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是个好爸爸,陈世峰是个好同学_风闻
云归-观网专栏作者,微信公众号:归来记2018-01-03 09:47
前几天网上热传“黑龙江死刑犯与家人见最后一面”,死刑犯与父母拜别,被押赴刑场,真是好可怜啊!
这事果然被外媒拿来春秋笔法,中国的死刑犯临死前痛哭流涕,女儿喊着爸爸再见却不知道他已经要死了。死刑真是毫无人权,中国政府……我去收个快递先。
前几天江歌案也是,某媒体竟然发了一封陈世峰同学写给他的长公开信,满篇文绉绉话语,大概陈世峰之前真的是非常优秀的人吧,这位同学对他感情很深,回忆了旧事,费了半天笔墨纠结喝不喝红糖水我就不计较了,就说这一句:
“我是文人,本性懦弱,没有那么大的勇气与能力做到像黄那样一年多来将所有的媒体挡在联系到你父母的最后一道关卡上,让他们无法干扰二老的正常生活。”
还真是,杀人犯的父母也有正常生活,不能被可恶的谴责舆论所干扰。
未知江秋莲读到此处作何感想。
一部分媒体估计是津津乐道于此的,“我们尊重每一条生命,不能因其是死刑犯就剥夺他发声的权利。”
但是没有人提起,那个痛哭流涕的黑龙江杀人犯,是在歌厅唱歌时与人发生口角打架,于是对方开车走后,他开车生生把对方的车追到沟里,造成车内起火,烧死三人。
现在被枪毙时知道痛哭流涕了,当年被烧成焦炭的三条生命算什么?即使是杀人犯,国家也依旧允许你在死刑前探望家人,可那三位冤魂的父母子女何曾有过这样的机会?
而且这种消解还有更大的问题:
死刑犯是迫不得已,那依法枪毙这帮杀人犯的国家算什么?
陈世峰是优秀的人,那江秋莲算什么?
见人权而忘法纪,见个体而忘社会,见可怜而忘是非,真是这帮人最大的通病。这新闻本来导向很好,生命珍贵,要遵纪守法,结果却被带到这么个沟里。连大媒体都可以让“人权”优先于公序良俗,让一部分人的芳华优先于另一部分人的焦尸,就更甭提拿着丁点馒头闻到血味儿就到处蘸的自媒体了。
真是没办法。只好说,这种操作,以后倒是少一些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