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莹颖家人民事诉讼被驳回,有些人竟觉得这是“中国思维”“按闹分配”?_风闻
观察者网用户_540785-2020-01-02 11:50
据海外网报道,美国伊利诺伊州联邦法官就章莹颖家人对伊大香槟分校提起民事诉讼一事作出裁决,驳回了章家人对该大学两名心理顾问的诉讼。
章莹颖家人于2019年6月提起民事诉讼状告伊大香槟分校(UIUC),希望学校为其心理咨询中心的严重过失提供合理赔偿。
法庭文件显示,绑架及杀害章莹颖的罪犯克里斯滕森在莹颖失踪前的几个月,曾因其脑中反复出现“想杀人,然后逃脱”的想法,而向大学的心理咨询中心寻求辅导,他甚至直接坦言买了杀人及毁尸的工具和用品,但后来都退掉了。在首次寻求心理咨询后的第9天,克里斯滕森又去了咨询中心与另一心理咨询师谈话,并表明愿意接受对自身与他人的危险性评估。然而,该中心并没有制订足够的治疗与安全计划,也未提供转介治疗。
但法官布鲁斯裁定,“被告被指控的行为对造成的后果相隔较远,以致于不能根据联邦民权法追究他们的责任。”
布鲁斯写道,诉讼中并没有“指控被告直接鼓励克里斯滕森,或告诉他可以不接受惩罚地按照自己的暴力冲动行事。” “完全可以推测出,被告开始了治疗计划,但并未能成功完成治疗计划,给章(莹颖)造成了危险,或增加了对章(莹颖)的危险,作为法院无法知道如果克里斯滕森从未接受过治疗会发生什么。”
在布鲁斯长达36页的裁决书中支持伊大心理顾问,他认为“社会工作者不能对一个人超过两个月以后随机的和难以理解的行为负法律责任,社会工作者每月只见过(这个人)一次。”
这本是欧美法律的问题。
但被有些人怪到了章家人头上,他们觉得章家人要学校赔钱是“中国思维”,章莹颖是成年人应对自己负责,法院就是不该和稀泥。
这样思维的人,竟然不少。
但是看看法院文书,章莹颖家人起诉的就是忽视了克里斯滕心理问题的两名心理咨询师。他们没有参与谋杀,但难道没有渎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