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出租屋溺亡,家属向房东索要天价赔偿_风闻
日月光-需要锻炼身体的小编2018-12-24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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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一起案件引起了网友的热议。
一名女子在出租屋里意外溺亡,经法医鉴定后疑似因为急病去世。
悲痛欲绝的家属第二天从湖北老家赶到上海,向房东提出巨额索赔。
看看网友都怎么说的:
为什么会一边倒地支持房东呢?这要从这周更新的《巡逻现场实录2018》说起。
2018年9月5日,上海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有人在古美路溺亡。
听到有人在房间里溺水死亡,巡逻民警马上赶往现场。
死者就是在这个盆里溺水死亡的。
经过法医鉴定,排除了他杀的可能。
民警告知死者家属,如果想要知道不幸死亡的确切原因,需要委托医科大学等机构做进一步的尸检。
一个26岁的年轻生命突然陨落,留下措手不及的亲人和年仅6个月大的孩子。
没想到第二天,警方接到了同一地点的报警。
刚走到楼梯口,就听到有人说“人已经死了,我有什么办法”。
原来是前一天不幸事件中女子的家人从湖北老家赶来,他们认为房东一方应该对女子的死亡承担相应的责任。
房东住在101室,结果死者家属误把102的房门给砸了……
民警询问女子家属:门是你弄坏的吗?
对方倒也没否认:
在民警询问的过程中,又试图抢夺身份证。
对于砸坏了别人的门,死者母亲说:要理解自己的心情。
但这也不是砸别人家门的理由吧?
死者哥哥说:人已经死那么长时间了,没有人解决问题,作为家属也不知道找谁。
房东这时候代表发话了:
看现场的情形,一时半会儿是不会有什么结果了,民警把当事双方带到派出所里继续谈。
一件一件事情办,先问清楚谁把门把手打坏的:
最终,死者家属赔偿给102室180元钱修理门锁。
再来说这个案件的核心问题。
民警先要求死者家属将自己合情合理的诉求写下来。
一共有这么四条:
一,房东要承担死者家属在上海的全部食宿费用;
二,房东需要承担死者孩子到十八岁为止的全部抚养费;
三,房东要承担死者的第三方尸检费用(约1万8千元);
四,房东需一次性赔偿60余万元的损失费。
连民警看完这几项诉求,都“觉得这个就是完全没办法解决的”。
房东给出了自己的态度:可以出于人道主义补偿2000元,以后的责任都与自己无关。
死者母亲:在你房子里死了,只要两千元就解决了是吧?
听到死者母亲这番话,房东情绪也有点激动。
看起来死者家属已经认定了房东和这起不幸事件有关系。
死者母亲又说:人家在商场坐电梯死了,还要商场赔。
到这个地步,民警必须出面控制场面了。
如果还谈不拢,可以去找法院起诉,但前提你说得对,法院才会支持你的申诉。
死者叔叔:我们农民也不懂这些。
但是不懂法,不代表你可以无理取闹。
死者叔叔一直在强调自己没钱,警察同志都看不下去了,直接把话挑明:
听完民警这番话,死者叔叔心里也清楚了许多。
最终,在民警的反复耐心劝解下,双方平复情绪,离开了派出所。
对于亲人突然的离去,家人一时不能接受也是人之常情。千里奔丧而来,看到女儿尸骨未寒,换作是谁都心里不好受。
但是,在现代法治社会,所有的情感和诉求,都要在法律的框架和准则下进行。如果每个人都只考虑自己的利益而不顾他人,不仅无助于解决问题,反而可能将矛盾激化。
而面对死者家属“不懂法”的托辞,片中民警也为其指明了法律援助的途径。只要是正确的诉求,法院一定会支持。反之,再怎么闹也一分钱都拿不到。
不懂法,不是无理取闹的借口,更不是漫天索赔的护身符。
正如片中旁白所言:
年轻生命的陨落,的确给这个家庭造成了重创。
但伤痛平复后,还是要回到法制的轨道下,让生活好好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