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圈操作直接报假警?警方通报:艺人王一博遭人恶意举报_风闻
多动症孩童没有爱-2020-12-28 07:51
12月28日凌晨,东阳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
全文如下:
12月26日20时33分许,我局110指挥中心接到匿名举报称:艺人(王某某)在某剧组休息地实施违法行为,请处理。接警后,我局立即开展调查,未发现王某某有举报人所称的违法行为。
27日22时40分许,警方在北京查获警情举报人邢某某(女,31岁),其对谎报警情一事供认不讳。经查,邢某某有精神类疾病诊断史,警方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警方提醒:散布谣言、谎报警情均需承担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将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创造和谐安宁的社会环境。
东阳市公安局
2020年12月28日
12月27日凌晨,王一博所属经纪公司乐华娱乐发声明表示,12月26日晚上,王一博在横店剧组休息的时候,遭到别有用心人士恶意报警。警方接到举报后,赶到现场,对王一博展开调查。王一博十分配合,调查结果却表明王一博是冤枉的。
乐华娱乐称,这是一次蓄意报假警的违法行为。
事件发生之后,乐华娱乐委托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全权处理此事,已经和警方沟通,会很快锁定报假警的人,依法追责。
乐华娱乐强调,报假警是严重浪费警力的行为,王一博一直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对于这样的行为,乐华娱乐绝对不会容忍,将追究到底。
王一博对于事件同样十分震惊和愤怒,他第一时间转发公司声明,连用了三个“邪不压正”和“遵纪守法”以及若干个感叹号来表达内心的愤懑:“邪不压正!邪不压正!邪不压正! 喜欢我的人和讨厌我的人都一定要遵纪守法!遵纪守法!遵纪守法!”
此外,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也转发声明表示会追究到底。
知名博主@江宁婆婆 撰写长文进行了法制科普,介绍报假警可能面临什么处罚。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就是说,广义的谎报警情,最低可以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最高可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但是你们今晚来问的事情,可能不一定会用广义的“报假警”来处理,因为这件事似乎有明确指向性,所以还要看具体报的什么内容,也可能会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具体处理结果上是差不多的。
还需要注意的是,以上都只是治安处罚。还是那句话,要看这个假警具体报的什么内容,因为还有最严重的一种情况是这样的: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之规定: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综合自@东阳公安、@乐华娱乐、@江宁婆婆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