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累计实现遗体器官捐献930例 捐献大器官1507个
来自江西各地的遗体器官捐献者家属、捐献志愿者等400余人齐聚遗体器官捐献者西山纪念园,表达对逝者的追思和悼念。(资料图) 吴鹏泉 摄
中新网南昌12月31日电 (吴鹏泉 熊学鹏)江西省红十字会31日下午发布消息称,截至今年12月底,该省已累计实现遗体器官捐献930例,共捐献大器官1507个。
2019年12月30日,江西吉安市吉水县一名65岁女子因车祸脑死亡,亲属在悲痛中捐献了其肝脏和肾脏。至此,该省今年实现器官捐献200例,年度捐献例数创历史新高。
作为全国首批11个遗体器官捐献试点省市之一,江西自2010年起正式启动遗体器官捐献工作。2013年颁布施行的《江西省遗体捐献条例》,不仅填补了该省在遗体及器官、组织捐献方面的立法空白,而且使江西的捐献工作逐步走向了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
近年来,江西省各级红十字会针对遗体器官捐献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薄弱环节,创新体制机制,规范捐献见证和管理,探索构建了各方联动、运行规范、公开透明、服务优良的体系。
与此同时,江西省红十字会设立“生命光彩基金”,为已捐献遗体器官的困难捐献者家庭提供必要的人道救助;自主设计公益项目“‘莲丝信使’——遗体器官捐献者家属抚慰和援助计划”,为捐献者家庭带去物质与精神上的关怀与慰藉。
此外,该会还争取到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民政厅的支持,投入275万元专项经费,维修改造南昌青山墓园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预计明年3月竣工;推动在全省设区市公墓中建设不少于600平米的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纳入统一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加强人文关怀。
囿于中国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传统观念和“入土为安”的丧葬习俗影响,遗体器官捐献对中国民众而言是件略带敏感的事情。
江西省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曾多次在公开场合呼吁,希望社会多方力量为遗体器官捐献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让更多的人知道器官捐献这项事业,认同和参与进来,挽救更多人的生命。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12月底,江西省遗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达23360人,已累计实现遗体器官捐献930例(其中器官捐献达到511例),共捐献大器官1507个;通过器官和角膜移植,挽救了1507人濒危的生命,让805名眼疾患者重见光明。
值得一提的是,《江西省红十字会条例》日前已经江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江西省红十字会表示,《江西省红十字会条例》将参与、推动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报名登记、捐献见证、缅怀纪念、救助激励等工作作为各级红十字会法定职责纳入地方立法,具体职责以法律形式确定了下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