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规定禁止媒体头版放自杀新闻 台媒:无法理解_风闻
心之龙城飞将-2020-01-16 15:32
【环球时报驻台北特约记者 李名】台“卫生福利部”推出“自杀防治法”施行细则草案,规定媒体不能将自杀新闻放在头版,在岛内引发争论。
“自杀防治法”是岛内首部规范媒体不得报道助长自杀信息的法令,要求不得详细描述自杀个案的自杀方法及原因、毒性物质或致命性工具的销售情况等。
据台湾《联合晚报》15日报道,近日预告的“自杀防治法”施行细则草案进一步要求媒体遵守十项规定,包括不得将自杀新闻刊登在头版、网络平台首页或过度重复报道;不使用耸动话语或标题,不刊登照片、示意图、视频或社群媒体链接以及不提供自杀事件发生具体地点等,违者最高罚百万元新台币。
“卫福部”心口司司长谌立中称,未来如果政治人物或社会名人自杀,媒体的确很难取得平衡,毕竟民众有知情权,但如果是名人亲人、候选人粉丝自杀,则没必要大张旗鼓报道。
全台自杀防治中心主任李明滨对此表示肯定,称自杀新闻不能放头版,世界卫生组织早已明订,全球和台湾都朝此方向推行15年。台北市社工师公会理事长李宏文说,名人报道易被美化、英雄化,媒体如果描述名人自杀细节,恐造成模仿效应,青少年尤其容易受到影响。
中时电子报15日称,2005年4月艺人倪敏然失踪后被发现自杀身亡。当时岛内各大媒体大幅报道,甚至以头版全版的篇幅刊登。台大公卫学院副教授张书森称,“倪敏然自杀事件”是台湾曾经历的沉痛教训,此事被大篇幅报道后引起模仿效应,当月自杀人数多了六七十人,多数都是与倪敏然同年龄层的男性,且自杀手法与报道细节相同。
岛内也有不同声音。台北市报业商业同业公会15日发表声明称,立法目的固然良好,但一些规定过于严苛,“在没有任何除外规定的情况下,本公会认为有逾越母法且钳制新闻自由之虞”。
联合新闻网称,让人不解的是“卫福部”的逻辑,如果认为自杀新闻刊登头版会引起效仿,却又为何规定公众人物或岛内外重要人物相关新闻不在此限?难道不知道公众人物自杀会比升斗小民自杀更引发兴趣?文章直言,联想民进党当局之前通过的恶法,又怎能让人相信蔡当局此举只为防治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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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坏台湾政大蒋介石像学生获刑 法院:沦为激化仇恨工具
2020年01月15日 16:31:00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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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毁坏台湾政治大学(以下简称“政大”)蒋介石铜像的台湾大学(以下简称“台大”)学生许哲榕现已获刑拘役45天,易科罚金(以罚金替代刑期)4.5万新台币。
据台湾联合报2020年1月15日报道,去年2月22日凌晨2时许,许哲榕前往政大后山校区,以橘色油漆泼洒蒋介石铜像右前马脚,再持军刀锯将铜像左前马脚锯断。台北地检署依罪起诉许哲榕。
对此,许哲榕辩称,蒋介石铜像代表威权,个人此举是为了“转型正义”。台北地院认为,蒋介石曾是政大校长,铜像是政大所有,与许哲榕的自由表达一样受法律保障。
审案法官称,尽管许哲榕的表达具有正当性,但蒋介石在不同职务期间的褒贬不一,难以归于一元,许哲榕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发挥影响力,以毁损他人器物的方式表达言论,极易被解读为挑衅。
经调查,政大为修复蒋介石铜像本身,已至少支出11.864万元。许哲榕所毁损的蒋介石铜像除作摆设外,另因蒋介石是政大首任校长,于身份上具有不同意义,因此外界应予尊重。
判决指出,“‘转型正义’稍有不慎,即沦为报复及激化仇恨的工具,致所挥剑指向不义者,暗黑阴影已悄然压下剑锋之光芒。”许哲榕破坏校园安宁、干涉政大师生对校园事务的自决权,考虑他不认罪、未与政大和解,依法判刑拘役45天,易科罚金4.5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