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狗】江苏靖江!民企高管醉驾不起诉?——这不妥吧!_风闻
小狗2017-微信公号—“小狗2017”—已开通,请关注、指正2020-01-16 15:01
(图片转自网络)
公正!公正!公正!
这事一出,你们让群众怎么想?今后每个醉驾的驾驶员,都可以举出各种证据证明自己对当地经济贡献很大,要求不起诉,这可怎么好?
或者说,今后某些地方执行法律的宽严,看的是嫌疑人的钱多钱少?经济实力雄厚与否?
民企高官醉驾不起诉?不妥!
(本图与本文无关,仅供参考,
图片转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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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讯(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葛东升 薛飞)
……2019年7月23日晚,老吴酒后驾车被当场查获,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后于8月28日被移送靖江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
检察官了解到:老吴牵头与这家世界500强企业洽谈项目已历时1年……预计未来3年内电机销售额将超2亿元……特别是老吴所在的这家公司是江苏省泰州市某乡镇的支柱企业,公司涉外合作协议中都有规定“公司高管不能有刑事犯罪”,若此时老吴受到刑事处罚,不但企业难以生存,也将影响公司2000多名员工的就业。
办案检察官审查后认为:本案中,老吴具有坦白、认罪认罚从宽等情节,且驾车时段和路段人车稀少,老吴的行为没有造成任何人身和财物的实际损害,综合考虑后,认为对老吴相对不起诉的法律效果更佳。
2019年12月13日,经上级批准,靖江市检察院依法对老吴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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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看法是,难道公司不能换法人、高管的吗?
换一个老板亲戚、其它高管上去,在判决之前完成法人变更、高管变更。
涉案人可以接受完法律处罚之后继续担任顾问,或者其它不算高管的职务,或者成立一个咨询公司与该公司签订管理咨询、管理外包服务,这不就既严格执法,也不妨碍企业经营了?
这次对醉驾的老板不起诉,有一就有二,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如果从此以后,每个醉驾案都要“考虑涉案人社会贡献、经济贡献”决定是否起诉,那还谈什么司法公正、不忘初心!
(中央苏区法院旧址
图片转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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