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打老师,于情不合,于理不通,于法不容_风闻
pzdpzg-2018-12-22 22:11
近日,河南栾川常某殴打羞侮老师一事闹得沸沸扬扬。开始,舆论显然站在老师一边,大多谴责忘恩负义的学生。受害者学校在获得消息后也气愤填 膺地报了警,但常某在网上发帖说明事情的前因后果、特别是同村150名村民联名担保求情及部分同学作证老师曾经殴打常某后,舆论发生了部分反转,不少人觉得事出有因,常某的罪过似乎减轻了。就连公安机关的口风也发生了变化,似乎认为并不是什么大事。作为主管机关的教育部门,除了受害者学校报警以外,未见上级教育部门发声谴责。也许,受害者20年前的不当行为,使当今的教育主管部门也有了难言之隐,不敢硬气地维护教育者的‘教育’权利、师道尊严。 那么,怎样评价常某的行为呢? 首先,常某行为于情不合。天地国亲师;一曰为师,终身为父。我国自古以来就有尊师传统,殴打老师、特别是羞侮二十多年前教过自己的老师,这违背了起码的伦理道德。 尊重老师,就是尊重知识。中国的未来靠科技、中国的科技靠人才、中国的人才靠教育、中国的教育靠老师。教师如果没有以自身教师身份为荣的职业认同感,中国的教育就难以承担为民族复兴培养人才的历史使命。教师的认同感不仅来自教师物质待遇的提高,更来自于全社会对教师的尊重。常某的几巴掌,打掉的不仅仅是师德尊严,更是广大教师对未来教育的信心。 其次,常某的行为于理不通。常某报复老师的最重要理由是读书时无权无钱,老师常常殴打报复他。笔者读书十多年遇到过不少老师,现在作为家长也经常接触老师,最重要的笔者本身就是老师。不同的身份使笔者可以以不同角度观察形形色色的老师。实事求是地说,作为一个整体,教师的文明素质固然高于平常人,道德水准也远远优于其它职业。当然,社会有多复杂,教师也就有多复杂。但从最基本的常识及最不堪的角度来说,作为一个老师,有钱有权可能‘照顾’你;但绝对不会因为无钱无权而殴打报复学生。最有可能是学生顽劣且屡教不改,教师性格暴躁,管教方法简单粗暴。但是,如果真的是教师下手太狠学生害怕,那又如何有‘多次’殴打之说呢?毕竟,害怕就不会重犯,而一个正常的老师是不会因为一个以前的事由多次批评甚至殴打学生的。 笔者不是为该老师辩解,体罚当然不对,但是事情已经过了20年。20年前的家长经常对老师说的是:老师,孩子就交给你了,不听话就使劲打,只要不打坏就行。大多数家长信奉的是"棍棒出好子,骄养 忤逆儿〃,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下,老师也以镇住学生为荣,体罚也就经常发生。 不同的学生,对待老师以前的体罚有不同的态度。大多成年后认识到老师的严厉管教是另一种形式的关爱,至于当时的‘恩怨情仇’,则早以冰释前嫌,相逢一笑泯恩仇。至于常某,可能是因为单亲家庭,特别敏感,谁对他好,谁对他坏,记得特别牢。但是,正如你小时候记得的某人很高很高但成年后再看原来并不太高一样,‘好’‘坏’的结论已在幼小的心灵生根并可能强化,但假如能再现当年情景,‘好‘坏’’的结论也许得再修改。 最后,常某的行为于法不容,已涉嫌触犯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寻衅滋事罪。当然,具体的结果要由司法机关作专业判断。任何人都要为自已的选择承担责任,常某也将为自己的偏执付出代价。同时,150名村民的联名求情信也从侧面说明常某其实是一个充满正能量的人,笔者衷心地希望他能主动向当年的老师赔礼道歉,取得老师原谅,争取宽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