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末年的怪相——蒙古军户匡扶汉室,儒家子弟保卫元朝_风闻
独角丘比猫-2020-01-18 15:38
军户制度是元朝所建立的一套军事制度,这制度影响了中国几百年,但其实这套制度绝对是最糟糕的军事制度
元朝实行征兵制的兵役制度,但其方式则因民族不同而略有区别,对蒙古各部采用成年男子皆兵的办法征集士兵,其他民族实行军户制度。 蒙古各部十五岁至七十岁的成年男子,不分贵贱和家庭人口数量,都有服兵役的义务。成年男子平时从事牧业生产或其他工作,一旦战争需要,或者“空营帐而出”,全体出征;或者“十人抽一”、“十人抽二”,抽调部分人出征。忽必烈在至元四年(1267)正月对抽调蒙古军作了更明确的规定:“签蒙古军,每户二丁、三丁者一人,四丁、五丁者二人,六丁、七丁者三人。”(《元史·兵志一》)元廷依然保留了签发渐丁军出征的做法,并在至元十九年(1282)十月有了更明确的规定:“签发渐丁军士,遵旧制,家止一丁者不作数,凡二了至五丁,六丁之家,止存二人,余皆充军。”(《元史·兵志一》)
探马赤军是从蒙古各部中签发出来的,并定立了专门的军籍。中统三年(1262)月,有人向忽必烈奏报:“在昔太祖皇帝所集按察儿、孛罗、窟里台、孛罗海拔都、阔阔不花五部探马赤军,金亡之后,散居牧地,多有入民籍者。国家土宇未一,宜加招集,以备驱策。”忽必烈特派人与诸路官员协同招集探马赤军人,并规定“若壬寅(1242)、甲寅(1254)两次签定军,已入籍册者,令随各万户依旧出征;其或未尝为军及蒙古、汉人民户内作数者,悉签为军”。入军籍的人户,就成为军户。至元八年(1271)。又核定了一次探马赤军的军籍,探马赤军户(或称蒙古军户)乃成为元代军户之一种。
凡被定入军籍的人,按照政府的规定,不得改为其他户计,也就是所谓“天下既平,尝为军者,定入尺籍伍府,不可更易”。 汉军军户的签发,是以民户的财产和劳动力状况为依据的。元代民户分为上、中、下三级九等,军户一般来源于中户。各军户的财力和丁口情况毕竟会有很大差别,针对部分军户无丁或无力服兵役的状况,政府很快推行了正贴户制度。依据军户的不同情况,可以二、三户或四、五户合出军一名,出人当兵的户就是正军户,又称“军头”;其他各户出钱资助,称为贴军户。正、贴军户由政府指定,不能随意改变。如果正军户缺乏可以当兵的合适人丁,由有丁的贴军户顶替,正军户改为出钱资助。一旦正军户中有了合适的人丁,便要继续出军。
如果军人在阵前战死,本户军役可以“存恤”一年,病死者“存恤”半年,到期继续出入服兵役。在战争期间,军人没有假期。战争结束后,出征军人通常可以放还“存恤”一年或数年。元廷还采取了“番直”或“更戍”(轮流休假)的方法,给军户以“作养物力”的机会。世祖时规定侍卫亲军以“十人为率,七人三人,分为二番:十月放七人者还,正月复役;正月放三人者还,四月复役,更休息之”(《元史·世祖纪十》)。文宗至顺二年(1331)月,做了一点改动,“命番休各卫汉军,十之二以三月一日放还”(《元史·文宗纪四》)。地方镇戌军大多“岁一更代”,一年轮换一次,但边远地区往来不便,更代时间往往长得多,二三年甚至六年才能休假一次。
探马赤军人的军需装备,主要由军户自备,不足部分由政府补给。汉军士兵的冬、夏军装和武器,由政府发给,并按月发放口粮,每人米五斗,盐一斤。服装的不足部分、其他装备和开支,由本军户和贴户凑齐,定期送到军中,称为“封椿”(或“封装”)钱。新附军人的装备,全由政府供给,口粮每月米六斗(比汉军高一斗)、盐一斤,家属每月每人支粮四斗。
光看介绍 看上去很美,但实际军户制度本身就是希望朝廷少负担军费开支,尽量让军人自给自足,不仅仅要自给自足,还要正常缴税甚至缴的更多,已经补充财政,发动战争以后,什么马匹和武器装备实际全部要自己承担。
