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邮政管理局:《邮政法》和行业规定相悖,该如何执行?_风闻
guan_16034565722494-2021-01-04 12:15
针对快件不送货上门的情况变得越来越普及,很多用户都通过不同的渠道进行了投诉。但是有些快递公司依然我行我素,快递不送货上门依然是常见的现象,甚至还理直气壮。
事件经过:
爱人通过邮政快递寄送快递,物流信息显示12月22日中午12:33到达小区的菜鸟驿站。本人在12月23日上午9:00左右到菜鸟驿站取快递。为不影响菜鸟驿站工作流程,明确和工作人员说:“先帮着通过手机号找到包裹,马上在支付宝一键取件,并当着驿站工作人员面拨打爱人电话,让马上支付宝取件,以免影响驿站考核。驿站工作人员在给了一件包裹之后,邮政快递却告知找不到,经过再三确认还是没有此快递。无奈之下只能拨打邱姓快递员电话,结果却是空号。拨打晋中榆次安宁揽投部电话(0354)3061980却一直无人接听。再次给爱人打电话查询包裹是否达到,爱人说已经一键取件,这次去肯定能取上。再次返回驿站,驿站工作人员说找到了。
关于此事,本人向邮政快递客服11183进行投诉反馈,一直到12月27日办公电话0351—4111055联系投诉事情,得到的答复是快递直接放驿站是行规。当问及《邮政法》明确规定快递企业有义务将包裹妥善送达至快递单上所列的地址及收件人,工作人员说他们负责接受投诉,需要具体的揽投部解释此事。
12月31日,本人就投递问题再次向(0351)12305和(0351)4111055进行投诉,12305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快递企业在未经消费者同意是不能私自放在驿站。
而(0351)4111055工作人员表示:现在有的代收点和投递点有签署协议,可以将邮件放在代收点由代收点通知收件人取件。当本人提出《邮政法》有明确规定快递企业的义务时,工作人员表示不牵扯《邮政法》,如果要不愿意可以自行联系快递员,让快递员送件。对于快递员的联系方式空号,工作人员表示帮着联系。
几经周折,12月31日晋中榆次安宁揽投部(0354)3061980工作人员给本人打来电话。对于快递员手机号空号的解释是她不负责此事,帮着向其他部门反应。对于本人提出的未经允许将快递放至菜鸟驿站的行为,工作人员解释如果是生鲜食品是投递入户,普通邮件是消费者促销的一个方针。而且小区里有驿站,必须投放到菜鸟驿站,不允许快递员派送。当提出《邮政法》和此措施相悖时,工作人员表示法律规定和实际实施有冲突。而且是上面领导要求的,他们也主宰不了,可能整个山西都是这样。之后又否认是领导规定的。是中邮和驿站签订着合同,必须放驿站,全国都这样可以向11183咨询。
咨询11183之后,再次和晋中榆次安宁揽投部(0354)3061980工作人员联系,得到的答复是想怎么投诉就投诉,之后便挂断了电话。
消费者向晋中邮政管理局提问:
1、榆次安宁揽投部(0354)3061980工作人员表示,中邮和驿站有签约合同,必须投放驿站。《邮政法》和中邮、驿站的规定,到底按照哪个执行?
2、11183客服明确答复没有此规定,而且投递员应该联系投递人。那么是否是安宁揽投部工作人员说的某个领导的要求,如果是,该领导究竟有多大权利可以凌驾法律之上?
3、当国家法律和部门或行业规定出现不一致,到底该按照法律执行还是按照部门或行业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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