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常识:市场决定论违背了主观价值理论与自由主义伦理要求_风闻
吕建凤-批判批判者的批判者2020-12-27 11:45
当今中国经济理论平台上充斥着“市场决定论”的言论。其中一个典型的代表者就是吴敬琏。
2017年的一篇财经报道《经济学家吴敬琏:无论如何要让市场起决定性作用》中登载吴敬琏的言论说:
“市场有两个作用,一个作用就是能够有效地配置资源,能够纠正资源的误配;另外一个作用就是建立一个所谓兼容的激励机制,使得人们有创新和创业的积极性,这样才有可能创新。”
这是将人与市场对立起来,违背主观价值理论与自由主义伦理要求的错误观点。
主观价值理论认为,每一个人的价值判断都是合理的。那么,逻辑上就不应该让市场要求改变任何一个人的价值判断;
自由主义伦理要求当然是人的要求得到实现,而不是让市场限制了人的自由。
所以,如果将市场看做与人对立的外在环境,然后要求人们的价值观与行为必须符合这个外在环境要求,那就是违背了主观价值理论与自由主义伦理的要求。
而主观价值理论和自由主义伦理要求,恰恰是主张市场决定论的这些西方意识形态崇拜者们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原理。
市场决定论的错误,在于把人与市场对立了起来。
市场是什么?
从百度搜到的解释是:【市场起源于古时人类对于固定时段或地点进行交易的场所的称呼, 指买卖双方进行交易的场所。
发展到现在,市场具备了两种意义,一个意义是交易场所,如传统市场、股票市场、期货市场等等,另一个意义为交易行为的总称。即市场一词不仅仅指交易场所,还包括了所有的交易行为。故当谈论到市场大小时,并不仅仅指场所的大小,还包括了消费行为是否活跃。广义上,所有产权发生转移和交换的关系都可以成为市场。】
简单地说,市场就是市场各方交易主体之间的交易行为所形成的关系。
也就是说,市场就是人的行为的结果。那么就不应该是市场决定人的行为,而应该是人决定市场。
什么是“市场配置资源”?
从百度搜到的解释是:【市场配置资源指的是经济运行过程中,市场机制根据市场需求与供给的变动引起价格变动从而实现对资源进行分配,组合及再分配与再组合的过程。】
那么,什么是“市场机制”呢?
从百度搜到的解释是:【市场机制是市场运行的实现机制,是通过市场价格的波动、市场主体对利益的追求、市场供求的变化,调节经济运行的机制,是市场经济机体内的供求、竞争、价格等要素之间的有机联系及其功能。】
从上面的这些解释来看,我们可以知道,市场就是人们之间的交易关系;
市场机制就是这个交易关系的运行规律;
于是所谓的“市场配置资源”,就只能是人们根据市场运行规律进行资源配置了。
因为交易关系只是一个客观现象,它本身没有意志与理性,就是一个对于每一个交易者而言,客观存在的平台。
而这个客观事物却必须以人们之间的交易行为为存在的前提。也就是说,没有人们之间的交易行为,就不存在市场这个东西。
而人们的交易行为就是资源配置。于是就可以知道,没有人们的资源配置行为,就不存在市场这个东西。也就是说市场就是资源配置的结果。
于是,在逻辑上“让市场起决定性作用”,就应该是让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
而资源配置就是人的行为,于是这句话逻辑上就可以是:让人的行为“起决定性的作用”。
这样推理下来,主张“让市场起决定性作用”,就毫无意义了。
主张市场决定论的人们,这时候会引用一句名言来证明,他们的观点是对的。
这句名言就是“市场是看不见的手”。因为市场这只手看不见,人们就只能适应市场的要求去进行资源配置。
然而,“市场是看不见的手”这句话,是违背常识的:
市场既然是市场各交易方之间的交易关系,它当然是看得见的!
