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案有望? 台"最高院"撤销马英九泄密案有罪判决 发回更审
中国台湾网1月3日讯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被诉泄密案,台北地院认为他是在任期行使“‘院’际调解权”,在阻却违法下判他无罪,但“台高院”逆转改判4月、可易科罚金。案经上诉后,台“最高法院”认为犯罪事实须再调查,撤销马英九有罪判决、发回“台高院”更审。
检方指控,马英九2013年8月31日将时任台“检察总长”黄世铭向他报告,关于台“立法院长”王金平司法关说案的侦查报告,泄漏给台“行政院长”江宜桦、马办副秘书长罗智强,9月4日再教唆黄将报告交付江宜桦,涉犯“刑法”泄密罪、通讯保障及监察法等罪。
北院判马英九获判无罪,北检不服上诉,“台高院”认为,黄世铭所提报告无关“五院”相互职权行使争议,马电召江、罗到寓所,转述通讯监察秘密等数据,泄漏侦查中数据,且犯后还藉词行使“院”际调解权,依违反“通保法”等罪判刑4月、可易科罚金。
马英九不服提上诉。台“最高法院”经公开抽签分案后,由曾将杀人魔陈瑞钦判死的林静芬法官中签,她与庭长郭毓洲组合议庭审理后,撤销马英九的有罪判决,将案件发回“高院”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