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调整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全省物流成本下降0.1%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进入倒计时,12月31日24时起,山西省与全国同步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与此同时,全省高速公路将执行新的收费标准:货车从计重收费到按车轴收费,客车收费标准维持不变。
“新收费标准鼓励重载运输,有利于提升高速公路网整体运输效率,既守住了债务风险,又兼顾了各方的合法权益。”12月30日,省交通运输厅财务收费管理处处长许有志介绍说,“按照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测算,叠加差异化优惠后,全省货物运输成本平均下降0.3%,物流运输成本下降0.1%。”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取消省界收费站和调整收费标准的工作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全国高速公路执行新的车型分类标准,货车计费方式由计重收费统一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并按照道路、500米(含)以上隧道和桥梁、独立黄河大桥分别核定。
客车收费标准维持现行标准不变。8座和9座客车由原来的2类客车调整为1类客车,执行1类客车收费标准。
为保障货车收费标准平稳过渡,我省设立一年期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新收费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500米(含)以上桥梁的货车收费标准,延后至2020年4月1日起执行。
同时,在不改变计费方式、不提高收费标准、不降低差异化收费优惠幅度的原则下,我省鼓励高速公路经营企业自主实施更灵活、更多样的差异化收费优惠政策。
今年5月以来,为在既定时间节点圆满完成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我省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倒排工期,加班加点,提前完成了全省861套ETC门架系统建设、1135条ETC车道建设改造、306处入口称重检测系统建设改造、23处省界收费站拆除及正线取直改造等目标任务。
(原标题为《山西调整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