还得花钱,对家里的经济损失挺大的,要求赔偿这些,还有精神上、名誉上的损失,我就要求这么多。
(记者/付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