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小典:莫给带薪休假设置“三六九等”
作者:田小典
现在,很多诞生于80年代的独生子女的父母们开始进入老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中车北京二七机车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李海滨建议,国家为独生子女的公民设立带薪年假,让独生子女的孩子们能有时间照顾日渐衰老和多病的父母,这也体现国家对履行了计划生育的公民义务而成为独生子女父母的关爱责任。(3月13日北京晨报)
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行,独生子女这个话题已经成为了历史。现在全国“两会”上的政协委员建议国家为独生子女的公民设立带薪年假,让他们可以抽出时间照顾父母。诚然,提出此建议的初衷饱含暖意,但在笔者看来,为独生子女单独设立带薪年假值得商榷,这一建议变相给带薪休假设置“三六九等”。
首先,履行独生子女义务的是父母,并非子女,当初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上辈人用他们的实际行动来支援了国家的大政方针,国家现在也通过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等政策来回馈了这批人。虽然奖励金有限,但也彰显了政策暖意和诚意。如果再出台关怀独生子女父母的政策,也应该将奖励对象集中到履行义务的父母身上,而不是子女本人。虽然建议初衷是让独身子女能有更多时间陪伴父母,但是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独身子女有了带薪年假,却不把时间用于家庭陪伴上,或许自己跑出去旅游也说不定。导致享受到政策红利的并非履行义务的父母,违背了建议的初衷。
其次,对用人单位来讲,如何界定独生子女也是一大难题。社会上很多人认为自己没有兄弟姐妹,就是独生子女。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在独生子女政策实行过程中,有的父母是违背了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了多个子女,不断超生,有的子女送人,有的子女或者夭折,在农村地区,最后只留下一个男孩的情况也不是孤例。凡此种种,虽然现在只存活一个子女,但父母当初确实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对用人单位而言,还需要对这部分人群落实单独的带薪年假么?实践中确实存在难题,用人单位也没有能力去分辨和鉴定。
最后,此建议如果实行,具体执行情况恐怕不容乐观。据人社部2015年度调查显示,社会上带薪休假的落实率仅有50%。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报告,42.4%的职工“不休或未休完带薪休假”的原因是“担心休假影响前途”。可见,现有的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比较差,执行情况不容乐观,职工休假比较困难。在现有制度都没有执行好的情况下,还要在职工带薪休假中设置个三六九等,则会引发新的不公和执行混乱。
关爱独生子女父母,应该把目光聚焦到父母身上,才能真正使他们充分享受到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