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铂鋆:杀医惨剧之后对《卫健法》的一点期待
【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邓铂鋆】
2019年12月28日,历经漫长的立法周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法》(以下简称《卫健法》)由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20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其中,第五十七条规定:
全社会应当关心、尊重医疗卫生人员,维护良好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秩序,共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医疗卫生人员执业环境。
12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北京举行闭幕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将于2020年6月1日实施。中新社记者 杜洋 摄
然而《卫健法》审议通过当日,正是北京民航总医院急诊科副主任杨文医生在值班时遭到暴徒残忍杀害的第四天。很多网友在沉痛悼念杨文医生的时候,都期许这部法律能够为医务人员提供安全、有尊严的执业环境。事实上,《卫健法》为医疗事业和人民健康带来的思虑远不止于此,笔者衷心希望《卫健法》能够得到有力执行。
2019年12月24日上午,笔者得到了杨文医生遇难的噩耗。当时笔者就意识到,这应当是北京地区紧张的医疗资源现状导致的社会矛盾暴发。此后几天里,网络上对这起杀医惨剧议论纷纷。在绝大多数网友谴责杀医无良暴行的同时,也有部分网友看到刺激凶徒犯案的起因是凶徒的母亲,一位95岁高龄老人,在急诊室滞留治疗多日。2019年,笔者遇到了三起印象深刻的涉京就医事件,对北京严峻的就医形势有了思想准备:
事件1
清华大学某博士,常年下工地,不“娇贵”。他因为急性腹痛在海淀区某二级医院看急诊,人山人海中看见生死不明的昏迷病人被120送来,让博士心生愧疚,好像自己抢了重病人的生存机会;队伍中排在他前边的一位大姐痛的哭天抢地,只换来医生粗暴的一句“痛经,吃止痛药得了!”
折腾了一天下来,医院只查明这位博士没有艾滋病,他的内心是崩溃的,想到了转院。随后他了解到,北京二环内的医院做胃镜检查要等两个月以上,昌平某家新医院只要等一星期。但是他一听昌平那家医院的名子——“清华长庚”,感觉像莆田系(人家真的是清华,一家人不认一家人),决定放假回老家详细检查。好在博士只是胃痉挛,不然又是一起社会新闻。
事件2
某文职二级国防科技专家,查出患有某种影响他职业生涯的疾病。兹事体大,定点医院建议专家前往北京市属某医院进详细检查和进一步治疗。看到就医预约网上已经排到几个月之后的排期,专家跨省托关系,找到了五十年前的老同事,问“某某医院某某主任是某一年从你们那里调到北京的,你还能跟他说上话么?”
事实上,专家的病是一种类似高血压、糖尿病的慢性病。顶级医生做的就是每月复查、重复之前的处方,叮嘱“如有病情变化随时来诊”,即可有效控制病情发展。这种高级人物看常见病居然要跨省托关系,居然还要如此费心地了解医生履历寻找突破口。但是在顶级医生眼中,只要有价值几十万的相关设备,县医院有一定年资的专科医生进修几个月就能胜任这项工作。
事件3
某个很有影响力的门户网站医学资讯频道负责人,本身是对医疗行业和医改研究非常深刻的专家,他参加了许多医改课题研究,走访调研过许多优秀的医疗机构和医学专家。不幸年纪轻轻就患上癌症晚期,在北京居然找不到一家可以帮助他缓解病痛的机构。幸好他的人脉和知识都优于普通人,费尽周折最后在京西某医院找到了容身之地。
以上情况不仅限于北京,在全国各大城市均不同程度存在。由于医疗资源分布不均和经济发展带来的人口膨胀,大城市的医疗机构尤其是大医院常年超载运行,老年病、临终关怀、精神科、儿科、急诊等医疗资源供需矛盾相当尖锐,群众对医疗服务体系和就诊体验仍有不满。
在严峻的医疗现场中,医务人员已经尽力了,甚至付出了生命代价,为什么大家还不满意?甚至在命案之后还有人指责医院的过错?这些难题在《卫健法》中都安排了破解之道。
“强基层”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法规司司长赵宁在《卫健法》新闻发布会上解读,“整个法律的着力点或亮点,一是保基本,二是强基层,三是促健康,四是促改革”。按照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80%的疾病可以在社区诊所、地段医院确诊治疗。医疗资源被“超级医院”垄断,既加剧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又导致基层医疗机构进一步萎缩、技术滑坡,群众更加不信任。前文提到的清华博士和痛经大姐完全可以在社区得到医治和相应的健康保健知识,不用跟重病人分享急诊医疗资源。
一些相对少见的疾病,诊疗被更稀少的医院和专家垄断。专家想开门授徒,应者无几。因为徒弟学会了也没有病人认可,业务开展不起来,更成长不起来。医疗资源的过度集中,甚至导致了顶级医院之间在某专科病的诊疗水准差距较大。建立起层次分明的诊疗体系,不同水准的医生在体系中各司其职、量力而行,科学引导病人就医,既方便群众,又有利于学科发展。
