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对贾跃亭姐弟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TechWeb报道】12月30日消息,深交所日前对外发布公告称,因贾跃亭、贾跃芳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经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对贾跃亭、贾跃芳予以公开谴责的处分。同时,对于贾跃亭、贾跃芳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2014年12月6日,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收到贾跃芳出具的承诺函。贾跃芳承诺,其计划在未来一个月内,通过协议转让或者大宗交易的方式处置自己所持有的乐视网股票,将其所得全部借给乐视网作为营运资金使用。该笔借款将用于乐视网日常经营,乐视网可在规定期限内根据流动资金需要提取使用,借款期限将不低于60个月,免收利息。
2015年5月25日,乐视网收到贾跃亭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贾跃亭承诺,将其减持所得全部借给乐视网作为营运资金使用,借款将用于乐视网日常经营,乐视网可在规定期限内根据流动资金需要提取使用,借款期限将不低于60个月,免收利息。
2017年10月27日,乐视网公司董事会向贾跃亭、贾跃芳发函提醒并要求贾跃亭、贾跃芳继续履行借款承诺。11月9日,乐视网收到贾跃亭、贾跃芳的复函,复函显示贾跃亭、贾跃芳由于个人资金、债务原因已无力继续履行借款承诺,并且目前也未提出新承诺以替代原有承诺。
由于贾跃亭、贾跃芳违反了上述借款承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10条、第11.11.1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4.1.4条的相关规定。因此,对贾跃亭和贾跃芳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此外,深交所指出,对于贾跃亭、贾跃芳上述违规行为及深交所给予的处分,将会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