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持原判!快播著作权行政处罚纠纷案快播上诉驳回_风闻
漫观慢谈-与时代并行2018-12-29 21:39
今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快播公司)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简称市场监管局)著作权行政处罚纠纷案作出**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小编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摘录了判决文书。
整个诉讼案缘起于2014年3月,互联网公司腾讯向市场监管局投诉,称快播公司侵害其涉案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请求予以查处。
2014年6月,市场监管局正式对快播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未经许可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扰乱网络视频版权秩序,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处以2.6亿元罚款。
随后,快播公司申请行政复议,广东省版权局于2014年9月维持行政处罚决定。快播公司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撤销行政处罚。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快播公司的诉讼请求。快播公司不服,申请上诉到广东高院。
2016年6月21日,广东高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并同步进行网络直播。
我们引用法院公告的审理内容:
广东高院经审理认为:
快播公司在明知或者应知小网站不具备授权可能性的情况下,主动采集其网站数据设置链接,并对该设链网页上的内容进行分类、整理、编辑、排序和推荐,还将小网站伪装成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大网站,为其实施侵权行为提供帮助。在国家版权局责令整改、腾讯公司多次送达停止侵权告知函之后,快播公司仍未及时删除涉案24部作品的侵权链接。快播公司上述行为,不仅侵害了腾讯公司的民事权利,还损害了整个网络视频版权市场的秩序,损害了公共利益。市场监管局有权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同时,在无法直接查明快播公司非法获利情况和实际经营数额的情况下,市场监管局以涉案13部影视作品的市场中间价为依据计算出非法经营额为8671.6万元。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快播公司的主观过错程度、侵权情节、违法行为后果等,对快播公司处以非法经营额的3倍罚款,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并无明显不当。
此外,市场监管局在作出涉案行政处罚之前,依法全面履行了调查、收集证据、听证、集体讨论等程序,充分保障了快播公司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虽然市场监管局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未征询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的意见,但因其未对快播公司的处罚结果产生影响,故可认定不构成程序违法。据此,广东高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有关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处非法经营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快播”诉市场监管局著作权行政处罚纠纷二审宣判,以维持原判作为了整个事件的终结。至此,快播案正式划上了句号。这对于企业的启发是深入而长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