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常识:价格是被市场上的强势主体操纵着的_风闻
吕建凤-批判批判者的批判者2018-12-29 19:37
“市场是公平的”,估计所有主张市场经济的人们都认可这个判断。
我也主张市场经济。却不认为市场是公平的。之所以主张市场经济,只因为它是人类在一定时期内,必须实行的一种社会再生产的形态。就像人类在不同生产力水平阶段,不得不分别实行原始社会、奴隶社会时期的社会再生产形态一样。 应该说,原始社会的社会再生产形态是公平的:所有有劳动能力的人都参与资源生产,所有资源平均分配给每一个社会成员。每个人都有同样的资源消费权利。只不过这样的社会再生产形态,不利于人类在资源稀缺环境下,将从动物界带来的本能,转化成创造资源的积极进取性,也就不利于生产力的更快速进步,不利于人类社会的尽快进入文明。
要将人类从动物界带来的本能转化为积极进取行为,就必须用财富激励机制,激发人们的创造动力。于是市场与自由交易要求就应运而生了。当然,这必须是以生产力进步到了一定程度,人类生产的资源在满足了最基本生存需要以后,还能有所剩余作为积累为前提。否则,任何一个部落都不会允许个人占有资源。 如果说,市场与自由交易就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充要条件,那么,把这个唯一的条件当作公平现象,也没话可说。可是事实上,市场与自由交易并不是经济发展的充要条件。而且它同时也是市场经济崩溃的根本原因。 市场是什么?是人们为了实现财富目的而进行资源交易的场合。 主张“市场经济”的人们以为,市场是世界上最自由的地方。他们有意无意地以为,世界上的每个人平等地都有可交换的资源。而事实上,世界上的人们在这个问题上并不平等。有的人就没有被市场认可的资源。而这部分人是不可能得到市场承认的。也就是说,首先,这部分人是没有自由交易的权力的。 市场控们把自由交易当做市场经济的灵魂。其实他们不知道,自由交易不是市场经济的特有现象,而是一般经济形态就具有的本质属性。市场经济的特性,是用开拓新市场的手段,满足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它产生于西方殖民主义时期。之前的经济形态固然也都是以市场为核心,却没有被定义为市场经济。 1、自由交易是对于市场的被动适应,是从人类进入经济社会以来就存在的现象。把它当做市场经济的灵魂,就是混淆了一般经济形态与市场经济形态的区别。 这个现象在经济理论界很普遍。不但市场控们犯这个错误,非市场控的学者们也犯这个错误。比如林毅夫就说中国古代的商品经济形态也是市场经济。他们不知道市场经济是现代生产力的结果,是在工业社会中才会出现的,为了满足生产力发展的需要,主动开拓市场以实现财富快速增长的经济形态。 2、自由交易其实未必自由。上面说过了,没有被市场认可的资源的人,是不会被市场认可为交易方的。就是有交易资源的人,由于客观背景和主观能力的不同,在市场上的交易自由度也大不一样。 主观能力强、资源占有率高的人,在交易活动中的自由度就高,就占据主动地位;反之就低,就被动。于是有的人可以通过交易获得财富,有的人参与交易的结果是财富的减少。因为自由的本质不在于选择,而在于能力。不能把在忍受饥饿等死与干苦力活之间的选择,与在买房还是买车之间选择的人同样看做是自由的。 3、自由交易的结果未必公平。市场是一个竞争的场所。竞争的结果必然是少数人获胜。自由交易的结果,必然会出现大多数人在客观背景与主观能力较差的情况下,导致财富消失的现象。而少数客观背景与主管能力较强的人们,会获得更多的财富。社会的贫富差距因此会产生,并日益加剧。如果说这就是公平,毋宁说丛林法则最公平。 4、仅仅靠自由交易不能实现经济富强。上面说了,自由交易的结果未必公平。也就是说,自由交易的结果未必会导致弱者的富裕。市场是竞争的场所。要获取胜利必须以自身的强大为条件。经济强大的基础是生产力的发达。而生产力的进步不是只靠自由交易就可以的。 自由交易可以让你获得你想要而缺乏的资源。而如何利用这些资源实现生产力的进步,才是自我强大的根本。 仅靠自由交易,也许在一定时期里可以让你富裕,但是没有强大生产力作为基础,一旦经济危机,你就会迅速崩溃。比如阿根廷曾经通过自由交易发挥自身的自然资源优势,成为世界最富裕国家之一,却因为没有利用当时的财富建立起必须的工业体系。如今成为第三世界国家。 5、自由交易的结果必然导致经济危机。财富的实现要靠市场的有效需求。有效需求必须有财富为支撑。 经济活动其实就是追求财富的计划行为。经济实力越小的经济体,他的眼光就必然越短视、计划能力就越弱。不发达国家的企业一般都是弱小的,不可能像实力强大的国际垄断资本集团那样有长远目光和计划,因此在与国际垄断资本集团竞争中必然处于下风。 