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温历史: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_风闻
吴下阿蒙-有趣存在于混沌之中2020-01-13 10:47
一.三国时期
关于大陆与台湾的历史关系,最早可以追溯到三国时期。大陆的中学历史教材中提到,公元230年,孙权派将军卫温率领万人船队到达台湾,加强了台湾和内地的联系。
这段历史在《三国志·吴书·孙权传》中是这样叙述的:“(黄龙)二年春正月,魏作合肥新城。诏立都讲祭酒,以教学诸子。遣将军卫温、诸葛直将甲士万人浮海求夷洲及亶洲。亶洲在海中,长老传言秦始皇帝遣方士徐福将童男童女数千人入海,求蓬莱神山及仙药,止此洲不还。世相承有数万家,其上人民,时有至会稽货布,会稽东县人海行,亦有遭风流移至亶洲者。所在绝远,卒不可得至,但得夷洲数千人还。”
结合当时的时代背景以及徐福传说,准确地说,孙权的目的不外两个:开疆拓土和寻找仙药,而后者恐怕才是重心。按《资治通鉴》的说法,是“欲俘其民以益众”,这倒可以和开疆拓土归为一类。
230年,也就是吴国黄龙二年,孙权派大将卫温和诸葛直领兵一万去征伐夷洲,亶洲。最后只到了夷洲,亶洲则没有找到。前后花了超过一年时间,死了大半士卒,最后捉了几千夷洲人带回吴国。
231年,即黄龙三年,卫温与诸葛直皆以违诏无功,下狱诛。实事求是地说,卫温去台湾,就是这么一回事。而中国史书再次出现有关台湾的记录,则要到隋朝去了,中间相隔了三百多年。可见,台湾在三国时期尚为化外之地。
还有一个问题,夷洲到底是不是台湾,是有争议的。最早论证夷洲就是台湾的,是日本学者伊能嘉矩。然后,该论证主要还是基于一种推断,基础并不足够坚实。严谨的史学家,比如傅斯年先生的侄子傅乐成先生主编的《中国通史》,立论则相对小心,只说“夷洲可能就是今天的台湾”。
二.隋朝时期隋朝时,称台湾为琉球。
公元607年,也就是大业三年,隋炀帝派朱宽入海求访异俗,朱宽和一个叫何蛮的海师一起前往琉球,二人因语言不通,便抓了一个流求人回来。
第二年,隋炀帝又派朱宽前往招降抚慰,琉球不从。
隋炀帝大怒,于是在610年,也就是大业六年,派陈稜,张镇州从义安(今广东潮州)出发,渡海攻台,历时月余到达琉球。在令琉球人归降遭拒后,隋朝大军开始行动,斩琉球首领首级,焚烧其公室,掳掠人民数千而归。 对台湾而言,这次天降厄运之后,其出现在中国史书里,则要到南宋了。
三.宋元时期唐末宋初,闽粤一带开始有人定居澎湖;宋元时期,闽粤移民在澎湖已有相当数量。
12世纪中叶,南宋将澎湖划归福建路晋江县(今福建省晋江市)管辖,并派兵戌守,标志着澎湖正式纳入南宋版图。
元代称台湾为“留求”,或者“琉球”。
公元1291年,即元朝至元28年10月,元世祖派出海船副万户杨祥为宣抚使,与礼部员外郎吴志斗和兵部员外郎阮鉴,率兵6000余人进军琉球。次年出发,由于语言不通无功而返。
公元1297年,即元成宗元贞三年,福建行省平章政事高兴于九月派遣张浩、张进赴琉球国,生擒130余人而还。第二年正月,又将所俘琉球人放回,要他们效顺,但无下文。
公元1335年,元朝正式在澎湖设立“巡检司”。巡检司级别不高,属九品,“职巡逻,专捕获”,捕捉罪犯,兼办盐课。巡检司是中国元明清时期县级衙门底下的基层组织,于元朝首创,通常为管辖人烟稀少地方的非常设机构。澎湖巡检司隶属福建行省泉州府同安县(今属福建省厦门市),是中国中央政府在澎湖地区首次设置官署。
《元史》记载:“琉求,在南海之东。漳、泉、兴、福四州界内彭湖诸岛,与琉求相对,亦素不通。天气清明时,望之隐约若烟若雾,其远不知几千里也。……琉求,在外夷最小而险者也。汉、唐以来,史所不载,近代诸蕃市舶不闻至其国。”这段话或许说明了以下几层意思:第一,澎湖列岛与台湾,基本没什么往来,因为有多远都不知道;第二,台湾在当时内地民众心目中仍是最小最危险的外夷之地。从这层意义上说,宋元时期,澎湖列岛虽然已开始归属于中央政府管辖,但台湾与中央政府之间并没有隶属关系。不仅如此,台湾和其他国家也没什么来往,其属于典型的孤悬海外。
四.明朝时期明初,中央政府仍设澎湖巡检司。
公元1387年,即洪武二十年,因实施海禁,废澎湖巡检司,并将居民迁至漳州、泉州一带。嘉靖年间,为防倭寇,于1563年,即嘉靖四十二年,恢复澎湖巡检司的设置,归泉南游击将军统辖;在行政上,将澎湖划归泉州同安县。
1623年,风雨飘摇中的大明政府为了防范真假倭寇在台湾建立基地,颁布了针对台湾的封锁令,禁止任何船只驶往台湾。这一禁令使得民间开始大规模移民台湾,同时也促成了一个强大的郑氏武装海商集团的诞生。
在众多的海商(盗)中,对开发台湾贡献最大的,要数福建漳州海澄人颜思齐和泉州南安人郑芝龙,颜思齐后来被尊为开台第一人。他们1624年到台湾,招揽漳州,泉州一带的百姓移民台湾,于云林,嘉义交界的北港溪一带屯垦,并提供武装保护,一下就吸引了3000多移民。颜思齐到台湾的第二年病故,郑芝龙升任首领,郑氏武装海商集团由此起步。