不过,因为交易各方的客观环境与主观能力不同,而且会随时因为客观环境与主观能力的变化而变化,所以这个关系也会随之变化。
所以,不同的能力的人对于市场的了解——也就是看见——的程度会不同。并且,因为世界的变化无穷尽,所以人们不可能把市场完全看明白而已。
从逻辑上说,如果市场真的是“看不见的手”,那么财经理论人士对经济发出的各种预测、评论、与批判,岂不是都成了盲人说瞎话了吗?并且也与他们的“理性经济人”假设格格不入啊。市场是看不见的,经济人如何做到理性呢?
市场本身只是一种交易关系。配置资源的不可能是市场本身,而只能是参与市场交易的各方。
因此,只要配置资源的人是从财富要求出发,按照价格的指向进行,就是在按照市场规律进行资源配置——包括政府的资源配置行为在内。人们能够做的就只能是这样。
因为市场本身不是任何交易方,它当然地也没有任何资源可做交易。所以,所有的资源配置活动都只会是市场参与方根据价格指向进行的。
也就是说,静态地分析,市场只是一个价格状态——价格状态合人意,就被认为好;反之,就被认为坏。
因此·,人们要做的,不是【让市场起决定性作用】,而是根据市场——价格——运行·的规律,理性地优化资源配置,从而创造更好的价格状态。不可能存在所谓的“市场配置资源”。
主张市场决定论的人们要说了,“市场配置资源”指的是民营企业根据市场规律进行资源配置,是从否定政府与国企按照计划经济思想配置资源的角度提出来的概念。
这仍然是因为不明白什么是市场,所导致的错误思维。
市场就是交易各方按照价格指向进行资源交易的场所。不管参与市场的交易方是谁,只要他是按照价格指向进行交易,就是在遵循市场规律。而没有任何一个交易方会故意违背价格指向进行交易。
存在的问题只是,有的交易方因为环境的不利,或者主观能力的不足,会误判了价格变化规律,从而做出错误的交易行为。
因此,不能说政府与国企的资源配置行为就是违背市场要求的——那更多的民营企业经营失败,有数据统计,中国的民营企业平均生命周期只有2.9年。难道是因为他们实行了计划经济思维下的资源配置导致的?
也许主张市场决定论的人们还要强辩:民营企业失败是市场优胜劣汰规律导致的;但是政府与国企资源配置错误,却往往是与国家计划连在一起的,因此不能算按照市场要求配置资源。
这又是以为政府与国企必然不懂市场规律的错误思维的表现——因为他们绝不愿意承认政府与国企会主动向市场其他方让利,所以国企与政府的经营效益低下,一定是因为不懂市场规律的结果。
前面说过了,市场这只手并不是真的看不见——否则,那些财经评论员怎么有理由要求别人相信他们的理论?这只“看不见的手”,其实是看得见的,只是没有人能够完全地看见。
而越是对市场信息掌握少的人,对市场规律看见的越少,对市场信息掌握越多的人,就会看见的越多。当然对信息掌握较多的人只能是少数,所以比较能够适应市场规律要求的人只能是少数。也因此市场规律决定了,财富分配必然会倾向于少数财富精英。
那么市场上最有信息搜集能力的是谁?
