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对入境人员实施“14+7”防控措施
【大连市关于执行入境人员“14+7”防控措施的通知】鉴于当前大连市疫情防控形势,按照省疫情防控总指挥部统一部署,为有效防控入境人员传播新冠肺炎疫情风险,从严从细完善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等各项措施,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情况,决定对入境人员实施“14+7”防控措施通知如下:
一、自大连口岸入境并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且相关检测结果无异常的在连常居人员,需要继续实施7天“一人一户”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并在解除居家隔离前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自大连口岸入境并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且相关检测结果无异常的需前往其他城市人员,能提供有效离连机票、车票、船票信息的,闭环转运至机场、车站、码头离连;不能提供有效离连机票、车票、船票信息的,在指定酒店继续隔离至确定离连具体安排后,闭环转运至机场、车站、码头离连。
三、自其他城市入境并在当地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且相关检测结果无异常的来连人员,应在抵连前72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备,继续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并在解除居家隔离前进行1次核酸检测。
对入境人员实施“14+7”防控措施是有效阻断新冠肺炎病毒自境外输入的重要举措,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履行好个人义务,服从统一安排,共同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大连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严防境外输入工作组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