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警察的正能量,从哪里来?_风闻
观察者网用户_242004-2019-01-07 16:08
前天写了篇文章,有位朋友批评六哥应该多宣传正能量,不然会“带坏”新警的。
其实这位朋友说的很对,六哥也想发一些正能量的东西,可是,基层派出所的正能量在哪里呢?
给大家说说昨天发生的两件真事吧,为了保护朋友,请不要追问这是哪里发生的事,这是谁提供的素材,全文图片均特殊处理到毫无地域特征,也请不要对号入座。
一
前几天派出所接到一个报警,警情很简单,就是有桌客人在饭店吃完饭走后把自己的一件随身物品(价值约几百元)遗忘在饭店了,在他们走后的一段时间,又来了一桌客人,后来的客人就顺手捡走了这个遗忘物。
懂法的人都明白,当事人自己遗忘的物品叫“遗忘物”,被其他人拿走属于不当得利,应由当事人根据《民法》起诉至法院责令拿走物品的人归还。
但是如果该物品价值较大,而捡拾人又拒不归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目前掌握1万元以上),拒不交还的行为,构成侵占罪。
别看这是个罪,却不是公安机关管辖的罪,法律规定“侵占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罪名,什么叫“告诉”,简单的说就是,当事人直接到法院起诉,你不告,法院不管。
那么大家会看明白,这个吃饭遗忘了物品的事本不是公安机关应该管辖的警情,指挥中心也不该把这种警情派下来,遇到这种情况应该由当事人直接寻求饭店帮助,查找拿走物品人的信息。
警情派下来也就派下来了,基层警察没那么矫情,也就当做好事了,不过警情到了,12345投诉也到了。
民警通过查看饭店的监控录像,发现了拿走物品的人使用某个支付平台进行的结账。根据这一线索,民警随即联系了该平台,结果问题来了,平台称,只要派出所提供该案的立案手续,就可以把结账客人的信息提供给派出所,而正如刚才六哥所说的,这个事不是盗窃,也不是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根本无法立案。没有立案手续就没法调取结账客人信息,没法调取客人信息就没法找到拿走这个物品的人,做好事的帮忙看来只能止步于此。
当民警向报警人做了详细解释后,并没有得到报警人的理解,而是“不满意”的评价。我们满意率是要求100%的,逼的内勤再次和支付平台沟通,说明了民警的难处。
感恩,支付平台的人还是善良的,在让民警传真了警官证复印件、介绍信后,将结账客人的信息提供给了派出所。
民警根据电话联系上了捡拾物品的人,捡拾物品的人并没有觉得自己有多么的理亏,而是说:“我又不是偷的抢的,至于你们警察给我打电话找来吗?”内勤很委屈,但为了能让“满意率100%”她像自己欠了对方钱一样说:“您是做好事给送来,对方还得感谢您呢。”借坡下驴让捡拾物品的人愿意主动到派出所来交出物品,也让根本无法使用传唤手段的警察松了一口气,毕竟是让这件事打通了最后一公里。
内勤满心欢喜的告知了报警人费了多少力气才让对方归还物品时,得到的并不是报警人的一句感谢,而是:“这本来就是你们派出所该管的事。”
由于双方平时都没有时间处理此事,他们就把见面归还物品时间约定到了昨天,也就是周六。内勤住在城市的另一端,当她火急火燎的坐公交赶往派出所加班处理此事时,按照程序核实物品的她收到了报警人的这样的微信:
其实,等的时间并不是太长,且双方因为归还产生费用的问题发生的分歧,民警一直在给对方做工作。后来,我们还听说报警人等的着急,已经表达出来要拨打12345投诉的想法了。
一起本就不应该是公安机关管辖的警情,在民警好心的费劲周折的提供了帮助找回物品之后,从过程到结果,得到的却不是善意。
六哥想问:基层民警的正能量从哪里来?