民众和基层医护人员基本都是街坊,生活圈子重合,“抬头不见低头见”,有利于建立互信,有利于开展健康科普和慢性病管理、康复。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定期开药”让许多老年人感到生活压力。事实上这个诊疗活动完全可以由社区进行,社区的医生只要及时判断出慢性病人病情变化,及时帮助病人修改治疗方案或转院即可。
强化基层,人才和资金是关键。人才短板正在通过持续多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改革补齐。《卫健法》建立健全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组成的城乡全覆盖、功能互补、连续协同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在资金保障、人才待遇、上级医疗机构技术帮扶、远程诊疗技术开发等领域均有具体任务。尽管现在很多群众仍然倾向于选择大医院,但是假以时日,基层医疗服务切实解决了群众的就医困难,群众就会自然而然的支持基层。
江西省鄱阳县饶城街道山水天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几位居民正在社区“诊所”做血压检测。(中国日报卓忠伟、巫永春摄)
“保公益”
《卫健法》明确规定医疗卫生事业应当坚持公益性原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国家免费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坚持以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国家建立健全药品价格监测体系,依法查处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维护药品价格秩序;国家加强药品分类采购管理和指导。国家建立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医疗卫生综合监督管理体系。
“高效、廉价”是我国医疗事业的名片。《卫健法》强调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突出并维护“人民卫生”的总路线。同时,《卫健法》总结并持续发扬近年来我国在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取得的成就,今后将进一步帮助药价“挤水份”针对我国医疗资源不足的基本国情。《卫健法》同样支持社会各界参与办医,并且强化了相应的监管监督体系。需知,我国民营医疗事业长期以来被一群“江湖游医”思路、捞够了就跑路的不良商人搅的乌烟瘴气,既伤害群众健康,又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打压了守法行医的社会力量,砸了民营医疗的招牌。
医患矛盾的重要爆点就是医方利益与患方不一致,医方利用信息优势,让病人“多花钱”。次要爆点是群众看病负担重,然而医学不是万能的,总有“人财两失”。坚持医疗事业的公益性,打击不当得利,设法降低群众就医负担,是营造和谐医患关系的根本。
“重健康”
笔者曾经结合经历感慨,“病是治不完的,必须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在预防上。”《卫健法》的主线是国家和社会尊重、保护公民的健康权,通过多种措施提升公民全生命周期健康水平。
为此,《卫健法》要求各级政府将健康理念融入各项政策,坚持预防为主,完善健康促进工作体系,组织实施健康促进的规划和行动,推进全民健身,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将公民主要健康指标改善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近期大家已经看到了中小学生近视率纳入地方政府考核体系等动作。同时,国家在人才培养、科学与技术研究、公民健康教育等领域实施具体安排。
目前,针对我国居民主要死因前三位的恶性肿瘤、脑血管病和心脏病,各地陆续推出了预防措施。各地推广青壮年发病率较高的妇女“两癌”筛查,一些经济条件好的地区实施防癌早期筛查进医保。全国建成了覆盖五亿城乡居民的健康档案,形成了高血压、糖尿病慢性病人管理体系,为病人安排就近的医疗服务。一些地区对在基层签约的高血压、糖尿病医保病人提供免费药物,就像提供给一些危害公共卫生的传染病人免费用药那样。基本医疗服务已经开始像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那样,成为了全民免费医疗体系的前站。
免费及公益的资源倾斜于防病,目的是为了减少治病的高额开支。英国的例子告诉我们,有效的防治手段可以让发达国家把糖尿病这种“富贵病”的发病率,控制到低于发展中国家的水平。我国过去四十年糖尿病发病率涨了三倍,英国的糖尿病发病率反而下降至我国二十多年前的水平——直降三分之二。
结语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健康中国是民族复兴与人民美好生活向往的具体目标和措施保障。健康中国,必须包括全体人民,既有为之奋斗的从业者,也涵盖了受益于此的百姓。《卫健法》促进人民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健康的体魄,打造科学的医疗体系,带来舒畅的就诊环境,提供给人民毫无顾虑的接受医疗卫生服务。这些美好场景,既关系到国家的福祉,也决定了和谐的医患关系、所有人的未来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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