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起这些新规将影响我们的衣食住行
据《劳动报》报道,2018年即将到来,一大批新的法律法规也呼之欲出,劳动报记者整理了一份新年法律法规指南,看看哪些新规将影响我们的衣食住行。
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后,刷单炒信行为最高罚200万,市民的网络购物环境将得到改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提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有实体经营门店,第三方平台有抽查和监测义务;
对市民而言,装修垃圾这个令人头疼的问题或许能得到解决。随着《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的出台,乱扔装修垃圾,最高将面临1000元罚款。
对于准备买车的市民,小排量汽车购置税恢复至10%的消息最牵动着他们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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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
刷单炒信最高罚200万网络购物环境有望改善
新的一年,无论电商平台再如何激战正酣,立法机关也将许诺市民一个良好的网络购物环境。2018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将正式实施。
据悉,《反不正当竞争法》被认为是规范市场竞争的利器,自1993年出台以来已实施24年。近年来随着新兴产业特别是互联网的飞速发展,这部法律的不足日益凸显。几经酝酿,《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于2017年2月提交初次审议,后经8月、10月两次审议,终获通过。
亮点一:傍名牌将被查处
新法有不少亮点。首先,对类似“傍名牌”的混淆行为,修改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进一步明确概念,将“引人误认”作为混淆的核心判断标准,同时对擅自使用他人标识做出限定,要求该标识在相关领域有一定影响。
新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记者了解到,上述条文同时还增加兜底性的条款,让禁止混淆行为的规定在实践中涵盖范围更加广泛。
亮点二:刷单将受到严惩
在日常生活中,无论是淘宝购物,还是出游预订住宿,人们很重视前人的评价来做出选择。这也滋生了店家大量刷好评的需求。尤其是,随着我国网购市场迅速发展,“刷单炒信”行为已经形成了完备的灰色产业链。明年起,这一现象将得到明显改善。
据了解,新法一方面明确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销售状况”“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另一方面增加了一款规定:明确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根据新法规定,“刷单炒信”和帮助“刷单炒信”的,将会面临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甚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记者注意到,在之前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该条款处罚力度为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新法将刷单等虚假宣传的罚款上限提升了10倍,这表明了国家整治电商平台刷单乱象的决心。市民今后的网络购物环境有望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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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
外卖必须设立实体店第三方平台有监测义务
网络订餐目前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不过,随着网络餐饮业的“井喷”,网络外卖餐饮暴露的不安全问题越来越多,为此,监管趋严态势亦逐渐明显。记者了解到,2018年1月1日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据介绍,该办法对网络订餐有了更多新规定,其中还特别强调要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针对市民关注的外卖餐盒污染问题,办法里也特别提到,鼓励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提供可降解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
亮点一:经营网络餐饮须有实体店
据介绍,对于外卖安全的生产源头———厨房,《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里明确了“线上线下一致”原则,即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对原料、加工过程的质量、生产设施清洁等,亦明确要求经营者在自己的加工操作区加工食品,不得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否则,最高处罚金额达到3万元。
记者发现,新办法里对送餐人员和送餐过程也有明确规定:送餐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使用安全、无害的配送容器,保证配送过程食品不受污染。送餐单位要加强对送餐人员的培训和管理。配送有保鲜、保温、冷藏或冷冻等特殊要求食品的,要采取能保证食品安全的保存、配送措施。
亮点二:第三方平台应承担监测义务
外卖店入驻平台,平台是否也有义务进行抽查和监测?对于这一问题,《办法》也明确作出了解答。据介绍,《办法》规定,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需要履行建立食品安全相关制度、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审查登记并公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许可信息、如实记录网络订餐的订单信息、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等义务;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需要履行公示信息、制定和实施原料控制、严格加工过程控制、定期维护设施设备等义务。
在此基础上,国家食药监总局也将组织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测。如果在监测中发现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则将通知有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组织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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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实施
乱扔装修垃圾最高面临1000元罚款
随着上海建设加快,建筑垃圾产生量不断增加,给城市管理带来了巨大的压力。2010年公布的《上海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已经无法适应行业的发展和管理需求,如,未能全方位覆盖建筑垃圾的类别,特别是将居民装修垃圾排除在外。对此,《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规明确将建筑垃圾分为建设工程垃圾和装修垃圾两大类,并明确了处置规定。
亮点一:首次将装修垃圾纳入建筑垃圾
