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检方以涉嫌“特别渎职”第三次逮捕日产前会长戈恩
作者:王欢
【环球网报道 记者 王欢】日本东京地方检察厅特搜部12月21日以涉嫌在2008年将私人投资产生的损失转嫁给日产汽车公司,触犯《公司法》的“特别渎职”罪,对日产前董事长卡洛斯・戈恩(因涉嫌违反《金融商品交易法》被起诉)实施了再次逮捕。这是戈恩第三次被捕。特别渎职罪的公诉时效为7年。由于在海外期间时效暂停,特搜部调查了戈恩的出境记录后确认尚未超过时效。
据日本共同社12月21日报道,再逮捕的理由是戈恩涉嫌在2008年10月前后让日产方面承担了其私人金融衍生品交易产生的约18.5亿日元(约合人民币1.1亿元)损失,此外还在2009年6月至2012年3月分4次让公司向其相关银行账户汇入现金合计1470万美元,给日产造成了损失。
据相关人士透露,出现损失的原因是雷曼危机。
戈恩将投资损失转嫁给日产方面的疑云今年11月底首次被报道时,其律师大鹤基成说明称“戈恩对转嫁损失一事予以否认”。
大鹤透露,戈恩表示他曾考虑把转嫁作为选项之一,但从金融主管部门得知这样做“违法”,因而并未付诸实施。
《公司法》的特别渎职罪适用于高管等在组织运营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人员做出有悖公司任务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法定刑为10年以下徒刑或1000万日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