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名台胞受聘厦门海沧社区主任助理,陆委会又来刷存在感了
【观察者网 综合报道】2018年即将结束,绿营在这一年元气大伤,但岛内绿媒仍试图抓着最后几天炒作所谓大陆“统战”、“打击台湾”的两岸议题,当然也少不了民进党当局的身影。
这次被拿来炒作的话题是“厦门海沧区聘请35名台湾民众担任台胞社区主任助理”。
今年6月4日,台胞社区主任助理上岗仪式在厦门海沧区举办。当绿营得知这一消息后,开始在媒体发文质疑,民进党“立委”也在“立法会”要求陆委会作出“当事人是否违法”的回应;接着,这些台胞在台湾的家人也陆续收到“内政部”寄发的“一般公务机密”问询函等等。
12月30日,陆委会终于作出声明,认定担任大陆基层行政职务的民众“原则上”违反“两岸关系条例”,但具体个案还需经有关部门认定。若被认为“违法”,将处10万以上50万元新台币以下罚款。
厦门海沧区台胞社区主任助理上岗仪式
招聘比例将近1:8
今年2月28日,国台办公布“惠台31条”,随后各省市陆续推出当地的具体措施。厦门市推出“厦门60条”,对台胞台生台商作出更大的让利空间,比照大陆居民待遇。其中有一条政策便是向台胞提供担任“社区主任助理”的基层职位。
据中新网报道,6月4日,从278名应聘者中脱颖而出的新一批35名台湾青年接受聘书,正式上岗;至此,海沧聘任的43位台胞社区主任助理,覆盖该区全部43个行政村和居民委员会。
这43位台胞来自台湾18个县市,半数以上来自台湾中南部。其中,男性21人、女性22人;年龄在35岁以下的共有29人,占67%;全部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其中硕士13人,占总数的30%。
作为大陆首个且最大的台商投资区,海沧在大陆率先开创聘用台胞担任乡村社区主任助理模式。这一探索和试验始于2014年8月。
据台湾远见杂志10月一篇报道介绍,当年,海沧区民政局与台湾大学建筑与城乡发展研究基金会合作开展社区营造试点项目,从事社区规划师工作的李佩珍跟着团队进驻海沧区青礁村。8个月后,项目合作结束,但李佩珍自愿多留3个月,没想到这一留就不想离开,区政府以“购买服务”的合约,聘为台胞小区顾问。她平时住在乡下,经常到村民家里走访,对村子公共建设献策,推动小区书院,工作受到认可,2017年给了她“社区主任助理”的职衔。
李佩珍称,“在厦门的这份工作,是我进入职场以来最舒服的状态”。据厦门市台办主任黄河明透露,从李佩珍的贡献得到启发,海沧区2017年9月又聘请了7个台湾青年担任社区主任助理,平均每月薪资1万人民币。今年又再提供37个相同职务,报名人数竟多达278位。
厦门市委常委、海沧区委书记林文生曾表示,聘用台湾青年担任社区主任助理,没有先例和成功经验可循。如何为台湾青年在海沧发挥自身才干创造好的条件,台湾青年如何适应新环境尽快融入海沧,都需要磨合。这个过程,可能顺利,也可能会有曲折。对此,应鼓励探索,宽容失误;只要坚持务实踏实、久久为功,就一定能够走向成功,为两岸交流探索提供可供借鉴的经验。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网站上的一篇文章显示,**台胞社区主任助理试用期为三个月,期间薪资为每月1万元,试用期满、考核正式录用后,年薪为15万元,并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开辟绿色就医通道。**协调预留35套青年公寓供台胞社区助理试用期间住宿,并帮助试用期满后寻找租赁用房,同时报销试用期时间内往来台湾费用并给予相关补贴。
陆委会:“原则上违法”
不过,这一消息传到岛内后,又引发不少别有用心人士的炒作,提出“适法”争议。
台湾“中央社”6月8日称,李佩珍对此解释称,海沧区政府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每月付给她咨询费,相当于薪资,但不隶属海沧区政府单位编制。2016年,她和海沧区长讨论,当地与其推动台湾青年创业,还不如提供工作职位实用。
随着对台政策陆续推出,海沧区也持续增加聘任人数,考虑到“两岸关系条例”,便采取向个别人士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合约为期一年。
