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宗教活动管理的建言_风闻
天外飞仙-我写的历史是一家之言,想成为好的睡前故事2020-01-03 18:07
刚才看过观友“桃花舍主人”发表的我所见的耶教渗透之一斑,对其中隐患的担忧,深以为然。
对于民间的宗教活动,主要是专注引导思想的活动,改变公民原有世界观的活动,国家还是应该给予必要的关注,这方面要从最近的香港动乱上吸取教训。
我建议,由民宗委、民政部、国家安全部等部门牵头组织注册普查。关于宗教从业人员的管理,自古以来官方就通过发放度牒对从业人员加以管理,即便如此,民间通过宗教的形式,组织反政府活动仍然不绝于史。
最早通过传教方式反政府的就是东汉末年的黄巾起义,喊出了“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这样的口号;元末的造反口号是“莫道石人一只眼,挑动黄河天下反”;明清都有白莲教起义,其中不乏“无生老母,真空家乡”这样的口号。这些都不是政治主张,就是一些意义不明的洗脑口号,好像是传销一样发展,结果都对社会造成了巨大的破坏。
新中国成立以后,前有法轮功,后有各种外传邪教极其本土变种。我国宪法赋予公民宗教信仰的自由,但不是给了犯法的护身符。所以对有组织的宗教团体活动有必要进行管理。
第一步,注册制。相关组织必须要有法人,要备案活动场所。大白于天下的就不再是阴谋,未经注册的宗教团体一概视为地下活动,出了问题,直接适用于刑法。对于提供场地等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加大查处力度。
第二步,温和审查制。这方面有一个例子可以借鉴,我有朋友是旅美科协的组织管理人员,他和我说过,他们协会刚成立的时候,就有不明身份的人(现在看应该是FBI的调查员)缴纳会员费,然后只要有活动,必定参加,参加后除了旁观什么都不做,过了一、两年后人就消失了。
第三步,对相关团体的财务审查要强制定期透明公开,相信如果不能敛财,那么信仰就是纯粹的,相关的纠纷、矛盾将极大地减少。
第四步,对于活动的领导组织人员,传播骨干加大监管,应该做背景调查,了解相关人等的动机。
第五步,对位于农村、边远地区的宗教活动,要有人定期抽查性参加活动,确保不会有非法活动掺杂其中。
最主要的就是执行,只要压制住以宗教为借口的敛财行为,相信宗教对社会的负面影响将得以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