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会特等奖是“带薪休假1年”!哭笑不得的真相背后引人深思_风闻
观察者网用户_246186-2018-12-31 10:43
今天我们来说一下“带薪休假”,最近一张图几乎在我朋友圈刷爆了,就是底下这张“带薪年假一年”的特等奖,虽然其中内含玄机,还是羡慕死不少上班狗。
本文转自每日财经
今年有家公司年会奖品竟然是“带薪休假一年”,这是什么操作?在广大网友表达羡慕的同时,有人发现了其中的秘密,原来,奖品的颁发日期是2018年12月28日,有效期是2018年12月31日,所以实际休假也就是3天。带薪休假对很多人来说,其实是可望而不可即的,“不能休、不敢休、不让休”成为干扰职场人士享受带薪休假的因素。
每经编辑 李净翰
今年,一家公司的年会奖品被众多网友热传,可以说是狠狠火了一把!到底是啥?
图片来源:钱江晚报
是的,你没看错,“年会特等奖:带薪休假一年!”
每经小编(微信号:nbdnews)注意到,在众多网友表达羡慕的时候,有人发现了其中的秘密:
奖品的颁发日期是2018年12月28日,有效期是2018年12月31日,所以实际休假也就是3天。
看似让人哭笑不得的“带薪休假3天”,依然会让不少人羡慕不已。今年是《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十周年,这十年间,带薪休假对很多人来说,依然是“镜中花、水中月”,可望而不可即,“不能休、不敢休、不让休”成为干扰职场人士享受带薪休假的因素。
另据天府早报,成都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冬平表示,
“根据相关规定,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可以获得三倍日工资的补偿。”
约半数职工享受了带薪年休假
图片来源:摄图网(图文无关)
关于休假,有一句话流传甚广:“欧洲人工作是为了更好地度假,中国人度假是为了更好地工作。”
早在1936年,法国就设立了相关法律,成为全世界第一个建立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国家。
直到1995年,中国人也有了一样的权利,那一年正式实施的《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到2008年,《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出台实施,规定了具体的休假天数: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时至今日,《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颁布已经十年有余,执行情况却不尽如人意。据南方网报道:
从2012年开始,赵利杭就在河北保定一家服装厂工作,工作6年的时间里,她从未听说“带薪年休假”这个说法,也没有享受过这个待遇。“我们这个行业,加班能给加班费就很知足了,带薪年休假没有就没有吧。”
在浙江一家日化企业北京分公司做市场的小黄,明知总公司规定有带薪年假,但请假得由分公司领导批准,而分公司领导一般不批,索性就没有请过带薪年假。据他爱人反映:“我生孩子的第二天,公司就催他上班,请假不批,后来还扣了400元。”
多个权威机构的调查数据印证了上述个案:
人社部每年开展的60个城市调查显示,有超过半数的职工享受了带薪年休假,且休假职工所占比重逐年提高。但总体来看,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还不理想,仍有相当一部分企业没有实行带薪年休假。
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对2552名在业者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40.1%的受访者表示“没有带薪年休假”。
《中国青年报》下属的社会调查中心曾经做过一份针对4325人进行的社会调查,50.4%的受访对象表示,所在单位从不实行带薪休假。
数据也显示,落实带薪年休假比较好的主要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外资企业,而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落实起来相对较差。
带薪休假为何遭遇落地难?
图片来源:摄图网(图文无关)
不休没补偿、跨年自动清零、年假被指定或冲抵、跳槽后年假缩水,这些潜规则印证着带薪年假落实不理想的现实。
企业不让员工休年假,很多人由于工作繁忙、竞争压力等原因也自愿不休年假。根据规定,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可以获得三倍日工资的补偿。
据天府早报,周冬平律师指出,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2条规定,员工符合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但是条例还规定不享受年休假的特殊情形,如有寒暑假的、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不扣工资的等。
那么,年休假是否可以跨年度安排呢?周冬平律师说,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但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单位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但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本年度内应休末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也就是除了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外,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还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200%,另外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不过,很多人拿不到这笔补偿,或者补偿缺斤短两,这已成为普遍现象。而为了规避三倍日薪补偿和法律责任,有的企业会要求员工签署自愿放弃年休假的书面文件。
因为《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也就是说,如果企业职工递交过不休年假的书面申请,单位就无需补偿三倍工资。
据中国新闻网,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看来,企业强迫劳动者签署放弃年假的文书,没有反映劳动者的真实意思表示,劳动者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为了保住工作岗位没办法不得不签署,被迫放弃休假权利,违背了劳动者内心真意,这属于典型的霸王条款。
无假可休、有假难休,潜规则盛行,带薪休假落实为什么这么难?
企业追求利润,缺乏落实积极性。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说,目前带薪休假在中小企业落实比较差,主观上,雇主法律意识比较淡薄,随着近些年人力成本不断攀升,用人单位希望通过包括减少员工带薪休假时间在内的多种措施来降低成本;客观上,现实条件受限,很多中小微企业经济支付能力弱且人员流动性强,休假容易造成生产困难,因而缺乏主动落实带薪休假的意愿。
每经小编(微信号:nbdnews)注意到,“落实带薪休假制度”连续写入2015、2016、2017政府工作报告,国务院在2016年印发的《“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提出,将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纳入各地政府议事日程,制定带薪休假制度实施细则或实施计划。
“2020年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能够得到基本落实”,这是国务院在《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提出的目标。
时间还剩2年,问题摆在那里,对症下药,多管齐下,还需要共同努力。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钱江晚报、中国新闻网、天府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