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专家谈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多地网约车新政待规范
2017年12月15日,多位法学专家在“(第三届)中国互联网法治大会聚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落地分论坛——以网约车地方新政为例”论坛上相聚。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博士朱忠良也是在这次会议上谈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落地情况上,谈到多地网约车细则实质上违反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反垄断法、行政法等研究领域的专家们也在论坛上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2016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2017年10月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细则》出台。文件要求行政机关在制定相关政策文件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对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政策文件,应当不予出台。细则具体提出了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影响生产经营行为标准等四个方面的18项审查标准。专家们对公平竞争审查将会规范行政行为,尤其是各地网约车新政细则时的影响展开了广泛的讨论。
中国政法大学中国国际反垄断和投资研究中心主任祁欢教授祁欢主任指出:“地方网约车细致对一些人口、户籍以及车辆的限制是违反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以及市场自主原则的。”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反垄断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伟律师讲述了他在各地做网约车调研的一些发现。在一些地方,车主想参加网约车考试,需要去出租车协会报名、接受资质审核、考试,还要交纳一大笔培训费。还一些地区,司机们都不知道去哪、怎么办资格证“比如银川,当地说2017年4月份已出台网约车新政,但是,不仅从业者查不到,我们律师也查不到。”
黄伟说,网约车的出现,实际上对传统出租车提出了挑战,分割了原来出租车服务市场的奶酪。网约车在各地落地的时候,一些地方就通过非常严苛的标准、手段制约网约车,使出租车保持在原有的受保护状态。比如网约车车辆的价格,银川规定车价不能低于15万元。而从当地收入来看,今年上半年,当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是1.4万,“不吃不喝快五年才能买一辆网约车。”从汽车轴距来看,北京、上海的标准为2600mm左右,而银川、哈尔滨等城市则要求不低于2700mm,此外还在排气量、座位等方面进行限制,将很多车辆拒之于门外。此外,还有一些城市出租车协会要求出租车司机卸载叫车软件,原本司机很愿意使用叫车软件,“不用在路上到处撞,能省时间、省力气。但协会却直接要求他卸载。”
北京大学京政发研究中心主任肖江平教授在会上介绍了他的团队的研究成果。肖江平依据《宪法》、《反垄断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许可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细则》等作为评估的依据,设立了一套评分体系,对各地网约车细则进行了评估。最高分是0分,没有正分,最低为-70分。“公权利的任何行为合法是必须的,零分就是最高标准。” 对于那些在地方网约车中设置限制性指标的,比如车辆限制、驾驶员限制、平台公司等分别设置扣分权重。在最初的评估中,兰州、泉州两个城市分别得分为-25分,-22分。经过发改委公平竞争审核,这两个城市网约车政策做出了调整。根据肖江平的评分体系,这两个城市的打分上升为-8分,-2分。
截至2017年12月14日,已有28个省份发布了网约车实施意见,北京、上海、天津等175个城市已公布出租汽车改革落地实施细则,还有62个城市已经或正在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教授吴汉洪说,“我们要思考行政垄断的案件。如果我们国家的行政性垄断不能很好的规制,实际上仍然是有很多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吴韬认为,“行政性垄断现在仍然是我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当中的顽疾,因此必须要有更有力的手段予以根治。”学者们认为网约车与大众生活息息相关,如何让网约车这样一项新生事物在中国顺利的、健康的成长,是离不开政府的规定,落实公平竞争审查也是亟需的。
就审查方式存在的问题,朱忠良介绍,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主要从以下两方面着手解决。一方面,从程序上要求政策制定机关必须形成书面的审查结论、采取定期报告形式,“如果是省级的政府部门要向省级的部级联席会议汇报, 省级的联席会议要向中央也就是国务院层面的给予汇报”;另一方面,建立监督举报制度。公众可通过监督,发现问题可向政策制定机关、其上级机关、以及反垄断执法机关举报,促使该机关进行修正。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近日发布公告,由于部分城市网约车实施细则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涉嫌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已向反垄断执法机构进行投诉举报。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行政法律业务部主任张鹏律师建议,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如果要落实到位,权利受影响的权利人必须要有救济渠道;司法审查必须能够作为最终的审查手段限制政府的任意或行政权力自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