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社会资本家剥削工人的残酷手段_风闻
拿了桔子跑哇-2021-01-06 18:24
作者:北京人民印刷厂工人理论小组
摘自《资本主义剥削的秘密》一书第三章
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资本主义剥削关系和资本主义前的剥削关系结合在一起,资本家对工人进行着极残酷和野蛮的剥削。资本家采用种种狠毒手段剥削工人。主要的有下面一些。
第一,旧中国的资本家为了加强剥削,往往制订许多“厂规”、“店规”,采取各种方式限制甚至剥夺工人的人身自由,压榨工人的血汗。如帝国主义的许多在华企业,对工人实行骇人听闻的人身强制。有的工厂由外国兵持枪监督,工人成为被强迫劳动的奴隶,不少人甚至被非人的劳动折磨致死。在许多中国资本家办的企业里,都明文规定工人进厂(店)要交纳“保金”,填写“自愿书”,甚至还搞什么“三人连环保”。如天津原东亚毛织厂,资本家宋棐卿打着“文明办厂”的破旗,利用孔孟之道这个反动的思想武器,对工人敲骨吸髓地榨取剩余价值。宋棐卿规定的厂规、厂训达五百多条,贯串了一条孔孟之道的黑线,宣扬什么“待人以德”,“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什么“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等这一套反动没落阶级的思想。他还规定工人每天劳动12小时以上,女工不准结婚,上厕所要计时间,等等,其险恶用心就是要工人俯首贴耳地任资本家宰割。工人违背了“厂规”、“厂训”,就要遭到毒打和体罚,甚至被赶出厂。伟大导师列宁说过:“农奴制的社会劳动组织靠棍棒纪律来维持,……资本主义的社会劳动组织靠饥饿纪律来维持”。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资本家推行的,实际上是饥饿加棍棒的纪律。
第二,资本家采用各种花招,随意罚款扣工资,凶狠地剥削工人。旧中国的工厂、矿山和商店普遍实行一种“罚扣制度”,寻找各种借口,随意罚扣工人的工资。资本家所订各种处罚工人的“罚例”,更带有很大程度的超经济强制性。例如,北京人民印刷厂解放前用名目繁多的“厂规”,迫害工人。什么“闲游”、“嬉笑”、“便溺”、“玩忽职守”、“不听指挥”、“工作不力”、“年老体衰”、“不堪造就”、“有犯课规”、“有违局章”……,随便抓住一个罪名,就可以任意处罚工人。轻的罚扣工资、记过,重的就开除以至“送局(指伪警察局)严办”。在厂里,工人连说话的自由都没有。有个工人因在厕所里和别人说了几句话,被工头听见,扣上“在楼侧喧哗吸烟,实属有违局章”的罪名,罚扣工资七日。工人在吃东西前,洗洗自己油污的手,那更是罪上加罪,都被认为在“工作之际,敢任意洗手,有犯课规”,要罚扣工资几天。类似的事例不胜枚举。资本家从罚款中得到了一笔可观的额外收入。如从北洋纱厂建立初期(1920年)流水总帐的帐面上来看,当年罚款的纯收人为4700多元。当时该厂工人的日平均工资以三角钱计算,这笔罚款就相当于40多个工人的全年工资,就是说全厂有40多个工人全年白白地给资本家干活。
第三,资本主义剥削和封建制、奴隶制的剥削方式结合在一起,建立种种野蛮的剥削制度。帝国主义者为了加强他们在中国的统治,竭力扶持各种反动势力作为他们的支柱,他们到处致力于保持资本主义前的一切剥削形式,使工人遭到残酷的剥削。例如,旧中国曾经广泛实行过“包工制”、“包身工制”、“养成工制”,等等。
“包工制”是资本家勾结封建势力,把劳动任务包给工头,由工头直接组织劳动。在“包工制”的条件下,工人出卖劳动力,不是直接卖给资本家,在工人与资本家之间还隔着一层包工头,有时竞达好几层,象大包头、小包头等。这样,工人除了受资本家的剥削,还要受包工头的剥削,层层剥削,敲骨吸髓。在工人和资本家斗争时,资本家就利用包工头来破坏工人的组织。“包工制”具有浓厚的封建性,所以又叫做封建把头制度。包工头克扣资本家所付工资的50--80%,有的几乎克扣全部,工人们愤怒地说:“资本家喝血,把头剥皮,害得我们只剩三件宝——芦席、裤杈、破棉袄。”