等于元朝建立的制度是又要马跑,又不让马吃草,而且还要马产奶
不把军人当人看,而是半个奴隶对待
如果西征时候尚且可以就地抢劫维持生计,但帝国稳定以后无抢劫对象,元朝上层也并不关心底层生计
《元史·和尚千奴传》就有记载。(千奴)上疏言:“蒙古军在山东、河南者,往戍甘肃,跋涉万里,装具鞍马之资,皆其自办,每行必篙田产,甚则卖妻子。戍者未归,代者当发,前后相仍,困苦日甚。今边隆无事,而虚弹兵力,诚为非计,请以近甘肃之兵戍之。而山东、河南前戍者,官为出钱,赎其田产妻子,庶使少有疼也。”诏从之。
宝宁寺水陆画里面就有专门一副点儿卖女图,里面出现各民族人物,其中就有典型的蒙古人发饰和装束的
因为打仗凑不齐开支,只能卖儿卖女,蒙古奴隶远销世界各地,江南各地地主纷纷饲养大量蒙古人当奴隶
因为蒙古奴隶卖的太多了,元英宗还下令禁止,但根本没用。
各地军户纷纷逃亡,要不然沦为奴隶,要不然成为流民,整个帝国的军事体系彻底崩溃。
在元朝末年,大量蒙古人干脆加入反元义军,投入到推翻元朝统治的大业中,在后来明朝几次北伐之中都有大量蒙古人组成明军参战。
很不幸的是明朝继续继承了元朝的这个坑爹的不把军人当人看的军事制度,只不过明朝的卫所制度要比元朝温柔一点,但卫所制度确定二十多年各地卫所就在迅速糜烂,战斗力组织快速崩溃。
朱元璋“养兵百万,不费百姓一粒米”其实背后就是明朝军事制度只用不到三十年就彻底糜烂历史
明朝继承元朝很多落后制度
另外一个元朝特色的制度就是包税制
包税制是元朝西征从西方和阿拉伯学来的税收制度,包税制是政府将一定时期里某项捐税,以一定数额交由私人包征包解的制度。因多交给商人承包,故又名“商包制”,宋朝有小规模试行,但大规模推广还是元朝。
元太宗十年(公元1238年),包税制在全国兴起。有包天下河泊、桥梁、渡口之税的,有包燕京酒税的,更有甚者,还有人想以100万两白银包天下之盐税的。当时,中书令耶律楚材坚决反对,并奏请罢免包税制。他在奏折中写到“此皆奸人欺下罔上,为害甚大。”然而,他的建议并没有引起太宗窝阔台的重视。太宗十一年(公元1239年),一些不法官员勾结回鹘商人进入中原,承包了大量税收。此后,包税制在全国盛行。
把税全部交给地方大地主,大商人,阿拉伯商人,色目人,犹太人承包。
元朝中国农村社会结构基本是地主和佃农,有地自耕农很少。元朝对江南地主和文人的统治非常宽松。比如平江府/苏州宋朝岁赋二百万石,元朝仅征三十六万石,轻刑薄赋,“吴民大乐业”,地主富户与镇守官员勾结,鱼肉百姓,过得很舒坦税全部交给地主和商人承包,只要收上税,其他多的都是你们的,而且不禁止土地兼并,不禁止蓄奴
整个中国的自耕农,小地主,小商人全部完蛋了,导致了极为严重的后果,遍地流民,底层根本活不下去。
不过后来各地反元义军,包括朱元璋建立明朝也尤为被这些儒家地主敌视,
近年萧启庆就元明之际士人的政治选择做过一个很有意义的统计,在列入统计对象的元明之际进士144人中,“忠元”型计87人,占60.4%;“背元”型计45人,占31.3%;“隐遁”型12人,占8.3%。统计结果表明,“忠元”型进士远多于“背元”者,且以汉人和南人为主。
洪武元年明军北伐,攻克大都,元顺帝出奔沙漠,天下大势已定。朱元璋召曲阜衍圣公孔克坚进京朝见。但孔克坚受元朝爵禄优待,加上看不起朱元璋的泥腿子出身,首鼠两端,推托有病,不肯去朝见朱元璋。朱元璋很不满意,亲谕:「闻尔有风疾在身,未知实否?……古人由民而帝者,汉之高祖也。天命所在,人孰违之!尔若无疾称疾,以慢吾国,不可也。谕至思之」吓得他赶紧去南京朝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