当然是集中了最大信息搜集与分析人才与能力的政府!其次才是包括国企在内的大型企业。
因此,从逻辑上说,相对于一般的民营企业,政府与国企对于市场规律的掌握,绝不会更少。所以他们的经济计划就不会特别的违背市场规律要求,于是他们按照经济计划进行的资源配置,也就不会特别的违背市场规律要求。
这里,有必要特别说明一点的是,市场与计划不是对立的:
任何人——当然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经济资源配置,都必然是先有了计划,然后才会有资源配置行为的。所以,不能因为政府与国企的资源配置是按照经济计划进行,就否定他们资源配置行为的市场性。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经济活动不可能依靠市场进行资源配置——所有的资源配置都是交易者自己进行,也不可能“让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的。
任何经济主体要在经济活动中获得理想的结果,需要依靠的,不是既没有意志、当然也没有自己的“理性”的市场,而只能是自己的理性。
因此,配置资源只能依靠理性,而不能被忽悠着盲目地相信市场——实际上也没处信去。下面用股票交易举个例子说明:
在股票市场上,人们一般能够看到的只是股票价格变化。你如果理性不足,不能找到股票价格变化的规律,那么你在股票交易活动中就极可能损失财富——尽管你这时候也是根据市场价格指向进行交易的;而理性强的人,就可以通过掌握股票价格变化的规律,在股票交易中获取财富。
股票交易中需要的理性来自于哪里?来自于对于市场信息的掌握,与对于信息的分析。而各人之间不同的掌握信息的渠道是客观环境决定的;分析信息的能力则是主观条件的内容。
不过这个主观条件的形成,还是因为过去各人的客观环境导致受教育的条件决定的。
一般情况下,机构的信息掌握与信息分析能力要比个人强;所以,他们的理性程度会高于个人。于是我们看到在股票市场上,大多数散户都会损失财富。而能够赚到钱的多半是机构。
原因就在于,机构能够依靠更多的理性进行资源配置;而散户们绝大多数都缺乏必要的理性,因此他们的资源配置往往错误,结果就可想而知了。
面对这样的情况,说“让市场起决定性作用”,除了忽悠人们以外,还有什么意义呢?
资源是人配置的。经济机制当然也是人建立的。要人们“让市场起决定性作用”,是要人们什么也不做,看着市场运行吗?
问题是,人们如果不进行资源配置,市场也就不存在,让人们看什么呢?
实际上,主张“让市场起决定性作用”是想要削弱、乃至于完全排除政府与国企在市场上的经济行为。而这么做的结果,就必然是市场上只剩下资本与普通民众之间的博弈——他们没这么说,但事实与逻辑就只会是如此。只不过他们以为,这将是公平的市场现象。
“市场是公平的”,估计所有主张市场经济的人们都认可这个判断。
我也主张市场经济。却不认为市场是公平的。
之所以主张市场经济,只因为它是人类在一定时期内,必须实行的一种社会再生产的形态。就像人类在不同生产力水平阶段,不得不分别实行原始社会、奴隶社会时期的社会再生产形态一样。
应该说,原始社会的社会再生产形态是公平的:
所有有劳动能力的人都参与资源生产,所有资源平均分配给每一个社会成员。每个人都有同样的资源消费权利。
只不过这样的社会再生产形态,不利于人类在资源稀缺环境下,将从动物界带来的本能,转化成创造资源的积极进取性,也就不利于生产力的更快速进步,不利于人类社会的尽快进入文明。
要将人类从动物界带来的本能转化为积极进取行为,就必须用财富激励机制,激发人们的创造动力。于是市场与自由交易要求就应运而生了。
当然,这必须是以生产力进步到了一定程度,人类生产的资源在满足了最基本生存需要以后,还能有所剩余作为积累为前提。否则,任何一个部落都不会允许个人占有资源。
如果说,市场与自由交易就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充要条件,那么,把这个唯一的条件当作公平现象,也没话可说。可是事实上,市场与自由交易并不是经济发展的充要条件。而且它同时也是市场经济崩溃的根本原因。
市场是什么?是人们为了实现财富目的而进行资源交易的场合。