“包身工制”是一种残酷的卖身雇佣制度。资本家为了雇用到大批便宜的劳动力,指使包工老板到农村去,趁广大农民被地主富农剥削得破产而活不下去的时候,哄骗农民把自己的儿女(约12岁一15岁),以二、三十元的代价卖给包工老板。包身工的包身期一般是三年。在包身期间,包工老板有完全支配他们人身的权力。包身工没有任何一点自由,甚至连生死疾病,家庭都不能过问。包身工的全部工资收入,都归包工头所有,包工头只供给他们极低劣的衣食和象牢房似的住宿。他们受资本家和包工头的双重剥削,过着极其凄惨痛苦的生活。1937年上海有包身工达七、八万人之多。1936年上海申新九厂有工人三千余人,其中包身工有一千二百人,归二十个包工老板带领。这些工人每天由老板或狗腿子押送到工厂,从事奴隶般的劳动,实际上成了“卖身的奴隶”。由于包身工的工资最低,又有包工老板给资本家招工、监督和管理,所以,资本家也很乐意大量地使用。
“养成工制”是资本家用欺骗的办法,招收男女童工入厂做工,名义上称为“学习”。在养成期间(一般是五个月到六个月,资本家只供给极端粗劣的伙食和简陋的住宿,不给工资。养成期满以后,必须在原工厂做工数年(一般是三年),拿最低的工资。在这期间,不得随便离厂,否则就要追回养成期间的全部费用。
资本家剥削童工的另一种形式是学徒工。学徒本来是封建社会的一种剥削形式,在资本主义企业中也保存下来了。资本家招收童工,多少还要支付工资,而招收学徒工,名义是学手艺的,不是正式工人,除供给一些饭食和零用之外,根本不给工资。他们进厂时,要香烛拜师,签订契约书,保证让资本家“管教”。学徒一般要三年后才能满师。满师以后,得给资本家“帮忙”几年,作为报答“学手艺”的代价。在“学手艺”和“帮忙”期间,不能随便离开工厂,生了病和工伤事故,资本家都不负责。因此,学徒工是被资本家当作牛马使唤的奴隶。饱尝过苦难的学徒生活的工人说:“徒弟,徒弟,三年奴隶,挨不完的打,受不完的气,吃的猪狗饭,干的牛马活。”这是对旧中国资本主义企业中学徒生活的愤怒控诉。有很多资本家就是靠剥削学徒工的血汗而发财的。
在资本家惨无人道的剥削、折磨和摧残下,童工都是发育不良,面黄肌瘦,死亡率很高。解放前,天津有个裕大纱厂,1921年从农村招收了八百多名童工,不到三年,就被残害了五百多人。狠毒的资本家在榨尽了童工的血汗后,还丧心病狂地在童工的尸体上打主意,甚至把活着的童工当作死人卖给医院去解剖。当年在重庆豫丰纱厂作过养成工的刘守贞就是其中的一个。她在昏厥中曾被资本家卖到医院去。幸而她昏厥以后又苏醒过来了,这才没有遭到毒手。
第四,资本家为了达到剥削工人的目的,还采用种种狠毒的野蛮手段。来残酷地压迫工人。对工人的压迫是为了剥削;剥削越厉害,压迫也就越重。资本家的家当越大,工人受的压迫就越重,生活就越穷。在旧中国,资本家不仅把形形色色的压迫规定为制度,而且雇用帮凶走狗来欺压、统治工人。他们私设法庭和监牢,勾结反动派,使用武力血腥镇压工人的反抗,根本不把工人当人看。在万恶的旧社会,工人的生命没有丝毫保障。在他们的残酷剥削和压迫下,有许多工人终生残废,甚至丧失生命。解放前,安源煤矿的资本家作了个统计,并自我招认,每生产一万吨煤,就要死亡近三个半矿工。日本帝国主义霸占我国山西大同煤矿的八年间,无数的矿工被吸干了血,就被日寇扔进了“万人坑”。据不完全的统计,被他们杀害的矿工达六万多人。在这期间,日寇从大同煤矿掠夺了一千四百多万吨煤。据最粗略的计算,日寇每掠夺一千吨煤,就给我们留下四具阶级兄弟的尸体。
总之,旧中国的工人阶级,由于身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剥削和压迫,他们遭受的剥削和压迫较之一般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人阶级更为深重。“因此,他们在革命斗争中,比任何别的阶级来得坚决和彻底。”
解放后,我国广大工人阶级在政治上、经济上彻底翻了身。在中国共产党和毛主席的领导下,进行了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的集体所有制取得了伟大胜利。工人不仅缩短了劳动时间,改善了劳动条件,减轻了劳动强度,更重要的是工人的劳动目的、劳动性质和社会地位都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已成为社会的主人,掌握着自己的命运,他们以社会主人翁的态度,为加速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为巩固无产阶级专政、防止资本主义复辟而自觉地劳动。