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回应副市长担任46个小组长:临时的,适时将撤销议事协调机构_风闻
今天敲钟人不来-2019-01-12 19:25
日前,一份网友爆料的通知文件在社交媒体上引起热议。文件显示,江苏省徐州市常务副市长王剑锋一人担任了该市40多个“小组长”。对此,徐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徐州发布 下午5时许发文回应:有些机构是临时性的;已部署开展议事协调机构专项清理工作,对符合撤销条件的予以撤销。
据媒体早前报道,1月11日,有网友发帖称,徐州市人民政府在2018年10月30日发布的一份职务调整通知表明,王剑锋同志担任包括市政服务、国土资源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46个小组组长、副主任职务。经查询,这份文件名为《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王剑锋同志有关议事协调机构职务调整的通知》,文号为“徐政办发[2018]178号”,发文单位为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为2018年10月30日。
通知全文如下: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王剑锋同志有关议事协调机构职务调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
王剑锋同志任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组长、市政务服务领导小组组长、市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组长、市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计税价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加快发展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领导小组组长、市金融稳定工作协调小组组长、市第三次全市国土调查领导小组组长、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土地权属集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领导小组组长、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市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组长、市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价格异动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市政府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副组长、市煤炭行业去产能及矿井关闭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重大项目领导小组副组长、市鼓楼老工业区整体搬迁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泉山区九里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征缴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级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节约集约用地“双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推进“新三板”挂牌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徐工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徐州市区农商行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联席会议副主任、市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市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决策委员会副主任。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30日
图为徐州市政府网站截图
经统计,在王剑锋担任的上述46个职务中,共有17个为领导小组组长、24个副组长;1个委员会主任、3个副主任;1个指挥中心总指挥。该份通知经网络曝光后立即引起了网友的热议,网友纷纷质疑一人担任这么多职务是否忙得过来。
1月12日,徐州市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向上游新闻记者回应表示,文件内容属实,因日常各项工作较多,文件中的职务任命也是根据各领导分管工作安排的,每位领导的日常工作安排都是很紧凑的。
到了下午5时许,该市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徐州发布 发文回应:有些机构是临时性的;已部署开展议事协调机构专项清理工作,对符合撤销条件的予以撤销。
说明全文:
关于《王剑锋同志有关议事协调机构职务调整的通知》有关情况的说明
2018年10月30日,因人事调整,徐州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王剑锋同志有关议事协调机构职务调整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规定,11月5日,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对该文件予以公开。
因一些特殊性或临时性任务涉及多个政府部门和多位政府分管领导同志,为明确牵头负责人,提高协调效率,加快工作落实进度,市政府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相应议事协调机构。这些机构都是临时性的,不单独设立办事机构,不增加编制和经费,不涉及干部职级,在达到期限或预定条件时将予以撤销。
结合本轮政府机构改革,市政府已部署开展议事协调机构专项清理工作,对符合撤销条件的予以撤销,并严格控制临时性议事协调机构设置。
公开简历显示,王剑锋今年51岁,江苏常熟人,1986年参加工作,在常熟市电缆厂做了3年工人,之后进入常熟市政府办公室从事秘书工作。他在常熟一直工作到2009年,时间长达25年之久。之后在太仓市委书记任上履新南通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2018年9月王剑峰任徐州市委常委。随后在同年10月15日下午,徐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会议任命王剑锋为市政府副市长,至今3个月时间。
