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通过草案将大陆列为“敌人” 不断挑战两岸红线
作者:崔明轩 萧师言
【环球时报驻台北特约记者 崔明轩萧师言】岛内近年来废除死刑的呼声越来越高,但台湾“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员会”4日却初审通过了一项“杀气腾腾”的“修法”建议。民进党“立委”所提该建议的核心内容是,未来台湾人如果“投共”,或者加入解放军,可以适用“外患罪”,最高判处死刑。现在涉嫌“共谍”者只能以违反“国安法”判刑,绿营人士向来认为刑罚较轻。除了以“杀人方式”恐吓岛内民众不要“人朝北走”,在分析人士看来,这里面还隐藏着绿营惯用的伎俩——搞“擦边球式台独”。
“外患罪”本来针对的是外国,绿营现在却想把它套到“心向大陆”的人身上。“令人不解的是,蔡英文的两岸政策既是‘维持现状’,为何民进党内又总是有人不断试探,挑战两岸红线,尝试‘打破现状’,使得两岸关系更加雪上加霜?”台湾《中国时报》5日质疑道。
台“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员会”4日初审通过民进党“立委”王定宇提出的“刑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其中,关于“外患罪”部分,将“外国”扩大为“外国或敌人”。初审条文规定,“通谋外国、敌人,致使他国、敌人与中华民国开战,或使中华民国领域属于他国、敌人者,最重可处死刑、无期徒刑”。
王定宇称,大陆统治区域被视为“大陆地区”,不在“外患罪”范围,但台“国防军备”及“国安政策”主要都在防止大陆“武力侵犯”,“该国事实上确为‘我国’在世界上唯一之‘敌国’无误,但是司法实务上却将其视为‘我国’的大陆地区,无法适用外患罪的‘外国’‘敌国’,因此该修法”。他同时又称,为避免陷入“统独”争论,“外患罪”的通谋对象新增“敌人”也包括“伊斯兰国”等极端组织。
岛内现役军人目前适用“陆海空军刑法”,一般人则适用罪责较轻的“国家安全法”“国家机密保护法”和“国家情报工作法”等。绿营《自由时报》5日称,这导致近年一再修法提高刑责,但仍频见“共谍”轻判的怪象,像前“陆军司令部”通资处长罗贤哲少将涉“共谍案”,被重判无期徒刑,但同样涉“共谍案”的前“马祖防卫司令部”退役少将许乃权只轻判两年10个月。民进党“立委”叶宜津也称,就是台湾社会普遍认为“国安法”不够,才要修“刑法”。
台湾东森新闻网5日称,将“投共”也纳入“外患罪”后,台湾人如果加入解放军,同样最高可处以死刑或无期徒刑;至于泄密给“外国”或敌人者,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战时最重可判死刑。有分析提到,因为民进党目前在“立法院”占据多数席位,未来完成三读不是什么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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