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庆阳女生一案,仅仅是县里处置吗?_风闻
崔紫剑-自由撰稿人-一个油腻的中年胖纸,喜欢胡说八道,自以为是。2019-01-15 21:21
1.各地涉未成年人恶性案件舆论关注越来越多,相关案件频发,建议各位胖友及各部门的同志,向各级人大提出修改刑法的相关条目,以便对未成年人严重侵犯他人、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进行更加公平合理的处置!对于未成年人侵犯他人、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建议对其监护人进行严厉的刑事处罚,并以高额民事赔偿的方式进行惩戒。
2.该案社会影响恶劣,极易出现犯罪模仿。加之甘肃庆阳自去年女学生跳楼事件至今年女生被伤害事件发生,已在短短的一年不到的时间里出现了两起涉女生恶性事件!仅仅以一个县的级别处理,这是远远不够的!这两起事件都充分的证明了在甘肃庆阳,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社会综合治理、群众工作、关心下一代工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妇女儿童保护工作是缺位的、缺失的!负责这些工作的相关部门的领导是失职的!
这才仅仅是庆阳一地,除去庆阳,甘肃是否还有其他地方有类似事件舆论没有关注?一条人命,一个小女孩的一生,就仅仅是处理到学区主任?连县局都没有领导出来承担连带的领导责任?相关省厅分管领导连个检讨都不必做出?地方分管领导连个处分都不背?如果是这样的处罚力度,还会再发生第三起、第四起!不连根撸掉一串,严厉打击一窝,怕是还无法引起重视!
3.对于受害者家庭的救助,现在理应由当地政府接手,建议异地安置。鉴于施害者是未成年人,按照现行刑法无法予以惩戒,那么建议动用行政手段,对其监护人进行教育培训,对其施害者理应进行隔离式的教育!以行政代替法治是在立法滞后性特点无法解决新问题时的一个补充手段,理应合理使用,而不能简单的以一句法律不允许就不作为、不担当,就让施害者及其监护人逃脱制裁!
4.以上建议,供相关部门和相关同志参考!
官方回应如图:
网友评论摘选:
网友@青梅钱进进
官方通报里对受害小姑娘没有任何后续安排,其实很能说明态度了。这些人根本不在乎一个家庭贫困的小姑娘将来会有多艰难,只想淡化事件粉饰太平。很典型的上位者心态。通报还在学校支付款后面特地打个括弧暗示医疗费和实付有5千多的差价,是不是觉得小姑娘拿到这点营养费都不够的钱就该感谢宁恩浩荡了。
网友@歇一会儿再走
这个通报真的太烂了,不管口红的事情是不是造谣,通报里都应该写清楚,而不是只字不提。另外,连学校主要管理者校长和副校长都被处罚了,班级直接管理人班主任怎么屁点消息都没有,作为管理者在管理失职的时候,不论知不知情都是需要负一定责任的,还是说这个通报不完整,需要等后续通报?
结语:
你们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就是欺负人家小姑娘家里穷,没背景没关系没钱吗?特么要是这小姑娘换成你们甘肃的富人潘某的闺女,你们还是这么个处理态度吗?不是说有回应了就能过关!回应了,把责任推给俩孩子,那还要你们这帮大人干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