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个税即将迎来申报潮 可自行“汇算清缴”申报办理
【环球时报 记者 倪 浩】经历多轮广泛征求意见之后,22日,国务院正式对外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将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一起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此次个人所得税法修改,设立了“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这在中国将是第一次施行。今后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这对纳税人而言意味着个税负担进一步降低。
根据规定,专项附加扣除既可以在日常由单位发工资时按月预扣税款时办理,员工还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自行“汇算清缴”申报办理。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胡怡健23日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说,新税法的颁布实施是中国个税改革的分水岭,是从分类征税开始转向综合征税,但目前仍处于分类征税和综合征税相结合的阶段。胡怡健说,征税方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最终会走向综合征税,主流西方国家目前都采用综合征税的方式。
胡健怡告诉《环球时报》记者,这次个税改革还有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从之前的单位代扣代交转为单位代扣代交和个人申报相结合的方式。中国黄金集团首席经济学家万喆表示,新规施行后,作为实施部门要简化申报流程,借助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高效率,保障申报的透明度,统一标准。作为申报人而言,应该清楚地掌握申报的各项细则规定,明确申报意识,享受个税改革所带来的红利,共同推动中国个税改革深化发展。
与美国之前的降税改革相比,胡怡健认为中国的个税改革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中国这次税改主要目标是降低中低收入者的负担,高收入者尤其是收入多元者的税负将比以前有所提高,因此中国的改革更多考虑的是公平。而美国的税改则考虑更多的是效率问题,其中包含对富人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