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虐童案“我打的是我的女儿!”:亲密关系中的界限感有多重要?_风闻
观察者网用户_239951-2018-12-27 09:01
文/李亦然
来源/拾文化
亲密关系中,
界限感就意味着彼此的尊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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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的是我女儿!”
母女关系就等于合理化暴力?
昨天,一则长达4分钟的视频,在朋友圈里悄然传播,每一个看过这个视频,哪怕仅仅一眼的人,都会悲愤不已。
这则视频,就是最近全网热传的深圳虐童事件的视频:
视频来源:腾讯
在这段短短四分钟的视频里,一对父母和一个男孩,对着一个小女孩无故殴打,甚至用手揪着头发把她拖到地上,还用手臂粗的棍子暴打。
就连弟弟,那个视频中的男孩也照着大人有样学样,没事就伸出手抓向姐姐,对姐姐施暴。
这个姐姐,在整个家庭里毫无地位——在持续的虐打之中,她始终面色沉静,被妈妈推倒就自己爬起来,被甩开了皮筋就自己重新捆上,被妈妈爸爸轮番掌掴,就自己重新坐好:
如果不是习惯性地被虐待、殴打,一个年仅八岁的女孩,怎么会对暴力行为如此容忍?
关于视频的来源,据最早发布视频的微博网友“王华礼”称,该视频是从一个家庭监控app上下载的,账号密码是女孩的父亲刘某华的牌友提供。该牌友一次在无意间看到了视频里有虐童情况,在持续关注一个月后向“王华礼”爆料。
“王华礼”称,看到视频后他联系过刘某华,对方说“关你屁事”。然后转身回家,继续持续性地虐待、殴打女儿。
视频曝光之后,很多人震惊地说道:这一定是女孩的养父母!亲生父母不可能下手这么重!但是后续的警察证实,刘某华等,的的确确是女孩的亲生父母。
只是,在父亲刘某华和母亲的心里,他们从来没把女儿当作生命来看,只当作自己的附属品来看。刘某华等人只打女儿,不打儿子,甚至还纵容儿子一起打姐姐,很难不让人认为,这个家里存在严重的重男轻女,而警察曝光的刘某华夫妻感情不和,时常家暴妻子更是佐证了一个事实:
全家人,都没把女儿当作一个独立的生命来看待,而当作是一种附属品。我打的是我女儿,似乎就合理化了。
刘某华家暴妻子的时候,一定想的也是:我打的是我老婆,这很合理。而刘某华和妻子虐待女儿,一定想的也是:我打的是我的女儿,这很合理。弟弟对姐姐施暴,一定想的也是:我打的是我的姐姐,这很合理。
暴力这事,似乎只要沾染上了亲属关系,就变得很合理了。不知道这么多年过去,大家还记得小苏丽事件吗?小苏丽,是青海省西宁市女童,她因受亲生的母亲燕志云长年虐待,并以热油烫伤喉咙,于1993年3月10日凌晨在家中死亡。
燕志云的家庭,和这个家庭就很类似。
你知道在警察审问燕志云为何虐待女儿的时候,燕志云是怎么回答的吗?她说:“俺老娘的孩子,我想怎么打就怎么打,就算我打死了也没法判我死刑,你们管不着!”
在上千年的传统思想里,有些人形成了一种固有印象:孩子是父母的私人财产。父母如何管教孩子,是宠爱,还是虐待,外人管不着,法律更是管不着。
刘某华的家庭关系中,女儿就相当于一件物件,和桌子、椅子这些东西没什么区别。再加上重男轻女思想的影响,更是觉得只需要疼爱儿子就好,女儿就可以随意用来发泄情绪,当作坏情绪的垃圾桶。
但是事实上,无论法律还是情谊上,女儿,也是独立的个体。你的女儿并非是你的女儿,你只是生育她的人,但是她的人格,独属于她自己。然而无奈的是,在太多的封建式家庭结构中,人与人毫无界限感。
这些话,相信你听得耳朵都起茧了:
“我打的是我的女儿!”“我打的是我老婆!”“我杀的是我的妈妈,我又没杀别人!”
所有的暴力包装上“亲属”二字,似乎就成了合理的行为,但是——陌生人之间尚且讲究界限感,凭什么亲密关系就可以破坏“界限”二字!
2
“我打的是我老婆!”