1624年,和明朝军方协商以后,荷兰人撤出澎湖,登陆台湾,在现在的台南地区建造热兰遮城。同一年到达台湾的荷兰人和雏形期的郑氏武装海商集团,开始了战略合作。郑芝龙凭借其语言天才(懂日语荷兰语葡萄牙语西班牙语),被荷兰东印度公司聘为通事。双方合作的基础,一是安全问题,共同对付原住民;二是合作开展东亚东南亚的贸易,郑氏集团能取得中国的货源,荷兰人可以开拓更广阔的市场;三是共同开发台湾的蔗糖产业,因郑氏集团能从大陆招徕到足够的人力资源。
1626-1628年,西班牙人在台湾北部的基隆和淡水修筑了两座城堡,分别叫做圣多明各城和圣萨尔瓦多城,以保障从菲律宾的马尼拉至日本长崎这条贸易航线的安全,基隆正好处在航线的中点。后来,西班牙人撤出淡水。1642年,荷兰人攻取基隆,独占台湾。
1624年开始,台湾同时存在四股势力,雏形期的郑氏集团,荷兰人,西班牙人,原住民。随着1628年郑芝龙接受明朝招安,荷兰人赶走西班牙人后,开始独占台湾。当然,独占这个说法也不够严谨,原住民始终是一大势力,只是对于以贸易立足的荷兰人而言,原住民不足为虑,至多带来一点安全隐患而已。
17世纪中,荷兰统治下的台湾,拥有的大陆移民数量约在2万人左右,荷兰人与大陆移民之间,曾经有过一段不错的合作期,荷兰人甚至会通过免税和提供医疗服务,来吸引大陆移民落户。
五.明郑时期明郑时期(1661年—1683年),又称台湾明郑时期,是指由奉大明正朔的延平王郑成功于1661年在台湾建立的郑氏政权,共历五王,前后二十二年。1646年,郑芝龙降清,其子郑成功坚持抗清。随着满清在中国的统治日益稳固,南明永历政权在西南无法立足,被迫退往缅甸,导致郑成功在抗清战场上成为了一支孤军。他在东南沿海的基地金门和厦门,失守只是个时间问题,这样,夺取台湾作为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就成为郑成功的必然选择。
1661年4月, 郑成功留下部分兵力守卫厦门,金门,以大明招讨大将军国姓爷的名义率2.5万名将士及数百艘战舰,从金门料罗湾出发,经澎湖进军台湾。在热兰遮城被围9个月后,荷属台湾总督揆一于1662年2月1日签字投降。至此郑氏集团开始经营台湾。郑成功将荷兰统治时期的政治经济中心普罗民遮城即赤嵌城,改称东都明京,在台湾设一府两县。府为承天府,以赤嵌城为府治,以北叫天兴县,以南叫万年县。两县在各自治地查验田园册籍,征纳税银,开展地方行政工作。同时,在澎湖设安抚司,派重兵戍守。郑成功收复台湾后4个月即病逝,时年仅39岁。尔后其子郑经,孙郑克塽前后统治台湾22年。明郑末期台湾人口已将近20万。
六.清朝时期公元1683年7月8日,清政府派福建水师提督施琅率水陆官兵2万余人、战船200余艘,从铜山(今属福建漳州)向澎湖、台湾进发。清军向澎湖守军发起攻击,郑军溃败。郑克塽率众归顺清政府。
1684年,即康熙二十三年,清政府设置台厦道,台湾与厦门共署,设一府三县,包括:台南的“台湾县”、高雄的“凤山县”,以及嘉义的“诸罗县”。三县之上设置有“台湾府”,都位于嘉南平原。
1727年,台厦道分出台湾道,道署移至今台南,设一府四县二厅。到1811年,不包括山地的原住民族,台湾居民已超过200万人,多数是来自福建、 广东的移民。清朝最初在台湾的统治,类似于维稳式的军管。不仅要求原有移民中,未有家室者及经济较差者返回原籍,更禁止民间偷渡入台。同时,因军事、屯垦需要被官方允许入台者,亦被禁止携带家属,以避免台湾人口存量出现不可控式的增长。1874年5月, 日本以琉球漂流民在台湾被杀为借口入侵台湾,此即牡丹社事件。此前与日方交涉时,总理衙门大臣毛昶熙说:“杀人者皆属生番,姑且置之化外,未便穷治。日本之虾夷,美国之红番,皆不服王化,此亦万国之所时有。”在日本提出要问罪岛人时,毛昶熙回答说:“生番系我化外之民,问罪与否,听凭贵国办理。”
中法战争后,清政府为加强海防,于1885年,也就是清光绪十一年,将台湾从福建省析出,设台湾省,成为中国第20个行省,由刘铭传出任台湾省首任巡抚。1887年台湾建省行政工作完成,下设三府十一县三厅一直隶州, 省会设于彰化县桥孜图(今台中),1894年省会移至台北。
1895年4月17日中日签订《马关条约》,台湾和澎湖列岛被割让给日本。
事实上,对大陆而言,台湾地位的提升,是伴随波澜壮阔的大航海的历程完成的。葡萄牙,西班牙,荷兰,先后开拓了连通东南亚和东亚的贸易线路,东南亚和东亚成为统一的世界市场的重要环节。而中国,由于体量的原因,又成为东亚贸易的重中之重。这样,位于东南沿海,处于日本到东南亚必经航线上的台湾,自然而然就成了连通日本,中国,东南亚的商品及人员往来的枢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