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作家:在钱这件事情上,文著协要靠谱一些_风闻
今天敲钟人不来-2018-12-27 18:04
【本文原创,转载联系】
观友还记得此前要求KTV下架6000多首歌曲的音集协吗?
反正在这个事情发生之后,全称为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的“音集协”就遭到了多家媒体的起底,包括我们社区也有观友发帖关注。网友看清了它的“真面目”后都纷纷炮轰说这个协会不仅是只拿钱不办事,官威还特别大。
今天下午,意外看到知名网络作家曾鹏宇的一条长微博,还觉得很感动的,分享给大家:
说一件跟钱有关的事。
最近一期的《读者》杂志转载了我一篇文章,编辑通过微博找到我,要给我发样刊和稿酬。期间她告知,今年前段时间她们杂志还有一期也转载了一篇我的作品,但当时不知道我的联系方式,就把上一次的转载稿酬发给了中国文著协,让我跟文著协联系一下。
这时候我才发现,其实文著协之前联系过我,但我很少看微博未关注私信,结果错过了。
我查到文著协留的公开联系电话,打过去之后接电话的是个年轻姑娘。
妹子说话和声细气,说一旦有像我这样报刊联系不上作者、不知道如何发放转载稿酬的情况,就会将稿酬支付给文著协,以避免转载不付酬、侵犯作者著作权的情况。此后作者可以随时向文著协申请稿酬。
随即文著协方面发来了一封邮件,里面是一张需要填报的稿酬申领单。我看了一度有些纳闷:不就是领个转载稿酬,为什么还这么麻烦?
妹子跟我解释说:“您虽然是第一次跟我们联系,但可能我们之前收到不止一次您的转载稿酬,我们会通过系统查询是否还有您其他作品转载稿酬,如果有,就把稿费全部支付给您。”
明白了,填完表后发过去。
昨天忽然又接到那个妹子电话,告诉我她们的确查到之前还有一笔广州日报转载我文章的稿酬汇到了文著协,都已经支付给我了。
我看了一下,两笔稿费都到了——大家请忽略金额,因为稿费本来就不多,转载的标准更低,但这至少是一种尊重。
其实绝大多数真正热爱写字的人,对钱都看得比较开,但对尊重真的会特别在意。
有趣的是,跟几个写字的朋友说起这事,发现有些作者还不知道有通过文著协查询或者申领转载稿酬的方式,特别归纳一下,供写字的同行参考:
1、作者发现文章被报刊转载,没有收到转载稿费的,可以直接向中国文著协投诉,要求维权并追讨稿酬。文著协方面会与有关报刊社联系交涉,直到帮作者要到稿酬。
2、如果作者是文著协会员,或者虽然不是会员,但从文著协申领过稿费(我就是这样的情况),文著协作者库中有这个人的信息,以后收到这个名字的作者稿费,文著协会主动跟作者联系,向作者发放稿酬。
3、按照法律规定,报刊转载和教科书选用文字作品,属于法定许可,报刊社和出版社可以先使用作者文章,但必须依法将无法找到作者的稿酬按照程序交给稿酬转付法定机构中国文著协,由文著协向作者转付稿酬。
4、其他情形下如汇编类图书,尤其是教辅类图书,汇编选用作者文章,不适用法定许可的规定,必须事先经过作者或文著协授权,协商稿酬,签署授权合同后,方能选用,否则构成侵权。
(查看了一下媒体公开数字,虽然目前国家规定转载稿酬只有千字100元的标准,但是就算这样每年文著协也要向作者转付汇编类图书选文稿酬上百万元,2018年的数字大约是三百多万元!……是不是很惊讶?几百万啊!)
5、文著协对于报刊社和教科书出版社交来的稿酬,会主动查找作者(就像之前联系我一样),暂时没有作者联系方式的,都在官网和微信公号公布作者作品信息(大家可以自己去查阅)。
在以上这些要点中,个人认为最重要的是第一点,因为相比侵权方,被侵权的写作者基本都是个人,时间和精力有限,哪儿有那功夫为了几百块钱去跟侵权方打官司,但是你可以向中国文著协求助。
前段时间还看到文著协替已故著名作家汪曾祺女儿维权的新闻,向将汪曾祺作品未经授权付费下载的某平台和中国知网提起诉讼,最后法院判赔2万元。
是的,2万元对于汪老这样的著名作家来说不多,多数写字的人收入也不算高,另外国家稿酬和转载标准也低,但并不因此就可以把侵权当成理索当然。
钱并不是一个多大的问题,尊重才是。
(以上三图均为曾鹏宇微博配图)
在曾鹏宇发出这条微博的评论区中,不少网友都留言说,很感动,感觉像文著协这样的协会组织才是办实事的。
而文著协(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微博大V“洪波维奇”(张洪波)也留言说:
文著协是负责全国报刊转载和教科书选文法定许可稿酬转付的法定机构。只要您有文章被报刊转载或教科书选用,请跟我们联系,我们帮您去要稿费。只要您在协会备案个人信息,没准我们收到的稿费就有您的!联系我们吧!
感觉真的很圈粉啊!
楼主无意拿文著协去和其他的版权协会做比较,但是在很少有人会去关注的领域里依然能够如此踏实做事,的确是很需要大家的鼓励和支持的。
查询了一些资料后发现,文著协2008年在北京成立,是目前我国唯一的文字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在成立后没有多久就上线了稿酬查询系统,这个系统也曾在作家六六起诉《读者》杂志一案中被媒体批评说是,收录信息有限,使用起来非常不方便,但是之后一直有在不断地进行优化,对于很多的报刊杂志、教科书选用作家文字已经达到基本覆盖的程度。
2017年,文著协还在已故作家汪曾祺家属的授权下将中国知网和《中国学术期刊》电子杂志社告上法庭。前不久,一审开庭,法院判两公司赔偿家属1万元。1万元的数字可能不大,但是却意味着网络平台转载作家文字同样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中国知网收费提供涉案作品的行为不属于2000年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的网站转载、摘编行为,与著作权法在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进行平衡的基本原则相违背,对著作权人的经济利益产生直接冲突和影响,无法适用该条规定予以抗辩。学术期刊公司未经涉案作品权利人或文著协的许可,在其经营的中国知网中提供九本期刊中涉案作品的下载服务,使用户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涉案作品,侵犯了涉案作品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二被告通过分工合作的方式,通过全球学术快报手机客户端共同向网络用户提供涉案作品的下载服务,亦侵犯了涉案作品著作权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最后,法院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学术期刊公司赔偿文著协经济损失1万元,同方知网公司对其中的2000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被告连带赔偿文著协合理开支1万元。目前,该案仍在上诉期内。(节选自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而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世界各地想了解中国的人、开始喜欢中国文化的人越来越多,很多老外都开始学中文。因此,中文教材教辅越来越受到境外读者的欢迎,境外出版单位对中文作品的需求量也在不断增大。在今年5月,上文提及的文著协总干事张洪波对媒体表示,文著协作为教科书和报刊转载法定许可稿酬收转的法定机构,通过发挥版权贸易优势,将搭建平台解决境外使用中文作品版权难题。
版权保护非一日之功,而像文著协这样的版权协会,希望是能够做一个好的表率和示范。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