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狗】刘强东平反了,诬陷强奸有多难?其实不难!_风闻
小狗2017-微信公号—“小狗2017”—已开通,请关注、指正2018-12-25 13:32
观察者网上有一个帖子《从刘强东事件看诬陷强奸有多难》
其实不难!
以下是我的评论:
著名的冤案:呼格、聂树斌等案件,即使按当时的刑法,他们案子的证据也是有问题!
不要说按当时的刑法,他们案子的证据有问题,就是按两千年前刘邦的“约法三章”,他们的案子都是有问题的。
办案的基础是证据,办案的人自己出了问题,受到某种压力,即使一万册完善的刑法放在他们面前,还是一样有冤案。
我国刑法,相对于两千年前刘邦的约法三章,已有很大的进步。为何在我国刑法通过实施后,还有一堆冤案呢?
我们不能以为——我们制订了几万部法律,请了一亿人的陪审团,设定了五千个复核审核环节,请五千万个人大代表去监督办案——就肯定没有冤案了!
只要执法的人,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做到实事求是,那就永远会有冤案!
法律、制度、监督体制就像是一辆车,翻不翻车,主要看环境,看开车的人:
开车的人没问题,开个奥拓都安全,
开车的人有问题,开奔驰都会翻车,
开车的人故意搞鬼,就是给他开宾利都会撞车!
是什么原因会压着某些办案人员制造冤案呢?
无非不是限期破案压力、上级给的压力、舆论压力、不可描述的其它动因……
是什么力量在阻止有些冤案的平反呢?
各个环节单位之间互相掩护、互相开脱、逃过被追责、问责……
——
十八大以来,我们的政法人员、公安干警做出了巨大的努力,打击犯罪,维护了社会秩序稳定,冤案也许只是其中的极少数。
我们的社会正在努力避免产生新的冤案,法律本身也在不断完善,各种制约也逐步建立,事情在逐步改善,法治愈发公正。
——
但是,说到底,从根子上说,不论我们有多少完善的法律,有多少审核制度,如果办案的人出了问题,根本不准备实事求是,就肯定会有冤案。
如何才能实现法治公正,很简单:
杀人及盗抵罪,能做到么?
不伪造、销毁、隐瞒证据,不恐吓证人,能做到么?
1+1=2,能做到么?
不能做到的公安人员,应被撤职、判刑、判重刑,如此即可实现法治公正,海晏河清!
(图片取自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