李佩珍表示,大家做的都是很基层的工作,但内容多样,每个小区的状况不同。进入这项工作的台湾人,有像她一样是小区规划师,或学建筑、土木、社工、中文的,也有台湾的代课老师,30岁以下占了2/3。她自己想长期留在海沧,因为和当地人建立了感情,又可以发挥自己的专长,但有些年轻人刚毕业就来应征这项工作,原因是父母希望他们能把握住这个工作机会。
6月7日,陆委会发言人邱垂正对此回应称,社区是大陆城镇地区基层组织,台湾民众赴陆担任社区主任助理,是否违反“两岸关系条例”规定,须依照当事人所担任职务的工作内容性质,有无报酬,是否为咨询性、常态性、名誉性,是否有固定编制而定。
然而至12月3日,陆委会对此事作出公开声明称,经相关部门讨论认定,台湾民众在大陆担任社区主任助理**“原则上构成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33条第2项规定”**。
“两岸关系条例”第33条第2项规定,台湾地区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不得担任经陆委会会商各该主管机关公告禁止之大陆地区党务、军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机关(构)、团体之职务或为其成员。违者依同条例第90条第2项规定,处10万以上50万元(新台币)以下罚款,并得按次连续处罚。
陆委会称,但这些台胞是否违反规定,还须由各主管机关依法进行行政调查,并给予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机会。台当局在做个案认定前,必定会充分斟酌当事人陈述意见及调查事证的结果,并注意对当事人有利及不利事项。
陆委会还将“矛头”指向“大陆统战”,称两岸各界交流往来,务必遵守“两岸关系条例”相关规范,对于大陆刻意磁吸台湾青年赴陆任职的做法,台当局会审慎因应,以维护安全与利益。
台当局给家人寄调查函 有人因顾虑而不再留任
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网站上,10月8日刊登一份委员建言,题为“理性应对台胞社区主任助理遭台‘内政部’函询事件”。
其中提到:近日,在福建担任社区主任助理的台胞,其在台湾的家人陆续收到了台湾“内政部门”的“一般公务机密”函询,要求在大陆任职的台助详细填写《关于‘国人’担任中国大陆社区主任助理相关意见调查表》, 说明工作情况,以认定有无“违法”。
台媒称,调查问题包括担任社区主任助理的时间、如何得知此工作、应聘流程、聘任机构、有无聘书或契约、是否领有薪酬、有无升迁管道、是否享有身份保障或权利、是否隶属社区居民委员会并受其指挥监督、有无涉及从事“公权力”事项、是否有与台湾工作相关之部分及对相关规定是否有所了解等。台“内政部”还称,调查表只是为了厘清担任大陆社助的台青是否“违法”,“如不愿填写本表或作任何说明,亦请签名回复”。
**受调查台胞对此表示,社区主任助理工作信息都是公开可查询的,台当局早已掌握,迟迟不认定该工作合法,还以函询方式,意在让台助知难而退,徒增不安。**据悉,部分台助在收到函询后,情绪受到影响。近期,恰逢厦门市海沧区第三批35名台助3个月实习期满,有29人于9月5日签订了三年期的正式劳动合同,另有2人请假在台湾,1人因家中有病患需照料已提前结束实习返台,3人因家中收到“函询”有顾虑而明确不再留任。
建言提到,**社区主任助理,既不是公务员,也不行使“公权力”,台当局刻意设限乃恐惧大陆惠台政策的“口“越开越大。**建议大陆涉台部门与地方政府要积极协助台胞助理妥善应对,消除思想顾虑,安心在大陆工作,巩固两岸融合既有成果。招聘台胞担任社区主任助理成效显著,充分展现大陆的真诚与自信。
台湾《旺报》也批评称,此调查“公文主旨已载明‘疑似涉有违法’”。对台青登陆,台当局本应乐观其成,却反其道而行,不思考端出“政策牛肉”拉住台青西进步伐,反而祭出各种“技术性”手段阻扰,做法令人匪夷所思,平添反感。
事实上,针对岛内有人把正常的两岸交流往来诬称为“统战”的现象,国台办早在今年年初就曾表示,这是民进党及其当局一贯伎俩。他们不断地加码,限缩两岸交流,就是在走回头路。两岸同胞加强交流合作,融洽同胞往来,实现互利双赢的愿望是阻挡不了的。台湾当局进一步拿两岸交流开刀,执意升高两岸对抗,恶化两岸关系,必将遭到两岸同胞的共同反对,也终将自食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