步入婚姻就等于合理化暴力?
关于家暴,最近有一部上映不久的电影叫做《你好,之华》,其中,胡歌就饰演了一个家暴男的形象。在这部电影中,天仙一般的学霸之南,读大学时爱上了食堂里剁白菜的小子张超,并义无反顾地与张超结了婚。
图片来源:《你好,之华》剧照
剧情到这里,就是两个人因为爱情而突破了阶层相结合的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但是结婚之后,家暴令这个家庭支离破碎。但最大的问题还不在于家暴,而在于家暴的原因——
“之南这个女人太无聊了,她一点女人味儿都没有,整天畏畏缩缩,我看着就想打。”
从张超的话里我们可以看出,他的家暴,来源于他的自卑。因为他是从天之骄子的身旁撬到了全校最漂亮的女生,他与之南思想并不对等,在之南的世界里找不到存在感,只有虐待、家暴之南,才能够让他获得胜利的快感。
而且在张超的意识里,结婚前的之南是值得付出生命去仰望的明星,结婚后的之南却是自己的私有物品——家暴是理所当然。
仅仅多了一张结婚证,张超就连打人都更加理直气壮了。
家暴有多么普遍,性质有多么恶劣?从《中国反家暴》纪实中可以窥见一斑:
1999年,李翠翠19岁的时候和未婚夫发生争吵,未婚夫丧心病狂竟然将她的眼睛用手挖了出来。李翠翠想要离婚,父母却劝说李翠翠,男人打女人是天经地义。
杨艳梅,结婚后多次无缘无故被丈夫殴打,求助父母后,父母却说:“他打你别吭声,摊上这样的人也没办法,他打死你了这是你的命”。
董珊珊,和贸易公司老板王光宇结婚之后,王光宇强迫她脱光衣服,趴在客厅落地窗,没有任何窗帘遮挡,用强光照射,以此羞辱她。董珊珊不堪忍受8次报警无人理会后,王光宇将其监禁50天把她折磨至死……
换个角度看,《中国反家暴纪实》也是一部《暴力行为保护法》,为什么?因为以上的所有暴力行为如果发生在陌生人之间,量刑可能直接就是无期。
但是因为发生在夫妻之间,都会考虑“情感纠纷”这一项,因此量刑会大大减少,即便如王光宇一般家暴导致妻子死亡,也只是判处了八年左右,如今早已出狱,娶了23岁的新媳妇之后,劣性不改,继续家暴。
一张结婚证,似乎就让暴力行为变得合理化了。
而在纪录片《中国反家暴纪实》中,李阳的老婆亦有出镜,但是李阳却对自己家暴的事实供认不讳并自豪地说道:
「我打老婆的事,我有没有羞耻感?脸红不红?一点儿都不红,为什么?正常的。」
即便是家暴七年之后,在媒体问起当初家暴事件的时候,李阳依然回答道:打人的错误并不算多严重的错误。言语之间甚至颇有得意。倘若你问李阳为什么,他估计会回答:我打的是我的老婆,又不是别人。
一群不正常男人的发言
别看这些家暴男在老婆面前如同恶霸,但实际上面对许多陌生人,甚至陌生女人,大多数屁都不敢放一个。因为他们知道,陌生的女人是有独立人格的,任何人都不能无缘无故地去殴打一个陌生女人。
但是在家里,就可以随意殴打妻子。因为在这些家暴男的思想中,妻子是自己的私有财产,和桌子、凳子的主要区别在于可以为自己生儿育女、组建家庭。但是妻子并没有独立的人格和意志,可以任人殴打。
你打的并不是你的老婆,你打的首先是个人,其次才是身份。
3
“我杀的是我妈!又不是别人”
亲子关系就等于合理化暴力?
