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则天的「骨醉」、吕后的「人彘」这些都可信吗?_风闻
豆子-豆子官方账号-人民艺术家2018-12-29 08:35
这都是不用怀疑的事。
先说武则天的“骨醉”,这原不是一种酷刑,而是称呼喝酒喝多了,醉到骨子里的意思。武则天将萧淑妃与王皇后砍断手脚后投进酒缸,就是要蜇死她们,让酒渗入骨子里。
《旧唐书》:
武后知之,令人杖庶人及萧氏各一百,截去手足,投于酒甕中,曰:“令此二妪骨醉!”数日而卒。
《新唐书》:
武后知之,促诏杖二人百,剔其手足,反接投酿甕中,曰:“令二妪骨醉!”数日死。
《资治通鉴》:武后闻之,大怒,遣人杖王氏及萧氏各一百,断去手足,捉酒甕中,曰:“令二妪骨醉!”数日而死,又斩之。
这没什么难度。
事实上,武则天和吕雉都是断的对方的“手足”,即手掌和脚掌。这本来就是一种历史悠久的刑罚,断手断脚的多了去了。至于如何止血,在各外科集成中自然有方略,否则也不会有卞和、孙膑这类人物。
人断了手脚,四肢就不再是掌状的了,而是蹄状的。
挖了眼睛,毁了嗓子,啥都看不见,只能乱哼哼。把这样的人,扔粪坑里,她就在粪坑里一顿搅,说不出话,只能嗯嗯嗯,还拱粪,和猪一模一样,所以唤作“人彘”。这是吕雉干的,她还让儿子来看,体验一下人性的残忍,锻炼他的神经,导致儿子精神崩溃。
武则天采取的不同的方法。她令人打了王氏和萧氏每人一百杖,这时候已经烂屁股了。砍了手脚,把人扔酒缸里,故意蜇他们。奄奄一息的她们,痛苦数日,命也就没了。这还不死心,把人拉出来斩首。
现在许多质疑者,多半从“古代医疗水平不发达”来质疑。
这真是……
历朝历代躲避兵役自残的根本就不是传说,都是自断手腕、手指,譬如“开封民避保甲,有截指断腕者”。以前农村和工厂,断胳膊断腿的很多,你随便下去看看就知道了。没卫生所也没自行车的年代,就是用布止血。当然古人不都是弱智,自然总结了不少行之有效的专治伤折的方法,有专门介绍断胳膊断腿后布条绑法的,对于“如何让人断了手足后不死”,可以说是得心应手了,间接地为制造人彘与令人骨醉提供了条件。
还有很多从“人怎么可能那么残忍”这方面来质疑的。
唉,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