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董事长透露系列酒数据被疑信披违规 相关法规需“补课”_风闻
中访网-中访网官方账号-中访网,解读新商业的主流媒体2020-12-22 12:42
截至12月21日,贵州茅台(600519.SH)收盘价为1842.50元/股,市值达2.31万亿元。Wind数据显示,贵州茅台今年以来股价上涨了54.99%,白酒板块今年以来上涨91.21%。
一直以来,贵州茅台被称作是A股第一高价股,是最具“传奇”表现的股票。不过,贵州茅台在其他方面的一些做法也为自己招来了质疑。
12月16日,2020年度贵州茅台酱香系列酒全国经销商联谊会开幕。有媒体报道称,茅台集团董事长高卫东在会上透露,预计可完成酱香系列酒销量2.95万吨;实现含税销售额106亿元,同比增长4%,对比2019年白酒上市公司营收,可以排到第8位。
而这一数据的披露被质疑或涉信披违规。对此,贵州茅台董秘办回复媒体称“不存在信批违规”,理由是“茅台系列酒不属于公司主营业务,占比不大,对公司整体的经营趋势和结果不构成特别重大影响”。
贵州茅台2019年业绩报告显示,2019全年,贵州茅台酒类实现营业收入853.44亿元,其中,茅台系列酒实现销售收入95.42亿元,同比增长18.14%,占营收比约为11.18%。
中国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指出,严格意义说茅台的行为属于违规,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之前,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任何其他方式透露、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相关法律法规中,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也有着规定与约束。其中,《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披露信息,应当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证券交易所登记,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发布。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2.10规定,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和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应当及时报本所备案并在本所网站披露。
贵州茅台在制度建设与完善方面是否存在短板呢?这是上市公司需要注意的。
就在这个月初,贵州茅台因一年内捐款13.92亿元,却未通过股东大会的审议而受到了中小股东的质疑,据悉,目前有超230位股东欲组团起诉上市公司。
有消息称,在贵州茅台的捐赠议案通过后,自10月26日至今,有中小股东先后向上交所、证监会、国家信访局等多部门进行了实名举报。
值得注意的是,贵州茅台于2018年9月29日颁布的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具有召集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财务预决算报告等职权,但并没有“决定捐赠议案”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