发生在2018年12月2日的12岁小学生弑母案件,这段时间越演愈烈:当天九时许,湖南益阳沅江泗湖山镇,年仅12岁的小学生,被母亲打后心生怨恨,持刀将母亲杀死。
现场非常残忍:母亲被砍掉了两只手臂,身中二十多刀。这现场让人第一时刻想起的就是仇杀,但是最后的结果却令人大跌眼镜:罪犯竟然是12岁的亲生儿子吴某康。
但是更加令人毛骨悚然的则是:
杀人之后,吴某康并没有一丝担忧,看着母亲死亡后,他还淡定地用母亲的手机,给自己的老师发了请假信息,继而带着两岁的弟弟在家,直到第二天被爷爷发现。
而当他被亲属询问的时候,很惊讶地说:“我又没杀别人,我杀的是我妈。”“学校不会因为这个就不让我上学了吧……”(红星新闻)
“我又没杀别人,我杀的是我妈。”——在年幼的吴某康心中,妈妈和别人不一样,杀了妈妈如同砍断了家里的最昂贵的桌椅;但是杀了别人就是板上钉钉的故意杀人。
吴某康的认知,显然与常人不同。正常人觉得,弑母比杀他人更不值得被原谅,但是吴某康却觉得,弑母比杀他人更值得被原谅。
但是一个年仅12岁的小男孩,又怎么会平白产生这种错误到极致的认知呢?看了弑母之后吴某康的父亲、爷爷、奶奶的反应之后,我们似乎发现了一丝端倪。毕竟在这个家庭中,即便是弑母惨案,也没能让爸爸、爷爷、奶奶露出一丝悲痛的悲情。
相比于吴某康的少不更事来说,早已经成年的爸爸、爷爷、奶奶的淡定从容才更值得玩味。如果说吴某康看到猫被虐死不会产生一点悲悯,就不得不说爸爸、爷爷、奶奶就是那个虐猫的人。
全家人都不把妈妈当人,当作生命,吴某康更不会把她当作人、当作生命。既然不是生命,杀了又何妨?不就是砍了名贵的桌椅,虽然有错,但是也并没有什么大错。——这恐怕就是吴某康当时的心理。
整个家庭都让人感到可怕的地方就在于此,他们完全模糊了人作为独立个体之间存在的界限感。认为女人嫁到了他们家,就成为了他们家的私有物品,私有物品不需要任何界限,甚至不需要生存的界限。
取你之命,与你何干?
很明显可以看出,他们都没有把受害人当人,当作一个拥有独立思想和行为能力的人。
——他们为什么不把受害者当作独立的人?
——因为家庭关系。
因为血缘关系,父母可以随意判定,儿子才是人,女儿不是人;
因为一纸婚书,丈夫可以随意判定,妻子不是人,只是我的宠物,看不惯就可以随便打;
因为亲子关系,儿子可以随便判定,母亲不是人,不过就是我父亲的代孕工作而已,既然代孕结束,她就没有了作为人的价值。
以上的这些人,在意识形态里边,就有着大错特错的价值观:即便是血缘、亲子关系,即便有一纸婚书存在,任何人都是独立的个体。
独立的个体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对方享受和我一样等同的权力。我有喜怒哀乐的权力,对方也有喜怒哀乐的权力;我有生存的权力,对方也有生存的权力。
对方和陌生人一样,都具有人的权力——至少,我杀害父母/妻子/孩子,和我杀害陌生人一样,都是犯罪;我虐待父母/妻子/孩子,和我虐待陌生人一样,都是犯罪。
但是,车与车总是想让,人与人总是相撞。与陌生人交往,尚且知道人与人的界限在于:不窥看他人隐私,不对他人使用暴力,不骚扰他人,不把自己的想法,强加给别人。
但是只要一牵扯但亲密关系,界限感就彻底消失无踪。不得不悲哀地承认的是,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这种家庭中界限感的消亡,是最严重的国家之一。
中国家庭关系痛苦的根源就在于缺乏界限感:
仗着婚姻关系,就可以操纵妻子,对妻子实行暴力;仗着血缘、亲子关系,就可以操纵孩子的一生,逼婚逼孕,甚至逼孩子承诺去接受一段自己并不可忍的婚姻。
但是事实上,越是亲密的关系,越是需要界限感。陌生人之间模糊界限,最多就是撕破脸皮再不来往,亲密关系模糊界限,就要承受一辈子的痛苦。
总而言之,每一个人都首先是人,其次才拥有了种种身份。如果你的家人、爱人,仅仅把你框在某一身份里,而不承认你作为人的身份,那么这种亲密关系,留存也没有任何意义。
”她是我的女儿!“”她是我的妻子!“”她是我的妈妈!“。
这本来应该是亲密的话语,别让它演化成为:
”我打的是我的女儿!“”我虐待的是我的妻子!”“我杀的是我的妈妈!”这样的暴力。
你打的是谁不重要。你打了人——这就是所有问题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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