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食品曝黑幕,理性与监管不能少
网红食品曝黑幕,理性与监管不能少
背景:媒体报道,“网红食品”在一些地方火了起来,买一杯奶茶排队三小时、买一个蛋糕排队两小时……还引来“黄牛”加价卖。
广州日报发表张涨的观点:“网红食品”之所以是网红,就因为它红的理由不仅是满足人们的口腹之欲,更是迎合人们内心深处的心理需求——一是好奇:那么多人排队,真有那么好吃吗?我得去试试!二是跟风:身边朋友都吃过了,我也要尝尝!三是炫耀性:买到了第一时间发朋友圈,看,你们都想要的网红食品,我吃到了!商家能准确抓住消费者的心理需求,肯动脑筋在商品的“精神属性”上下功夫,让人耳目一新。但食品安全方面却是有实打实的底线要求,来不得半点故弄玄虚。比如上海高大上的Farine面包店,此前也是长期排队的网红商家,但今年却被相关部门查出使用过期面粉生产面包。一款曲奇饼干风靡全国,背后竟是这般制作场景:昏暗隐蔽的网吧后门,直接在桌上揉的面粉团,堆在地上的包装盒,是出自黑作坊的“三无食品”。“网红食品”的出现,本身是消费者用脚投票的结果,并无不妥。怕就怕个别商家浑水摸鱼制造“网红”假象,甚至不顾食品安全的法律底线。秉承匠心,做好产品,才是长期红下去的根本之道。
小蒋随想:“网红食品”抓住了人们的从众心理,是在玩营销炒作那一套。至于味道好坏、卫生与否,反而要往后排。“网红食品”由于流传于微信朋友圈等所谓的自媒体,难有资质把关,给黑作坊入市提供了便利。如果你以为“朋友圈”里的东西必有好质量、好口碑,太过想当然。因为,这年头有“网络水军”,一些人不过脑子地“随手转”进一步加快了“看上去很美”的传播速度。上述特性导致,传统监管部门可能还浑然不觉,一些三无产品却已在网上“红遍天”。网红还具有“短平快”的特点,某些商贩就没打算“可持续发展”,迅速蹿红、急剧逐利、捞一把就走是人家的如意算盘。对待“网红食品”,需要两种态度。一是消费理性,吃货也好,赶时髦也罢,要留心食品安全,别只看PS的图片就掏腰包。另一种是监管升级,食品安监部门应与时俱进,形成网上搜索、实体寻源的新监管方式,严打黑作坊摇身一变成网红。当下,已不是“酒香不怕巷子深”的时代,在各种营销大行其道的时候,要警惕“驴粪表面光”。
交警公然拦车索钱,严惩还须溯源
*背景:*330国道是刘老板跑生意的必经之路。今年3月,他的一辆空货车莫名在兰溪诸葛收费站被拦下,一制服男子从警车内下来,收走了行驶证,开口就要扣3分,至于理由,他说:想扣你分什么理由都有。制服男给了一个电话,接电话的正是去年向他“索要3000块钱”的交警“张诸葛”(姓张,自称是交警诸葛中队的交警)。浙江交通之声的记者跟随刘老板暗访,拍下“张诸葛”收黑钱的一幕。
*钱江晚报发表陈进红的观点:*目前涉事人员被停职检查。兰溪公安的回应是迅速的。但从新闻报道中可见,这位警官收黑钱不是第一次,同一个货运老板从去年到今年就被两次索贿。可见其违法行为是长期存在,在这么长的时间里,就没有相似遭遇的司机进行过投诉举报吗?如果有,相关管理监督部门又是如何处理的?是否有失察之嫌?如果警队内部的投诉和处理机制失效,就会导致小恶累积成大恶。刘老板说能不能少给点,被“张诸葛”一口回绝,竟然说手下的兄弟都要吃饭,这钱不能少。真如其所言“手下兄弟要吃饭”,兰溪公安必须要顺藤摸瓜,查,深入查,挖出烂肉,捅破脓包。媒体曝光和群众举报只是反腐败的方式之一,对所管辖区域的执法机关加强日常监管是纪委责无旁贷的责任,非要等到媒体曝光形成来势汹汹的“社会舆情“,才“高度重视”,未免给人亡羊补牢的感觉。当然亡羊补牢尤未晚,希望能查个水落石出,不仅要肃清执法队伍中的个别败类,也要清除执法队伍中的渎职的糊涂虫,强化执法队伍的监督管理。
*小蒋随想:*这哪里还是人民警察,分明是拦路抢钱的山大王。而且,是利用神圣的执法权作为敲诈勒索的工具,不可容忍,无法饶恕。此类执法违法在其他地方也曾出现过,某些人自以为“执法者就是法”,忘记了执法者首先要敬畏法律。这种观念的形成,往往与“谁来监督执法者”这一问题休戚相关。换言之,一些地方对执法者的监督严重缺位,甚至对执法者违规违法选择性无视,其中暗藏渎职乃至窝案性腐败。还有个别地方以“财政吃紧”为由,不给予或不足额给予编内警员与协警有关经费,而是随意“放宽”罚款权。这无疑直接助长了执法者乱罚款、乱收费的冲动与底气。本例中的交警说“手下兄弟要吃饭”,究竟是拿了阳光工资仍欲壑难填,还是“上级不给钱只给收费权”?如果是前一种情况,必须依法依纪予以严惩,该开除出警察队伍的要开除,涉及犯罪的应交由司法机关起诉与审理。倘若是后一种情况,则要进一步追究财政保障以及有关领导的责任。无论如何,执法权都不能沦为某些人的摇钱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