徐州市政府网站的“领导信息”显示,王剑锋现任徐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市行政学院院长(兼),在市政府领导班子中排在第二。其工作分工为: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安全生产、物价、金融、税务、政务服务管理、政务公开、应急管理、机关事务管理、政府法制、物资、援疆、南北挂钩等方面工作,协助分管财政、国资、审计、人事、机构编制等方面工作。分管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发改委、国土资源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统计局、安监局、物价局、法制办、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务办、金融办、应急办、淮海经济区联络处、观音机场公司、市属国有企业。
同时也可以注意到,王剑峰到徐州任职后,其人公开活动不少,包括到法制办调研,参加市消防救援支队迎旗授衔换装仪式,以及表彰当地年度经济人物评选表彰活动调度会。
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发文表示,在上述通知中,王剑锋的职务,无论是正职还是副职,其实都跟他负责、分管和联系的领域有密切关系。而且这些“小组长”“总指挥”“主任”等46个职务,均属于议事协调机构。
那么,什么是议事协调机构?其实是政府部门为了完成某一项或者临时的一个任务而设立的跨部门的协调机构,不是办事机构。
政知君发现,在江苏常熟2017年公布的一份通知中,有一名干部的议事协调机构职务多达37个,囊括了环保、水利、粮食安全等多个领域的事务。在广东省汕尾市某区2017年的一份通知当中,由区长兼任的区直议事协调机构的职务也达到了43个。
在实际工作中,不少主要领导干部都兼任议事协调机构职务,一方面是因为有些事务性工作需要跨区县、跨部门、跨行业的协作协调,需要有相应的领导来统筹,定期推进,具有指导、组织、协调、监督等功能的工作职责机构。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显示当地对这一领域事项的重视,便于更好地将工作开展推进下去,其中也不乏一些上级指令需要设立的。
这些所谓的小组长等议事协调机构职务,有不少是临时性、阶段性的职务,为的是推进某项工作开展而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原则上都不单独设立办事机构、不单独核定编制、不核拨经费,所以兼任的议事协调机构职务,并不会有网友想象的那种身兼数个实职甚至拿多份工资的情况发生。
不过,新京报发表评论文章却指出,在地方层面,存在着议事协调机构数量过多、随意设置、重复设置和缺乏退出机制等问题。特别是有不少临时性议事协调机构不挂牌子、无固定办公场所、不单独确定人员编制和经费、不确定机构规格,长期游离于机构编制法规约束之外,甚至有一些处于“休眠”状态。
近年来,中央对清理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多次作出部署,基本思路是严格控制议事协调机构设置。
例如,根据2007年施行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应当严格控制;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职能的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立议事协调机构。为办理一定时期内某项特定工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明确规定其撤销的条件和期限。该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设立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承担。其实这也意味着,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职务,基本都是以兼职身份出现。
国发〔2008〕13号文《国务院关于议事协调机构设置的通知》又曾要求,凡工作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立议事协调机构,涉及跨部门的事项,由主办部门牵头协调。对已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运行不规范的要进行撤销或合并。
目前,引发舆论热议的徐政办发[2018]178号文件《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王剑锋同志有关议事协调机构职务调整的通知》在官网上已被删除。
附录:王剑锋简历
王剑锋,男,汉族,1967年8月生,江苏常熟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10月入党,现任徐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市行政学院院长(兼)
1982.09-1986.07 常州机械学校机械制造专业学习
1986.07-1989.08 常熟市电缆厂工人
1989.08-1993.08 常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
1993.08-1997.10 常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业科副科长、科长
(其间:1993.12 江苏省自学考试经济管理专业毕业)
1997.10-2000.01 常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其间:1997.08-1999.12 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班学习毕业)
2000.01-2001.06 常熟市外经委主任、党委副书记
2001.06-2001.08 常熟市委常委,外经委主任、党委副书记
2001.08-2003.12 常熟市委常委、沿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2003.12-2007.01 常熟市委常委,常熟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2007.01-2009.02 常熟市委常委,常熟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正处级)
(其间:2005.05-2007.08 兼任新港镇党委书记)
2009.02-2010.10 太仓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正处级)
(其间:2006.09-2009.07中央党校研究生院法学理论专业研究生学习)
2010.10-2013.05 太仓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太仓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2013.05-2016.06 太仓市委书记、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2016.06-2018.09 南通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其间:2017.07-2018.07 挂职任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
2018.09-2018.10 徐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2018.10 任徐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市行政学院院长(兼)
(综合:新京报、上游新闻、政治圈[微信ID:wepolitics]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