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闻】华大基因、阿斯利康、药明康德等6单位违规采集、买卖、出境人类遗传资源_风闻
貔貅-2019-01-16 16:41
今天偶然看到的,印象中没在观网看到过,贴个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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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基因、阿斯利康、药明康德等6单位违规采集、买卖、出境人类遗传资源
http://news.sina.com.cn/c/2018-10-25/doc-ifxeuwws8024469.shtml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5日讯 昨日,科技部首次在官网上公开人类遗传资源行政处罚信息。公告显示,涉事单位分别为华大基因、阿斯利康、药明康德、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昆皓睿诚、厦门艾德生物六家。
从行政处罚书披露的细节中可以看出,对六家单位的行政处罚涉及了三个具体事件,均违反了《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国办发〔1998〕3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违规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人类遗传资源。
最早的处罚发生于2015年9月。根据公告内容,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与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与英国牛津大学开展中国人类遗传资源国际合作研究,题目为“中国女性单相抑郁症的大样本病例对照研究”。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或以其他形式对外提供;凡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的国际合作项目,须由中方合作单位办理报批手续;携带、邮寄、运输人类遗传资源出口、出境时,应如实向海关申报,海关凭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核发的出口、出境证明予以放行。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在调查后认为,华山医院和华大科技未经许可将部分人类遗传资源信息从网上传递出境,违反了以上规定。
随后,科技部对以上两家单位作出处罚决定,要求立即停止该研究工作的执行,销毁该研究工作中所有未出境的遗传资源材料及相关研究数据,并停止两家单位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的国际合作,经整改验收合格后,再行开展。
次年10月,苏州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将5165份人类遗传资源(人血清)作为犬血浆违规带出境,违反了相关规定。科技部要求对该公司进行警告,没收并销毁该项目中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并暂停受理该公司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的国际合作和出境活动的申请,整改验收合格后,再予以恢复。
2018年,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在调查中发现,阿斯利康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将已获批项目的剩余样本转运至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昆皓睿诚医药研发(北京)有限公司,开展超出审批范围的科研活动;厦门艾德未经许可接收30管样本,拟用于试剂盒研发相关活动;昆皓睿诚未经许可接收567管样本并保藏。
7月12日,科技部作出处罚决定,对以上三家涉事单位均进行警告,没收并销毁违规利用的人类遗传资源材料。撤销国科遗办审字〔2015〕83号、〔2016〕837号两项行政许可,停止受理阿斯利康涉及中国人类遗传资源国际合作活动申请,整改验收合格后,再进行受理。
巧合的是,今年恰逢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出台20年。“人类遗传资源具有重要的研究开发价值,已经成为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 在近日召开的人类遗传资源开发创新研究高层论坛”上,科技部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主任张新民强调,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和保护涉及生命伦理和国家安全,将出台新的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为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提供法制遵循。
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所长周琪院士也建议,应进一步加强对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的力度,同时要进一步拓展管理的范畴。“应该把人类遗传资源的管理延伸到科研和生产的全链条当中,成立更加权威、高效的评估机构,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附:科技部公告地址
http://www.most.gov.cn/bszn/new/rlyc/xz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