主张“市场经济”的人们以为,市场是世界上最自由的地方。他们有意无意地以为,世界上的每个人平等地都有可交换的资源。
而事实上,世界上的人们在这个问题上并不平等。有的人就没有被市场认可的资源。而这部分人是不可能得到市场承认的。也就是说,首先,这部分人是没有自由交易的权力的。
市场控们把自由交易当做市场经济的灵魂。其实他们不知道,自由交易不是市场经济的特有现象,而是一般经济形态就具有的本质属性。
市场经济的特性,是用开拓新市场的手段,满足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它产生于西方殖民主义时期。之前的经济形态固然也都是以市场为核心,却没有被定义为市场经济。
1、自由交易是对于市场的被动适应,是从人类进入经济社会以来就存在的现象。把它当做市场经济的灵魂,就是混淆了一般经济形态与市场经济形态的区别。
这个现象在经济理论界很普遍。不但市场控们犯这个错误,非市场控的学者们也犯这个错误。
比如林毅夫就说中国古代的商品经济形态也是市场经济。他们不知道市场经济是现代生产力的结果,是在工业社会中才会出现的,为了满足生产力发展的需要,主动开拓市场以实现财富快速增长的经济形态。
2、自由交易其实未必自由。上面说过了,没有被市场认可的资源的人,是不会被市场认可为交易方的。就是有交易资源的人,由于客观背景和主观能力的不同,在市场上的交易自由度也大不一样。
主观能力强、资源占有率高的人,在交易活动中的自由度就高,就占据主动地位;反之就低,就被动。于是有的人可以通过交易获得财富,有的人参与交易的结果是财富的减少。
因为自由的本质不在于选择,而在于能力。不能把在忍受饥饿等死与干苦力活之间的选择,与在买房还是买车之间选择的人同样看做是自由的。
3、自由交易的结果未必公平。市场是一个竞争的场所。竞争的结果必然是少数人获胜。自由交易的结果,必然会出现大多数人在客观背景与主观能力较差的情况下,导致财富消失的现象。而少数客观背景与主管能力较强的人们,会获得更多的财富。
社会的贫富差距因此会产生,并日益加剧。如果说这就是公平,毋宁说丛林法则最公平。
4、仅仅靠自由交易不能实现经济富强。上面说了,自由交易的结果未必公平。也就是说,自由交易的结果未必会导致弱者的富裕。市场是竞争的场所。要获取胜利必须以自身的强大为条件。经济强大的基础是生产力的发达。而生产力的进步不是只靠自由交易就可以的。
自由交易可以让你获得你想要而缺乏的资源。而如何利用这些资源实现生产力的进步,才是自我强大的根本。
仅靠自由交易,也许在一定时期里可以让你富裕,但是没有强大生产力作为基础,一旦经济危机,你就会迅速崩溃。
比如阿根廷曾经通过自由交易发挥自身的自然资源优势,成为世界最富裕国家之一,却因为没有利用当时的财富建立起必须的工业体系。如今成为第三世界国家。
5、自由交易的结果必然导致经济危机。财富的实现要靠市场的有效需求。有效需求必须有财富为支撑。 经济活动其实就是追求财富的计划行为。经济实力越小的经济体,他的眼光就必然越短视、计划能力就越弱。
不发达国家的企业一般都是弱小的,不可能像实力强大的国际垄断资本集团那样有长远目光和计划,因此在与国际垄断资本集团竞争中必然处于下风。
当财富通过自由交易,集中于少数人与少数经济体手中,大多数人的消费需求就会因为缺少财富的支撑,而成为没有购买力的、市场不认可的需求。
而少数富人虽然有大量的财富支撑,却因为必要消费有限,不会因为拥有财富而增加消费。这就是边际消费倾向下降的原因。它导致市场有效需求不足、生产能力过剩、资产价格下跌、经济危机爆发。
市场价格就是市场各方自由交易的结果。因为市场是被客观背景与主观能力强的主体支配着的,在这样环境下自由交易形成的价格,自然也就是被强者支配下的产物。
于是我们可以明白,为什么西方经济理论中要把政府排除在市场行为者行列之外了:
因为政府比资本集团具有更强的客观背景与主观能力,会对资本支配市场的行为加以必要的控制。而没有政府对资本的必要约束的市场,就会是民众被资本任意鱼肉的场所。逻辑很简单:相对于资本集团,民众当然是市场上弱势的一方,处于被支配地位。
当然,如果政府真的不适合参与市场行为,那也没什么不应该。可是,这个来自西方的经济思想是错误的。因为,政府从来就是市场的主体之一,政府行为也从来就是市场环境的必要构成内容。
