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视角下的照料工作:收入惩罚or奖励_风闻
观察者网用户_241051-2020-01-06 09:20
摘要:本文利用卢森堡收入研究数据库,对比了加拿大、美国、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的高、低地位照料/护理工作者(care workers)的收入状况。通过对现有照料工作(care work)定义的分析,作者确定了具有较低和较高“社会封闭(social closure)”程度的职业分类,揭示了不同职业类型之间收入惩罚(care penalty)和收入奖励(care bonus)的跨国差异。此外,作者以经验数据比较了“自由主义”和“生产主义”福利体制下照料经济之间及内部相似性(和差异性),为全球化促进照料经济的实质性趋同这一论点提供了支持。
这是社论前沿第S1516次推送
微信号:shelunqianyan
引 言
作者广义地将照料工作界定为教育和医护行业的照料工作从业者,根据“社会封闭(social closure,)”程度,可将照料工作从业者分为两类,并与非照料工作者进行对比。一类是地位较高的医生、专业护士、教师等(以下称高地位照料者),一类是低位较低的护工及居家保姆等(以下称低地位照料者)。旨在回答以下两个问题:
1. 与非照料工作相比,照料工作中“社会封闭”程度高低是否会导致“收入奖励”或“收入惩罚”?
2. 探讨不同福利制度之间和内部差异,即全球化力量在多大程度上促进了国际照料经济的实质性趋同?
数据与变量
使用同一数据来源,卢森堡收入研究数据库,确保数据的可比性。因变量为年度收入(包括工资和自营收入)的自然对数。核心自变量为工作类型:高地位照料工作者(如,医生、护士等医护专业人员及教师等专业教学人员)、低地位照料工作者(如,护工及照料儿童和老人的居家保姆等)和非照料工作者,详见表1(Table 1)。
作者提出这样的假设,“社会封闭”程度较低的照料类职业(低地位的护理工作者)更有可能由从事非标准工作的女性和工人组成,而这将从整体上导致比非护理类职业的收入更低。相反,对于那些从事高地位照料工作的个体,较高的“社会封闭”程度带来了较高的收入水平。
(温馨提示:点击查看大图)
收入和工作类型概况
高地位照料工作者。除日本外,其余国家和地区的平均收入大大高于整体劳动力收入水平。加拿大在公共或非营利部门的高地位照料工作者比例最高(81%),其次是日本和美国,中国台湾最低(56%)。高地位照料工作者主要在公共/非营利部门,兼职或自雇工作者的比例最低,符合“标准就业”模式。
低地位照料工作者。这些工人的收入水平要比整体劳动力低得多。其中日本、韩国、加拿大和美国,低地位护理工作者的平均收入仅占整体劳动力的45%至47%。而在中国台湾,从事这些职业的工作者似乎表现相对较好,占整体水平的近70%。中国台湾从事低地位护理工作的女性比例也最低,为80%,而日本和美国为84%至86%,韩国和加拿大至少为95%。女性化的程度会对职业的平均收入产生负面影响。就工作特点而言,低地位照料工作者较少受雇于公共/非盈利部门。在自雇经营方面,各国家和地区没有一致的模式,美国和中国台湾低地位照料者比高地位照料者更可能成为自雇者,其余国家和地区则表现出相反趋势。
收入惩罚 vs 收入奖励
随后运用多元回归分析,添加概念上相关的控制变量来验证照料工作的收入效应。加入不同的控制变量,得到如表4(Table 4)所示的估计结果,表中数字代表与非照料工作者相比,照料工作者的收入变动百分比。结果同样证明了,低地位照料工作的收入惩罚和高地位照料工作的收入奖励,且在国家和地区之间存在差异。此外,数据还显示,美国和加拿大(护理惩罚更大)显示出一致差异,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显示出一致差异(收入惩罚较低)。
分析结果支持了这样一种假设,相对不受管制的劳动力市场(美国和加拿大)扩大了地位较低的职业收入惩罚。
(温馨提示:点击查看大图)
总体而言,在人口统计特征和工作特征方面,高地位和低地位照料工作者之间存在着实质性的差异。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除日本外,高地位护理工作都有收入奖励(care bonus),低地位护理工作则有大量的收入惩罚(care penalty)。
作者指出,有必要对高、低地位的照料工作进行分解,并把重点放在为低地位工作者提供保护和就业支持上,尤其是在自由福利制度国家和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