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矢口否认收了钱,调查人员亮出一张收据……
【卫士手记】“失踪”的医保费
“我们退伍军人享受了政府财政代缴政策,我们先交的医保费为什么还没有退给我?钱到底去了哪里?”近日,宁远县东溪街道纪工委接到一封举报信,反映卜家岭村干部向他们收取了医疗保险费用,至今没有退还。
接到举报线索后,东溪街道纪工委立即安排人员到县民政部门了解举报相关情况。根据县民政局2017年10月的一份文件,全县享受优抚政策的退伍军人从2018年起,其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县财政全额代缴,个人已经缴纳2018年医保费的要求全部退还,并明确要求各乡镇将此政策精神传达到辖区每个村(居)委员会。
举报线索具有一定的可查性!东溪街道纪工委立即成立调查组前往卜家岭村进行核查。
“老乡,你们村里有哪些退伍军人在家?”为了获得第一手线索,调查人员来到卜家岭村,对村里的退伍军人进行了走访,发现全村有21名退伍军人可享受优抚政策。
“你的医疗保险费是什么时候交的?交了多少钱?还记不记得把钱交给了谁?”调查人员找到了享受优抚政策的退伍军人宋某才。
“我是2017年年底交的医保费,当时交了180元钱,交给谁了我记不得了。”宋某才说。
“你知不知道享受优抚政策的退伍军人医保费是由县财政全额代缴的?”调查人员问道。
“我不知道,村干部让我交我就交了。”宋某才说。
“钱交给谁了?交的钱到底去了哪里?”随后几天时间里,调查人员回到了街道民政办和财政所进行了调查。发现街道民政办在2017年11月分两批下发了2018年医疗保险免缴名单,第一批9人村干部没有收取。第二批12人,由于免缴名单下发得晚,村干部就把这12人的医疗保险费全额收缴了。同时,调查人员还调取了卜家岭村医疗保险原始收据和花名册,经过比对,发现有5名村干部参与了医疗保险收缴工作。
“欧阳某青的2018年医疗保险费是不是你收取的?”在卜家岭村,调查人员根据收据上的收款人直接找到了村党总支委员许某东。
“没什么印象了,应该不是。”许某东答道。
调查人员接连又问了几个名字,许某东都说没有印象了。
“这张收据是你开的吧?”调查人员单刀直入,直接将医疗保险收据递给了许某东。
“是我收的,收缴的180元钱我全部退还给他了。”许某东见收据上收款人是自己的名字,承认了是自己收的钱。
“宋某才医疗保险费是你收的吧?你退给他没有?”
“是我收的,我还没有退……”许某东吞吞吐吐,神色有点紧张。
在大量证据面前,许某东很快交待了个人的违纪事实。
原来,在卜家岭村2018年城乡医疗保险缴费工作中,宋某才、骆某元、欧阳某青等12名退伍军人财政代缴名单下发较晚,许某东在名单还未下发时,已对这12人按照180元每人的标准已经收取了。2018年2月,东溪街道财政所在与卜家岭村医疗保险结账时,将12人的医疗保险费共计2160元扣除后,交给了许某东,要求他及时退还给宋某才、骆某元等人。许某东拿到2160元钱后,除退还给欧阳某青、许某兴等5名本家亲戚共计900元外,剩余的1260元一直未退还给宋某才、骆某元等7人,将1260元据为已有,用于个人日常开支。
查清了许某东违反群众纪律,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事实后,东溪街道纪工委及时督促许某东将违规收取的费用全部退还,并于今年9月给予许某东党内警告处分。(宁远县纪委监委 单明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