市场是由企业、居民与政府共同组成的。它们各自有各自的要求,需要在市场上实现。同样,他们也只有在市场上推出被市场认可的资源,才能够获得他们需要的财富。
企业与居民与市场的关系这里不用说了。政府是市场秩序的维护者。为了维护市场,也必须有可以支配的资源。而政府对于市场秩序的维护,以及对于市场规则的制定与修改,就是政府向市场推出的资源。
本质上, 政府的收入也是通过市场交易获得的。如果政府推出的资源不被市场认可,政府的收入就会减少。这和企业与居民向市场出售资源,然后获得自己需要的资源,本质上是一样的。
而且,市场对于只有政府才能够推出的资源的需求,比对于每一个个体的企业与居民能够推出的资源的需求,是更为不可或缺的。因此,政府参与市场财富的分割,其实比任何个别企业与居民更有理由。
还有一个关键的逻辑:相对于企业与居民,政府是不能离开既有的市场的。
每一个企业与居民,在理论上是可以因为特定市场的走坏,而离开这个市场,到别的市场去生存与发展,尤其有的企业,更会通过故意破坏特定市场以牟取暴利。
而政府不可能离开所在市场。因此决定了政府从自身的根本利益要求出发,必须尽全力维持所在市场的稳定与发展。
政府的职能是市场所必须的,政府收入也是与市场状况紧密相关的,而市场状况的好坏,又与政府推出的资源与市场的需要相符合的程度完全一致。
那么逻辑上就必须承认,政府的行为——做或者不做什么事,就是市场环境的必然构成内容。就像企业与居民向市场推出的资源的质量与数量,与市场的需要相符合的程度,决定了决定了市场状况的好坏一样。
强调一下:静态地分析,市场就是一个价格状况。
因此,政府做或者不做什么,都必然是价格状况的构成原因。
既然政府的行为,就是市场环境的必然构成内容,那么,掌握与顺应市场规律,当然也就应该包括了对于政府行为的预测在内。
同样的原因,我们就没有理由反对政府干预市场,只应该讨论政府应该如何适应市场,做出符合市场需要的行为,以实现市场各方共同的利益增长。
有人会说了,西方国家政府历史上就曾经不干预市场,可以证明政府与市场是可以分开的。
确实,在“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时期,西方国家的政府确实曾经不干预国内市场。
但是不要忘记了,那个时期,同时也是殖民主义时期,是西方国家政府用对外暴力征服殖民地,从而扩大海外市场的方式,向本国市场各方推出海外市场资源。
也就是说,那个时期的西方国家政府,同样的在干预市场,不过形式与今天不同而已。
当世界市场已经分割完毕,西方国家不再能够通过殖民战争,来向本国企业与居民提供新的海外市场资源,又一时还不能放弃原来的治理模式的环境下,西方市场经济就濒临崩溃了。
面对新的形势,西方列强首先用一战毁灭了一部分生产力;
接下来用大萧条进一步毁灭生产力;
然后再用二战接着完成治理模式转变前的市场供求平衡过程。
最后终于实现了市场治理模式的转变。也就是人们说的“政府干预市场”。其实不过是政府改变了向市场推出的资源的内容而已。
假如今天世界列强还可以通过对海外发动殖民战争,对本国的企业与居民推出新的海外市场资源,这些国家的政府仍然不会对本国的国内市场进行干预。
一方面,新的海外市场可以缓解生产过剩的压力,没有必要对国内市场进行干预;
另一方面,政府从市场上获得的的资源有限,既然要尽量用于对外扩张战争,也就没有能力对国内市场另外推出符合市场需要的资源。也就没能力干预国内市场。
明白了政府就是市场必然的参与主体、政府的行为就是市场环境的必然构成内容,这个逻辑与历史事实,就该明白,不存在政府是否应该干预市场的问题。应该讨论的问题是,如何适应市场——包括政府自身在内——各方的需要,推出有利于市场各方利益共同增加的资源。
于是,价格就应该是包括了政府的必要行为在内的市场交易的结果。
所以,“价格要听市场的”,不意味着政府不应该参与市场价格的形成过程。
因此,主张市场决定论的人们,将政府排除市场之外的企图,违背了主观价值理论与自由主义伦理要求。无论是从伦理要求还是从客观规律要求来说,都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