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中欧投资协定对标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
作者:倪浩
【环球时报-环球网报道 记者 倪浩】30日晚,中欧领导人共同宣布如期完成中欧投资协定谈判。商务部条法司司长李詠箑在当晚举行的新闻吹风会上表示,中欧投资协定谈判于2013年启动,历经7年,共举行35轮谈判。双方为完成谈判都付出了巨大努力,特别是今年以来,双方克服了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诸多困难,加快谈判进程,年内共举行了10轮谈判,推动谈判圆满收官。
李詠箑表示,中欧投资协定对标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着眼于制度型开放,是一项全面、平衡和高水平的协定。
“全面”主要体现在,协定涉及领域远远超越传统双边投资协定,谈判成果涵盖市场准入承诺、公平竞争规则、可持续发展和争端解决。
“平衡”主要体现在,首先双方都拿出了高水平和互惠的市场准入承诺,所有的规则也都是双向适用的;其次,双方作出开放承诺的同时还十分注重保留必要的监管权;三是双方既注重促进双边投资合作,也强调投资需有利于可持续发展。
“高水平”主要体现在,双方致力于促进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中欧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在市场准入、公平竞争规则等方面达成了高水平的谈判成果,将惠及中欧双方企业乃至全球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