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寄包裹4kg只剩2kg,邮局这一系列应对太骚了……_风闻
观察者网用户_257432-2018-12-29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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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很多留学生来说,回国时,把一些要带回国的物品通过邮寄的方式运回国,能很大程度上减轻自己行程的负担。这听起来是个好主意,但如果运气不好,遇到一些不负责任、甚至“手脚不干净”的邮寄公司,好事也要变坏事,相当闹心。
昨晚,微博博主@黑毛在日本 发微博吐槽自己在中国邮政的申赔经历,称这是自己第一次见识到什么叫“无赖”。
事情起因是博主发现自己从日本寄来的包裹有破损,“4kg的包裹收到只剩下2kg”、“被撕开一个大洞”,去邮局开箱检查后,确认包裹里“少了很多东西”。
见此状,邮局工作人员迅速“甩锅”寄件人,表示可能少了的物品寄件人根本没寄,但该包裹是博主自己从日本寄回来的,寄件时是邮寄物件由本人亲自确认,怎么可能没寄呢?
博主认为,除了丢件无法解释这件事,便要求赔偿,邮局却称只有寄件人可以申赔,必须从寄件邮局,即日本邮局申赔。
但这种说法也被很快“打脸”。博主联系日本邮局,被告知这种情况只需要在中国的邮局填写申赔表。直到博主将这种说法转述后,中国邮局工作人员才“不紧不慢地”拿出表格,还强迫其在申赔原因一栏写“包装不合规”而非“暴力运输”。
这还不是最骚的操作,博主称,在填表时又有另一与自己情况相似的小姑娘也来要求赔偿,邮局工作人员竟然直接表示,“跟卖家索赔比较快,淘宝都怕投诉,一投诉店家就退你钱了。”
好在小姑娘没被忽悠,很刚地回应了句:“你们弄丢的东西,凭什么让别人赔!”
此外,最近还有人向博主爆料表示遇到相似的情况,这次更夸张,工作人员竟然私自在其申赔表填写称,包裹少了物品“可能是寄件人少寄”,还在包裹从被撕开过的情况下,以收件人的名义写“包装完好,无二次封装”。
这条微博下面,不少热心网友给博主支招,建议向国家邮政局投诉。
根据国家邮政局申诉网站列出的邮政普遍服务标准,发生下列情况,邮政企业应承担赔偿责任:
a)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平常邮件发生丢失、短少、损毁的;
b) 给据邮件在寄递过程中,发生丢失、短少、损毁,致使邮件失去邮件本身全部或者部分价值的;
c) 给据邮件自受理查询日起至查询答复时限期满未查到邮件的;
d) 邮政汇款查询答复时限期满未查到汇款的;
属于下列情况的,邮政企业依法不承担赔偿责任:
a) 邮政企业对平常邮件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平常邮件损失的除外;
b) 不可抗力,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的给据邮件的损失除外;
c) 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造成给据邮件损失的;
d) 寄件人、收件人的过错造成给据邮件损失的;
e) 用户在规定的查询期限内未向邮政企业查询又未提出赔偿要求的。
但也有网友表示,这不是“暴力投递”,而是邮政“掏洞党”,是盗窃偷件,专门针对邮寄回国包裹。
其他网友也表示,类似的事情自己也经历过……
这条微博的最后,博主@国家邮政局 和@中国邮政官微 ,希望相关负责人能做出解释。
目前两家官微均未对此事作出回应。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