记者了解到,根据新规,住宅小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办公和经营场所,如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为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的业主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是责任人。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设置专门的装修垃圾堆放场所,保持其整洁,采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并明确装修垃圾投放规范、投放时间、监督投诉方式等事项。至于客观条件有限的地方,如果无法设置装修垃圾堆放场所,应告知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其负责指定装修垃圾堆放场所。
责任人还有义务避免将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混入装修垃圾堆放场所,并将其管理范围内产生的装修垃圾,交由符合规定的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进行清运,清运费由产生单位和个人承担。除了要将装修垃圾投放至指定的堆放场所外,还必须将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将装修垃圾进行袋装、将装修垃圾中的有害废弃物另行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否则,相关单位或个人最高将面临1000元的罚款。
亮点二: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提出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新规首次以单章形式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提出要求。上海将实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的强制使用制度,让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按规定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
据悉,上海近年每年进入收运处置环节的装修垃圾约有300万吨,如果只是通过分拣,进行无害化处理,既会对原本处置能力就已吃紧的末端环节造成压力,也是对资源的浪费,因此,在精细分拣基础上的资源化利用,将是上海装修垃圾处置的主要方式。
而据业内人士透露,“十三五”期末,上海要形成750万吨/年的资源化利用能力。明年年内,建成老港、闵行、嘉定及宝山等装修(拆房)垃圾处置设施,并有效运转;积极推进装修垃圾中转分拣设施提标改造,提高分拣效率、提升分拣品质;完成建筑垃圾消纳处置专项规划编制,结合本市围海造地、林地建设等项目,综合研究建筑垃圾消纳卸点规划以及配套转运设施规划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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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老司机将迎来多个改变
小排量车购置税恢复至10% 疲劳驾驶直接扣12分
无论是即将购车的新司机,还是早已驾轻就熟的“有车一族”,2018年1月1日起,不少汽车、交通新规都应该及时注意。如对于普通百姓而言,汽车购置税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明年元旦起,1.6升以下的汽车购置税将恢复至10%的法定税率,车主购买小排量车的成本将有所增加;不仅如此,对于交通安全的监管也越来越严格,如有疲劳驾驶行为的司机,明年起将直接扣除12分。
亮点一:小排量车购置税优惠取消
记者了解到,2016年12月1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针对此前5%的购置税率有所调整。其中指出,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对于汽车消费者而言,明年1月1日起买的小排量汽车要多花钱了,购置税将比今年高出2.5%。
据悉,一般的汽车购置税基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中显示的购车款,并应采用扣除增值税后的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计算。通用计算公式为:车辆购置税=购车款/(1+17%)�购置税率。如当市民在今年购买一辆售价为10万元的1.6升或以下排量汽车时,应缴纳购置税6410元,在明年购买价格相同的车型需缴纳购置税为8547元,比今年将多出2137元。目前10万元上下的车型,在明年购置税优惠结束后,市民普遍将多付出2000元左右的税款。
亮点二:疲劳驾驶直接扣12分
我国的汽车行业发展日新月异,汽车上路管理方面的政策也在不断更新。明年起,疲劳驾驶将会被扣12分,市民因提高警惕。
记者了解到,许多驾驶员为了赶时间,很容易造成疲劳驾驶。看似是个不起眼的“小问题”,但存在着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此前疲劳驾驶的处罚方式分两种:1,对于连续驾驶大中型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车如果有超过4个小时以上没有停车休息的,或者停车休息的时间没有达到20分钟以上的,则对驾驶人一次扣12分。2,对于驾驶大中型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车以外的车辆,如果有连续4个小时以上没有停车休息的,或者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则驾驶人一次性扣6分。
新交规中规定:一旦被查到疲劳驾驶,将受到扣12分的处罚。据交警部门介绍,大中型载客汽车、货车上均装有GPS系统,一旦被系统查到疲劳驾驶,将会受到扣12分的处罚。而小汽车方面,交警部门建议广大市民开车4小时,休息至少20分钟,安全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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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这些新规也该知道
拖欠工程款将列入“黑名单”2018年1月1日起,《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施行。有拖欠工程款等情形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将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同时,对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市场准入、资质资格管理、招标投标等方面依法给予限制。
导游不得擅自变更行程强迫购物2018年1月1日起,《导游管理办法》施行。《办法》明确导游执业不得出现擅自变更行程、诱骗或强迫消费等11项违法违规行为。《办法》规定,导游证将采用电子证件,由国家旅游局制定格式标准,各级旅游主管部门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信息系统实施管理。电子导游证以电子数据形式保存于导游个人移动电话等移动终端设备中。
排污费退出历史舞台2018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施行,现行征收的排污费将改征环境保护税,标志着排污收费政策将正式退出历史舞台。环保税法规定,应税大气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2元至12元,水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4元至14元,具体适用税额的确定和调整,可由各地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法定税额幅度内决定。
新《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将于2018年1月1日实施。新版中中小企业促进法设立专项资金,进一步规范财税支持的相关政策,为企业降成本,设“权益保护”专章,加大中小企业权益保护力度。这些措施,兼顾市场公平和保护,让中小企业有更多“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