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雪峰:振兴乡村不得不直面的现实
作者:贺雪峰
2017年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如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部署。可以想见,接下来各地方的“三农”工作必然依照这一战略进行调整和安排。而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战略与策略、长期目标与近期规划如何衔接,就成为必须讨论的问题。
从会议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来看,中央计划分三步走,经过六个五年计划,也就是用30多年时间完成乡村振兴。如此长的历史时期,决定了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不能机械教条,不能形而上学,也不可能现在就明晰所有具体方案与步骤,而是需要在实践中边摸索边前进,甚至还要经历若干次反复才能最终达到目标。
目前中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处在中等收入阶段。现阶段也正是中国史无前例快速城市化的阶段,城市化意味着农村人财物资源向城市的聚集。这种资源流向,使农村变萧条具有了某种必然性。这与城市本身的聚集效应和规模效益有关。在农业产值占GDP比重只有8.5%的情况下,农民的富裕必然以减少农民为前提,农民大量进城是未来很长一个时期内的基本方向。
农民进城首先表现为农村富裕家庭和具有在城市就业能力的青壮年劳动力进城,而留守农村的则是缺少进城机会的老弱病残群体以及进城失败返乡的群体。这部分农民在村庄中与土地结合起来,可以获得远比在城市漂泊更好的基本保障。也正因这个农民群体可与土地结合,可在村庄熟人社会生活,中国才避免了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大规模城市贫民窟,才保持了现代化进程中的政治与社会稳定。
除了城乡发展不平衡,我国农村发展本身也存在不平衡。这种不平衡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沿海发达地区农村与中西部农村的差异。东部沿海地区农村早在上世纪就完成了工业化,区域经济融入了沿海城市经济带,实现了农村工业化和城市化。也就是说,其建制虽是农村,但经济活动已城市化,农村土地也主要用于二三产业建设而非农业生产。
相反,在当前占农村地区主要比例的中西部农村,大量劳动力进城务工经商,留守农民主要依靠传统农业收入,这样的农村已丧失工业化的条件。繁荣的东部沿海农村与日渐萧条、空心化的中西部农村形成鲜明对照。
二是拥有资源的农村和缺少资源的农村。工业向城市和园区聚集已成大趋势,而仅靠农业又不可能支撑数亿农民的富裕。于是,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成为农村地区的一个选择,现阶段,这种探索主要集中到了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上。
问题是,未来相当长一个时期内中国都将保持四亿到五亿的农民,而“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充其量只能“养活”几千万农民,而且这些能够受惠受益的农民,一定来自具有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区位优势或旅游资源的特定少数农村地区,这些地区在全国农村中的比例不超过5%。这些农村不用政策照顾或财政支持,具有高度市场敏感性的资本自会进入,与当地农民结合起来推动相关业态发展。
那么,占中国农村90%以上的中西部一般农业型农村如何振兴?需要经历怎样的过程?“美丽乡村”能否得到“美丽经济”支持?国家支持又能否得到乡村社会内部的响应?这些都需深入讨论。尤其重要的是,这些地区不可能也不应当从先发地区学习乡村振兴经验,甚至从策略上讲,作为一项长期历史任务的乡村振兴,恰恰是以一个时期内部分乡村人财物资源向城市聚集为前提,比如如果没有大量农村人口进城,在当前人均一亩三分、户均不过十亩的小农经营条件下,乡村全面振兴很难实现。鉴于农民进城是个缓慢的历史过程,乡村振兴战略也就不能急于求成。
正因面临以上这些现实,地方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时尤其要注意防止线性思维,要懂得乡村振兴作为“一项长期历史任务”所要经历的复杂过程。(作者是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