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失踪六年女孩被父子强奸生子的新闻,想说这些警察能不能不要再和稀泥了?_风闻
蛋总toshi-我觉得OK2018-12-25 15:40
梳理了一下今天那条“失踪六年女孩被父子拐去强奸生子”的新闻,这对父子的禽兽行径先不说,警方这种和稀泥的做法实在是非常让我生气。
女孩的妈妈刚找到女孩的时候,只知道女孩子被老头郑某锁在家里,给他儿子当媳妇,哪里也不能去,直到生了两个孩子才能在小区里转转,同时还多次对她进行殴打。
就光是这一个事实透漏出来的信息就表示,这个当时只有14岁的女孩受到了郑某一家人的非法监禁和强奸。
而当时了解到这个事实的警察怎么做的?调解。
李艾玲为此多次前往派出所,希望民警能够对郑某一家人刑事立案。最终,在警方调解下,郑某于2018年7月26日向李艾玲出具了一份保证书,其中提到,保证对小茉与自己的儿子一视同仁,不得侮辱、谩骂、殴打;保证小茉与其儿子结婚后男方父母不同住;如果婚后殴打小茉,双方无条件离婚等。
搞不搞笑?这位母亲是希望进行刑事立案的,结果警方表示,哦我让他给你写个保证书保证再不打人了,这事你就算了。
这个妈妈懵了,但是她又能怎么办?警方不给逮捕,女儿生孩子的事又已经没法改变,她是在实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才接受了这个结果,让女儿将错就错嫁过去。
之后,亲子鉴定检测出,女孩不仅被儿子强奸,还被老头郑某强奸并生下孩子,这时候警方才愿意刑事立案。
根据这份亲子鉴定结果,驻马店市公安局雪松分局于11月21日对郑某刑事立案。案件信息显示,雪松公安分局在立案当天便对郑某采取刑事拘留。12月6日,驻马店市驿城区检察院已对郑某批准逮捕,涉嫌的罪名为强奸罪。
而且只逮捕了老头,儿子完全没事。
合着单纯强奸是不算强奸的,乱伦才算。
想到之前,被强奸犯送锦旗的警察,真想说一句“呸,你们也配叫人民的守护者?”
顺便说一句,女孩的妈妈是真的挺可怜的。
坐牢坐了5年,女孩被拐走了没一个人告诉她,全家人都瞒着她。她出来之后为了找女孩,找的是酒水推销的工作,每天大街小巷地找,而女儿就在附近。
报警了也没用,我想知道离得这么近,警察找不到失踪的女孩子?
之后终于找到了被折磨的女儿,反复要求刑事立案,警察永远在调解。实在没办法了才接受。(这点被网友骂得要死)
现在为了治女儿的精神分裂,又开始到处奔波,借贷款。
真的太可怜了。
-
在豆瓣看到的一个回复,觉得总结得挺好,搬过来大家看看:
在不知道老头强奸过女孩之前,父子囚禁女孩,儿子强奸未成年女孩,也是明确的实打实的犯罪,调解结果就是让强奸犯儿子娶了女孩,无人受刑。
第一:与未成年人发生关系是不是犯罪?
第二:囚禁长达6年是不是犯罪?
第三:强奸女生是不是犯罪?
第四:没看到文中“女孩妈妈多次请求进行刑事立案吗?
第五:全家三口殴打女生是不是犯罪?
第六:老头拐卖女孩是不是犯罪?
请问:以上犯罪事实哪一个可以调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