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入香港律政司的律师须学习宪法等,表示我们开始收回香港的司法主权_风闻
FCB老鱼-有人说,爱,是利刃……2021-01-05 20:33
【本文来自《香港律政司司长:新加入香港律政司的律师须学习内地法律》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觉得四天太短的,我说下自己的意见。
香港属于英美法系,大陆属于大陆法系。当然,这个大陆和那个大陆不是一个概念,一个属于地理范畴,一个属于法律范畴。这个我就不多说了,想了解的,可以百度。
其实像这些专业做法律的,不管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对另一个法系的基本法治理念都是有一个基础认知的。所以,如果仅仅是为了让他们学习另一个法系的基础知识和理念,是没必要的。何况,就像网友说的,四天学不出来个啥啥的。
让他们学这个,个人认为,其实就是变相的政治教育。
“学习4天中国内地法律的基础原则,包括宪法、基本法、香港国安法等“,这是文中的内容。
内地法律的基础原则用得着他们学吗?说实话,没必要。你香港在开庭的时候又用不到内地的法律体系和条文,学这个有啥实际用途吗?其实没有的。
学习具体的法律条文吗?那更不可能了。法律系大学 本科毕业,学满四年,都大概率司考会被涮下来,更何况让他们临时抱佛脚学几天?
就算你让他们学几年,来内地参加司考,他们也未必肯啊。因为他们又不在内地工作,用不到啊。
所以,大家看下文中内容,就没让他们学些内地法律的具体条文,更没提让他们参加什么考试之类的。
但是,关键的就是,他们要学习宪法和基本法、国安法。宪法和基本法都是基本大法,让他们学,是告诉他们,你们司法体系再独立,但是你这个人,你这个司法体系,你这个体系运作的前提,也是在中国的圈子里,需要遵循宪法和基本法,不要想着出圈。
另外,这几部法律,都是有着强烈的政治意义的。在当下让他们学这些,也是为了警告他们:在某些事情上,不要妄图背离中央。要认清形势,不要螳臂当车。
而且,这算不算香港司法界拨乱反正的一个前兆?现在让你们学这个,以后也许就会有其他的措施,慢慢在香港司法界祛除殖民残留因素。
所以,时间不在于长短,而在于这个事情的意义和目的。
另外,看了些评论里的一些言论,我再补充下自己的看法:
1,要求延长学习时间的。
说实话,这个没必要。刚才都说了,内地的法律原则,其实人家不用学的,因为不管内地还是香港,不同的法律体系,其实一些最基本的原则,都是相通的。而且,现在两种法系也都在交流、借鉴和融合中。就拿我在大学学习法律来说,虽然我学的是内地的,但是我们专业对英美法系也都会学习一些基本的法律理念和原则的。所以,人家既然是做法律这一行的,肯定对这个有基本了解的。
2,要求考试的。
这个吧,其实考也行,不考也没关系。就4天,能学个啥?又能考个啥?
我在正文里面说了,这次学习,形式大于内容,象征意义大于实际使用。这是中央逐步收回司法主权的一个开始,慢慢来,不急。
3,这次学习的里程碑意义——开始收回香港的司法主权。
97年虽然收回香港,但是,香港的教育主权、司法主权,我们一直没有收回。这也是这些年香港出现一些乱象的重要原因。去年,香港开始修订教科书了,这是在教育领域收回主权的开端。
现在,我们要求他们学习宪法和基本法,可以说,这是在司法领域收回主权的一个开端。有了这个开端,我们以后还会有其他后续的措施。至于大家说的泡面头等,以后都会逐步开始清理的。
这才是这次学习最大的价值和意义。
4,为啥这个时候开始收回香港的司法主权?
我猜测,和中欧签订协议有关。现在国际阵营,大致可以划分为3个:中俄为一方,英美为一方,德法欧为一方。其他国家无非是站队而已。
香港一直是英美的传统势力范围,司法上也是英美的傀儡。
现在,中欧在经贸和投资上开始绑定在一起,那么,相应的,在其他方面也会越来越多的开始相互理解、支持和合作。同时,我们搞定了欧洲,那么和美国闹翻的时候,就少了一个潜在的敌人。我们开始清理香港司法界乱象,动的是英美的奶酪和利益,但是跟欧洲关系不大。以前,他们可能还会跳出来乱喷,那么现在就极大可能会谅解和支持,至少是默认我们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