当财富通过自由交易,集中于少数人与少数经济体手中,大多数人的消费需求就会因为缺少财富的支撑,而成为没有购买力的、市场不认可的需求。而少数富人虽然有大量的财富支撑,却因为必要消费有限,不会因为拥有财富而增加消费。这就是边际消费倾向下降的原因。它导致市场有效需求不足、生产能力过剩、资产价格下跌、经济危机爆发。 市场价格就是市场各方自由交易的结果。因为市场是被客观背景与主观能力强的主体支配着的,在这样环境下自由交易形成的价格,自然也就是被强者支配下的产物。 于是我们可以明白,为什么西方经济理论中要把政府排除在市场行为者行列之外了:因为政府比资本集团具有更强的客观背景与主观能力,会对资本支配市场的行为加以必要的控制。而没有政府对资本的必要约束的市场,就会是民众被资本任意鱼肉的场所。逻辑很简单:相对于资本集团,民众当然是市场上弱势的一方,处于被支配地位。 当然,如果政府真的不适合参与市场行为,那也没什么不应该。可是,这个来自西方的经济思想是错误的。因为,政府从来就是市场的主体之一,政府行为也从来就是市场环境的必要构成内容。 市场是由企业、居民与政府共同组成的。它们各自有各自的要求,需要在市场上实现。同样,他们也只有在市场上推出被市场认可的资源,才能够获得他们需要的财富。 企业与居民与市场的关系这里不用说了。政府是市场秩序的维护者。为了维护市场,也必须有可以支配的资源。而政府对于市场秩序的维护,以及对于市场规则的制定与修改,就是政府向市场推出的资源。 本质上, 政府的收入也是通过市场交易获得的。如果政府推出的资源不被市场认可,政府的收入就会减少。这和企业与居民向市场出售资源,然后获得自己需要的资源,本质上是一样的。 而且,市场对于只有政府才能够推出的资源的需求,比对于每一个个体的企业与居民能够推出的资源的需求,是更为不可或缺的。因此,政府参与市场财富的分割,其实比任何个别企业与居民更有理由。 还有一个关键的逻辑:相对于企业与居民,政府是不能离开既有的市场的。每一个企业与居民,在理论上是可以因为特定市场的走坏,而离开这个市场,到别的市场去生存与发展,尤其有的企业,更会通过故意破坏特定市场以牟取暴利。而政府不可能离开所在市场。因此决定了政府从自身的根本利益要求出发,必须尽全力维持所在市场的稳定与发展。 政府的职能是市场所必须的,政府收入也是与市场状况紧密相关的,而市场状况的好坏,又与政府推出的资源与市场的需要相符合的程度完全一致,那么逻辑上就必须承认,政府的行为——做或者不做什么事,就是市场环境的必然构成内容。就像企业与居民向市场推出的资源的质量与数量,与市场的需要相符合的程度,决定了决定了市场状况的好坏一样。 既然政府的行为,就是市场环境的必然构成内容,那么,掌握与顺应市场规律,当然也就应该包括了对于政府行为的预测在内。同样的原因,我们就没有理由反对政府干预市场,只应该讨论政府应该如何适应市场,做出符合市场需要的行为,以实现市场各方共同的利益增长。 有人会说了,西方国家政府历史上就曾经不干预市场,可以证明政府与市场是可以分开的。 确实,在“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时期,西方国家的政府确实曾经不干预国内市场。但是不要忘记了,那个时期,同时也是殖民主义时期,是西方国家政府用对外暴力征服殖民地,从而扩大海外市场的方式,向本国市场各方推出海外市场资源。也就是说,那个时期的西方国家政府,同样的在干预市场,不过形式与今天不同而已。 当世界市场已经分割完毕,西方国家不再能够通过殖民战争,来向本国企业与居民提供新的海外市场资源,又一时还不能放弃原来的治理模式的环境下,西方市场经济就濒临崩溃了。 面对新的形势,西方列强首先用一战毁灭了一部分生产力;接下来用大萧条进一步毁灭生产力;然后再用二战接着完成治理模式转变前的市场供求平衡过程。最后终于实现了市场治理模式的转变。也就是人们说的“政府干预市场”。其实不过是政府改变了向市场推出的资源的内容而已。 假如今天世界列强还可以通过对海外发动殖民战争,对本国的企业与居民推出新的海外市场资源,这些国家的政府仍然不会对本国的国内市场进行干预。 一方面,新的海外市场可以缓解生产过剩的压力,没有必要对国内市场进行干预;另一方面,政府从市场上获得的的资源有限,既然要尽量用于对外扩张战争,也就没有能力对国内市场推出符合市场需要的资源。也就没能力干预国内市场。 明白了政府就是市场必然的参与主体、政府的行为就是市场环境的必然构成内容,这个逻辑与历史事实,就该明白,不存在政府是否应该干预市场的问题。应该讨论的问题是,如何适应市场——包括政府自身在内——各方的需要,推出有利于市场各方利益共同增加的资源。 于是,价格就应该是包括了政府的必要行为在内的市场交易的结果。所以,“价格要听市场的”,不意味着政府不应该参与市场价格的形成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