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杨案的另一种法律解读_风闻
五毛五分-2020-12-24 11:46
孙杨禁赛被瑞士最高法院撤销,是对CAS照脸一巴掌。CAS还嘴硬:瑞士最高法院没有对事实做出判断。国内也有一些人跟着喊:CAS事实判断没有错,只是主裁官种族歧视被孙杨律师抓了把柄。很多大V给我们科普,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如何依法办案,条分缕析,孙杨自己作,禁赛合情合法,再判一遍还是一样。真的吗?
孙杨案还有不一样的法律视角,可惜没什么人转载。
https://zhuanlan.zhihu.com/p/335927825
https://zhuanlan.zhihu.com/p/336147505
摘要介绍一下文中指出孙杨案的不公之处:
一、关键证人不出庭,三位证人都不出庭,孙杨律师无法质证。尿检官表示愿意出庭,他出具手写证明表示自己未经培训,WADA拿出一个保密协议,禁止他出庭,并且表示保密协议比当事人手写证据更可靠,仲裁庭毫无异议的采纳了。
二、仲裁庭允许WADA的高管Stuart Kemp先生作为WADA方的专家证人,尽管CAS自己的仲裁规则明确规定“专家证人必须独立于仲裁各方”﹝《CAS体育仲裁规则》,第44.3条﹞。
三、听证会上,仲裁庭允许WADA以从未参与本案的Neal Soderstrom先生代替此前呈交过证词的Jenny Johannesson女士进行作证;理由居然荒唐到是为了“减少证人的人数”。这导致孙杨方律师无法就Johannesson女士提供的证词进行质询。事实上,Johannesson女士当天就在听证会现场,根本没有不出庭作证的合理理由。
四、听证会上,仲裁庭成员之一的Sands先生屡屡打断孙杨方律师的结案陈词,反复表达一个相同的意思:
“仲裁庭担心,如果你是对的,那么我们在听证会上听到的数以万计的检测可能都是不合规的。也就是说,如果仲裁庭支持你的观点,等于给那些所有检测打开了翻案泄洪闸。”﹝听证会录像第IV部分,01:35:48﹞
■ 这并非Sands先生的个人态度,仲裁庭在CAS仲裁书中表达了同样的顾虑:
“就运动员提出的所需证明文件的后果,本仲裁庭指出一点。我们面前的证据是IDTM经手的数以万计的采样是没有专用授权书的。如果运动员是对的,那些采样就违规了,至少有被视作违规的风险。运动员的律师并未就如何规避这一后果给出有帮助的回复。”﹝CAS仲裁书,第243段﹞
仲裁庭似乎有一项重要使命:无论此前的反兴奋剂检测合规与否,都必须保证它们不出问题。由此看来,落在CAS手里的孙杨案,是一场自始至终运动员不可能打赢的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