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中国从未、也永远不会实行“经济侵略”
作者:倪浩
【环球时报-环球网报道 记者 倪浩】本周欧美继续钳制中国贸易,并步步紧逼。18日美国特朗普政府发布《国家安全战略报告》把中国列为美国利益的“竞争者”。此前几天,有西方媒体甚至将“经济侵略”的恶名强加于中国头上。19日欧盟反倾销法律新方法修正案引入市场“严重扭曲”概念,为继续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其他国家实施进口“替代国”做法大开绿灯。
12月21日,中国商务部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高峰对此进行了逐一回应。高峰说,中国自身的经历让中国从来没有、永远也不会实行所谓的“经济侵略”政策。对于欧盟新的反倾销法案,高峰表示,反对欧盟把所谓“市场扭曲”的标准强加于人并误导企业的做法,他认为欧盟的这种做法违反世界贸易组织规则。
过去的一年间,欧美对中国贸易的“制裁”日趋强硬,但在这一背景之下,中国同美国、中国同欧盟的双边贸易额却呈现出进一步扩大的态势。中国商务部21日披露的数据显示,2017年前11个月,中国同美国的双边贸易额已经达到了5272.2亿美元,同比明显增长达到12.8%,且超过了去年全年5243亿美元的贸易总额。高峰说,中美建交近40年来,双边经贸关系得到长足发展,两国经济融合度不断提升,两国民众也切实感受到合作带来的巨大利益。他强调说,“历史充分证明,中美之间的经贸往来已经完全超越了竞争关系,只要摒弃冷战思维,放弃称霸全球的想法,中美作为世界前两大经济体,完全可以继续合作共赢。”
欧盟在12月19日的反倾销法律新方法修正案中取消了“非市场经济国家名单”,不再把中国作为“非市场经济国家”。但欧盟却在新的法律条文引入了市场“严重扭曲”的概念,在其认为某国符合所谓“市场扭曲”的情况下,继续选择对从该国进口的产品实行“替代国”的做法。
根据2001年《中国加入WTO议定书》,反倾销“替代国”做法必须无条件于中国入世15年后,即2016年12月21日终止。欧盟新法案中为履行这项国际义务,废除了其法律依据“非市场经济国家”,但却引入了新的法条,从而可以继续沿用“老做法”。
中方对此表示强烈不满,认为欧盟这种做法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20日解释说,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不存在市场“严重扭曲”的概念,欧盟反倾销调查新方法缺乏世贸组织规则依据。欧盟突破世贸组织规则继续使用“替代国方法”,并且用欧盟单方制定的标准衡量其他国家是否存在市场“严重扭曲”,将削弱世贸组织反倾销法律体系的权威性。
根据商务部21日披露的数据,2017年前11个月,中国同欧盟的双边贸易额达到了5566.9亿美元,同比明显增长达到12.7%。高峰指出,中欧双边经贸关系目前发展势头良好,希望欧方能言行一致,正确引导企业,维护中欧经贸合作大局。高峰也同时指出,中方将保留在世贸组织终端解决机制下的相关权利,采取必要措施,以维护中方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