二
昨天,还有朋友给六哥说了这样一起案件,说起来是件小事:前几天某女子凌晨2点51分报警,称:2人不明原因打架,不需要120。
民警出警后了解,报警的是一名女子,打架的两人均为男性,且都喜欢她,两人在某地碰了面,情敌见面分外眼红,便互殴几拳发泄愤怒,当时由于一方勒住了另外一方的脖子,另外一方感觉自己要窒息了便用手掰骨折了对方的一根手指。民警到的时候,掰手指的男子已经跑了。
为了能尽快处理此事给双方一个公平正义或者尽快调解此事双方得到心满意足的赔偿,派出所民警并不是对医院里躺着的病人不管不问,而是在昨天将掰手指头的男子传唤到了派出所。
在做完笔录后,民警本着化解矛盾的想法,先征求了双方的处理意向。被掰手指的一方称自己医药费花了一万多一点,但是为了保证后期治疗,也可能还有想和女子继续好好相处的想法,只要求对方赔偿2万元。而掰手指的一方则称,他也挨了对方的揍,且掰他手指是因为被勒的快窒息了才出此下策,手指骨折对方也有责任,因此只愿意赔偿对方五千元。
看着调解不成,民警好心的向双方告知了今后案件应该进行的程序:双方伤愈后去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鉴定意见出具后再召集双方到派出所处理,根据初步调查双方系因感情纠纷引发的互殴,如果有人构成轻伤,则导致轻伤的一方会被刑事拘留、判刑,对方也因为打人则需要被治安拘留,鉴定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在民警让双方亲笔写下双方“调解不成要求依法处理”的字据的时候,被掰手指方却迟迟不写,同时双方调解的差距也从2万:5千缩小成了1.8万:1万。随后,民警又眼睁睁的看着双方逐步聊成了最终赔偿1.5万的都认可的赔偿金额。
双方能自愿达成协议化干戈为玉帛是件好事,没有任何民警会阻拦,当然也不会有任何民警从中强行调解,毕竟拘留与调解只是差一个送人的距离。
但是,问题又来了,掰手指的现场给不了这么多钱,只答应给5千元并给对方打欠条。这样也是允许的,但是作为被掰手指的一方,权益就得不到维护了,调解半天拿着一张白条回去算怎么回事,而且如果对方出去后就是耍老赖了,就是不给了,还值得拿着白条去法院费时费力费钱的打官司吗?所以,民警好心要求掰手指的一方必须立即支付,否则视为无效调解。
经过多方联系,掰手指的一方借来了现金,双方当事人现场交接并签署了调解协议书,两个近三十岁的男人做的幼稚的事就此画上了句号,从此各自开始自己新的生活。
然而,民警的好心又一次没有被善意对待!这位近三十岁的男人的父母听到了1.5万调解的消息后勃然大怒,大闹派出所。他们在指桑骂槐的骂他的儿子的同时,不断的诬陷是民警“恐吓”他儿子后做的“强迫调解”,并要求立即反悔。
法律规定,只要不是智力残疾,年满18周岁就是完全责任能力人,所做的任何决定都不需要征求他人意见,何况这是一个近三十岁的已婚男子。法律还规定,双方已经交付执行完毕的调解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反悔只能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当这位男子的父亲一直在引导“是谁吓唬的你不去做法医鉴定”的时候,这位男子竟然说:“他们(警察)不让我做。”那一刻,民警是多么庆幸使用了办案区影像设备和随身取证仪对整个调解过程进行了全程取证啊!民警是多么庆幸签字之前又再一次用取证仪录着像向双方宣读了调解协议,并特意强调了调解后“双方因此事造成的伤情不要求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啊!
民警告诉他们如果觉得调解有问题可以去投诉,如果觉得钱要少了可以到法院再起诉对方,派出所会提供此案相关的证据。但是,无论如何解释,这位男子的父母就是不听不听王八念经,不去法院,但表示必须投诉,还扬言要去各级政府上访。在问他们有何要求时,他们说要对方负责把他孩子的病看好。
看来,是他儿子钱要少了!
随后,这位男子的父母更是做出了惊人的举动,把1.5万元扔到了派出所的地上撒了一地,以此举动认为自己没有收到钱,所以调解无效。
面对“法不责老”,没有派出所民警和他们较真,将钱全部收回后塞回了当事人的口袋,并将他们请出了派出所,两位老同志叫嚣着:“你们有本事抓我啊,我不走了。”
在把这三位“群众”请出派出所的时候,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再次扑面而来,先是老头拿起手机拍摄民警,接着是老太太对和她没有任何身体接触的警察扯着脖子喊:“警察打人了!”
门外的一家三口,小伙子觉得丢人一直默不作声,他的父亲一直在以骂小伙子的名义指桑骂槐,他的母亲更是直接的诅咒民警希望都出车祸被撞死,而民警只能“心大”看着他们尽情的表演。
一名路过的群众看了2分钟热闹后,对民警说:“唉,现在警察真不容易啊!”民警则苦笑一下答曰:“习惯了······”
凌晨1点半,心里这口恶气发泄不出来的老头再次拨打110,诬陷民警工作期间饮酒······
为了一个0成本的投诉,我们的民警却需要自证清白:
这抽走的不是血,是基层民警的热情;这刺穿的不是血管,是基层民警的心!
信誓旦旦诬告民警酒后执法,而民警的酒精呼吸值为0!
他一个恶意投诉睡觉去了,这出警累了一天的派出所民警却还要被折腾到凌晨。
六哥想问:基层民警的正能量从哪里来?
总结
室内吹空调的人,永远看不懂凌晨出警的派出所民警为什么要穿这么厚!天天被奉承的人,永远猜不透满脸黑眼圈的派出所民警为什么整天吊着个驴脸!从来不接待群众的人,永远想不通在因公牺牲的民警名单中为什么派出所“遥遥领先”!
谁不想阳光一点?
谁不想多睡一会?
谁不想少生点气?
可是劝基层民警像鸵鸟一样把头埋进沙子里,他们的屁股就不挨踢了吗?他们是唯一必须天天要面对形形色色的群众的人!他们无处可逃!
凌晨四点半,看到兄弟发了这样的朋友圈:
六哥还想问:基层民警的正能量从哪里来?
或许**就从这没有空话、套话的务实的点点滴滴中来吧!**他们已经阻隔了太多的黑暗,浸泡了太多的负能量,或许,“一颗关心的小石块就可以让他们澎湃”!
2019,少些对基层民警的指责,多些对他们务实的关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